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将“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给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落实提供了政策指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是推进乡村经济繁荣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有效举措。就目前来看,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两大产业之间的融合度不高,产业分立现象较为明显,两大产业各要素之间的匹配度不足,这在客观上不利于产业融合的有效实现。因而,必须要深入剖析两大产业融合的互动过程、机理动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策略,从而真正让两大产业融合取得实效。
乡村振兴背景下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的互动过程
文化旅游产业是以旅游经营者创造的观赏对象和休闲娱乐方式为消费内容,让旅游者通过亲身参与获得深度旅游体验的旅游活动的总和。生态农业是指从生态学相关理论出发,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打造的兼具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农业形态。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的融合,并不是两大产业简单意义上的叠加,而是两大产业系统各要素之间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的过程。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实现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的融合发展,其本质是实现两者在产品、技术、市场层面的融合与互动,即由产业分立逐步向新产业形态转化。下面将从这三大要素出发探析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的互动过程。
(一)互动基础:旅游产品层面的融合构成了产业融合的基础
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发展,必须要以特定的旅游产品作为核心。在实践过程中,应充分把握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的共同点和交汇点,围绕于此来进行产品整合开发。比如,针对民族村寨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发展,民族村寨本身所具备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气息为游客带来了高层次的精神享受,使之通过旅游满足自身求新求异的心理,这就为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提供了参考点;在此基础上,应充分结合当地生态农业中的传统农耕文化、农产品种植体验等内容,将生态农业与文化旅游完美地融合起来,进而实现民族村寨旅游项目的有效设计。总之,实现旅游产品层面的融合,是实现两大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而找到两大产业在产品设计上的交叉点,则是实现两大产业成功融合的关键所在。
(二)互动过程:技术层面的融合作用于产业融合发展全过程 技术层面的融合作用于两大产业融合发展的全过程。所谓的技术融合,是指运用新方法、积累新经验、采取新手段,用新兴的生产经验和管理标准来代替落后的技术,从而实现技术融合,为两大产业融合创造条件。例如从目前来看,民俗文化游是文化旅游业的主流,但是单纯意义上的民俗文化难以让游客收获多维度体验,为此就有必要在技术层面进行整体统筹、观念革新,比如可以将民俗文化游与生态农业中的农耕文化、梯田风光、花果种植等结合起来,这样可以突破单一化的旅游功能,让游客从中感受到旅游业与生态农业融合发展的多样化功能,从而有效满足游客多样化的旅游诉求。同时,为了更好地实现两大产业融合,应实现组织化运作,通过文化渗透与组织协同发展,让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发展有据可依,以此来有效推动新兴产业形态的出现。
(三)目标实现:市场层面的融合是产业融合发展的核心目标 实现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的融合发展,是实现乡村经济转型升级、激发农村经济活力、助力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因此两大产业的融合发展要最终回归到市场层面融合这一落脚点上。为此,在实践过程中,应理清不同产业主体在价值、利益等方面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立足市场环境、游客需求和旅游发展态势,开发设计出符合市场动向的产品和项目,从而实现产业效益提升。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的融合发展,其核心归宿是打造新的产业链条,开发出更加符合游客期待的产品,从而实现文化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同提升。
乡村振兴背景下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的动因
乡村振兴背景下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的融合发展,是内在动力和外在动力共同推动的结果。在内在动力的作用下,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发展拥有了坚实的内驱力,促进了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在外在动力的作用下,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具备了坚实的客观基础和外部保障,让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成为可能。
(一)从内在动力来看,两大产业关联性、需求多元化、投资多样性构成了乡村振兴背景下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的内部动力
