6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提出:“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继去年秦岭一行首提“国之大者”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生态领域为这一概念再立新论。秦岭是“中央水塔”,青海是“中华水塔”,都关系着泽被子孙的重任,一路走来,总书记多次谈及生态,可见生态保护在他心中分量之重。生态是资源和财富,是我们的宝藏,我们要时刻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站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保护“中华水塔”、推动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重大使命中,让绿水青山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优势和骄傲。
心怀“国之大者”就是要扛牢生态责任。肩扛千斤谓之责,背负万石谓之任。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国家未来发展大势、高瞻远瞩擘画生态蓝图,这就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战略部署,也是沉甸甸的责任,更是我们必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的“国之大者”。青山绿水,关乎民生福祉、关系发展全局,保护好才有出路。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绷紧生态环保的“紧箍咒”,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环境、像呵护生命一样呵护生态,切实把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转化成建设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保护生态,每个人都是受益者,也是建设者,惟有以自上而下的责任理念和自下而上的全民行动,把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人人有责、共建共享的工程,方能汇聚出最强大的“绿色合力”,坚定不移走好脚下的路。
心怀“国之大者”就是要找准生态坐标。生态文明的核心问题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在尊重客观规律前提下,把生态问题放到“国之大者”中谋划,才能顺势而为、有所作为。从“沙进人退”到“人进沙退”再到“人沙和谐”的毛乌素变绿记,从“卖石头”到“卖风景”再到“卖品牌”的浙江余村,无不是生态与发展双赢的绿色实践。找准生态坐标,就是要全力以赴“保”,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谋划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就是要系统全面“治”,铁面铁腕抓治理、重拳出击抓环保,统筹推进落实生态治理规划方案;就是要有的放矢“取”,既“绿”中掘金、做好“生态宝藏”转化,也红线管控、把生产生活控制在生态承载限度内,如此方能实现对自然生态获取和给予的平衡,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心怀“国之大者”就是要严格生态制度。制度是纲,纲举目张。要以法律法规为基础,让制度成为保护生态环境的刚性约束和高压线。我国古代的虞衡制度、《伐崇令》等,为生态制度化法治化提供了早期典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相继出台多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方案,从总体目标、基本理念、主要原则、重点任务、制度保障等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安排。特别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得好、用得好,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咬住问题不放松,成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要创新生态补偿制度,根据各领域各地区特点,分门别类制定生态补偿标准;要创新生态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稀缺程度,能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体制机制;要创新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生态相关指标纳入评价体系,使之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广大干部推进工作的重要导向和约束。如此,方能通过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生态制度,以“青山”为笔、“绿水”为墨,在建章立制中,绘就“红”“绿”辉映的美丽中国。(作者:黄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