第一,产业关联性。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之间与生俱来的产业关联性,构成了两大产业融合的内在动力。首先,对于文化旅游产业而言,其本身就具备很强的产业关联性,比如其可以和住宿行业、娱乐行业、创意产业、动漫产业、影视产业等多个产业建立起高度的关联,对于生态农业也不例外,以生态农业为载体,开展深度的文化旅游,有助于实现两大产业间的融合共赢;其次,对于生态农业而言,作为一种新兴的农业业态,其不再仅限于农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同时伴随着消费者消费层次的不断提升及多样化的体验需求,消费者更加期待原汁原味的田园风情、宁静原始的乡村环境、不带雕琢的舒适体验,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让生态产业具有了文化旅游属性,这为两大产业的融合提供了内在驱动力。
第二,需求多元化。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的融合,是市场需求多元化的必然结果。随着人们经济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人们已不再满足于简单意义上的景观欣赏,而是对旅游有了更高层次的需求。传统意义上的文化旅游产业仅能够满足游客的视觉享受需求,而伴随着游客越来越高的旅游期待,在推进文化旅游产业时则应注重对增长游客见识、强化游客体验、提升文化涵养等需求的满足;生态农业能满足旅游者回归田园,返璞归真的回归向往,其包含有田园景观、农耕文化等农业资源,随着游客旅游需求日益多元化,生态农业的无形资产也有待被探入挖掘,比如富有地域特色的农村工艺、农村民俗等。可见,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在游客多元化的需求驱动下,文化旅游产业和生态农业之间有效协同、彼此融合成为可能,这不仅强化了游客体验,同时也延伸了这两大产业的发展空间。
第三,投资多样性。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实施,极大地推动了乡村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多,投资主体更加多元化,这为两大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由于多方投资主体的参与,释放出巨大的农村经济潜力,农区改造、闲置土地利用、民宿建设等一系列活动不断开展,极大推动了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的深度融合。
(二)从外在动力来看,政策引导、经济驱动、技术革新等多重因素,共同构成了乡村振兴背景下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的外部动力
第一,政策引导。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乡村经济发展,相继颁布多项措施推动乡村产业优化升级。早在2016年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就联合印发《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金融支持助推旅游脱贫,通过资金投入、信贷政策、资源配置等多方举措来带动农村人口就业,助力农村旅游发展;原国家旅游局自将旅游项目纳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领域以来,先后拨付220亿元旅游基金用以支持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研学旅行、旅游小镇建设;原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投入设施农业、水电、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并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这对于助力乡村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中对于旅游用地政策进行了制定并推动实施。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推进“生态+”“旅游+”发展模式。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之后,2018年国务院公布了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落实提供了具体化的指导;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于助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产业升级创造了条件。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中提出,应坚持市场导向,遵循立农为农、融合发展、绿色引领、创新驱动的原则,创新乡村产业形态,激发乡村产业活力。总之,政策的引导和支撑,是实现乡村振兴背景下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的必要条件。
第二,经济驱动。经济的飞速发展,带动了我国旅游业的蓬勃推进,据调查统计,2019年我国乡村旅游游客人次超过30亿,乡村旅游总收入1.81万亿元,直接拉动就业人数1200万人,让800多万户农户获得收益。一方面,经济的高度发展,有效地推进乡村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了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之间各要素的有机整合,这对于提升两大产业融合度、强化乡村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刺激了国内旅游需求,人们开始追求多元化、体验式旅游,这为文化旅游业和生态农业融合创造了契机。此外,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增加了人们收入,这为两大产业融合提供了资金基础,推进了这一新型产业形态的出现。
第三,技术革新。科技的进步,为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的融合提供了技术支持。一方面,将生态环境动态监测技术、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融入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去,能够有效推进文化旅游朝着智慧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科技的不断发展为文化旅游产业打造了集票务、购物、景点服务、旅游营销等于一体的智能平台,通过与生态农业有机融合,可以创造出全新的旅游形式和内容。可以说,正是由于技术的不断革新,为二者的深度融合奠定了基础,也在根本上促进了这一新兴业态的可持续发展。
乡村振兴背景下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发展创新路径
(一)政府积极引导,构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
第一,政府应强化政策支持,为产业融合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一方面,要确保政策制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特别是对于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促成的新型产业形态,政策的指定应涵盖两大产业的各个元素,以此来为具体项目实施提供指导,强化产业融合的效果;另一方面,保证政策制定的连贯性。由于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的融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制度和政策的制定也应具有连贯性,即从现实出发分别制定长期和短期的发展规划,从而真正让两大产业融合取得既定成果。具体来说,文化和旅游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多个部门应发挥联动效应,颁布多方协同的乡村生态旅游政策,通过采取旅游规划、财政补贴、用地审批、资金支持、经营监管等措施来为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条件。在注重政策内容完整性的同时,还要确保政策的系统化执行,立足乡村发展现状,制定详尽完善的发展规划,实现对于下发政策的最大化“运用”。
第二,政府应合理规划,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首先,全面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将生态保护这一基本原则落实到产业融合中去。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以保护自然资源为核心,以优势产业为依托,构建主业引导、副业协同的产业布局,充分调动所有的优势资源,从而提升乡村经济发展水平。其次,立足当地区域特色,打造文化旅游与生态农业一体化、协同化的发展格局,以生态农业优势带动文化旅游开展,以文化旅游发展激活生态农业活力,真正让二者实现深度融合。最后,还应该实现文化旅游与生态农业在技术维度的融合,从而实现知识传递、信息共享、人才交流,真正让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实现融合,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力量。
第三,建立完备的资金保障机制。政府应积极组织社会资本注入、拓展融资渠道,着力解决两大产业融合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短缺问题;同时,还应该建立专项基金,用于开发不同类型的农业旅游项目,实现资金使用效果的最大化。
(二)产业项目开发,为产业融合创造基础条件
第一,产品设计。产品设计是基础,是产业融合的重要载体,也是后续产业项目开发的支撑力量。一方面,可以开发旅游生态农业园区。以发展文化生态旅游为核心目的,将特色化生态农产品与田园风光相结合,带给游客丰富的视觉享受、多元的产品内容、愉悦的精神体验。要想从根本上推动两大产业的有机融合,就必须要设计特色化、差异化的产品,从而获得游客的喜爱和青睐;另一方面,应加大文化旅游生态景观开发力度。在旅游生态农业园区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进行旅游生态景观建设,不仅为游客提供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同时还应与生态康养、生态疗养、娱乐演出等诸多行业相结合,产生更强的经济效益。
第二,项目开发。首先,以农耕文化资源为依托的项目开发。一方面,立足于有形的农耕文化旅游资源推进项目建设,比如农产品种植方式、生态农业生产工具、相关生活工具、农村民宿、农副产品传统加工技艺等,这些富有生趣的物质文化资源,能够让游客更加具象地感知农耕文化;另一方面,从无形的农耕文化旅游资源出发进行项目设计,比如依托于乡村风俗、礼仪文化、乡土文化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乡村民俗展等,从而提升游客的参与热情。其次,以多元化农业互动项目为依托进行项目开发。可以依托果林、花木、水体等资源开展多类型的项目,诸如农业花卉节、赏花摘果活动、垂钓游船活动、度假旅游项目等,通过游客参与其中,他们不仅能够感知生态农业的发展,同时还能够收获良好的旅游体验。总而言之,依托多重资源进行产业项目开发,是推动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推进农村产业升级、振兴农村经济的必由之路。
(三)加强宣传推广,强化产业融合形成品牌效应
第一,针对文化旅游产业的宣传推广。首先,借助于新媒体工具打造宣传矩阵,通过微信、官网、微博、抖音等多种渠道进行文化旅游信息的线上线下互动推广,从而在大众心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其次,打造线上文化旅游服务平台,构建完善的文化旅游营销体系,通过旅游资源整合、旅游企业跨界合作等方式,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朝着智慧化方向演进;最后,构建一支专业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营销队伍,对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加以把控,从而推动营销工作的顺利进展。
第二,针对生态农业的宣传推广。首先,发挥自媒体功能,建设生态农业产业服务平台,定期发布生态农业资讯、新闻、行情等,为大众提供获取行业信息的通道。其次,利用多渠道进行生态农业市场推介,强化大众对于生态农业的认识。比如可以利用宣传册、报纸、广播、新闻、会展等多种方式,来全方位地展示生态农业的制作工艺、发展流程,从而强化生态农业的知名度。最后,充分运用互联网及物联网技术,构建生态农业电商营销模式,借助于网络技术优势不仅可以实现商品展示和信息共享,同时也增加了订单,提升了生态农业产品的销售额。
第三,针对两大产业融合的宣传推广。一方面,在实现了针对于文化旅游产业及生态农业宣传推广的基础上,还应对两大产业融合进行有效宣传,提升大众对产业融合的认知,将两大产业融合的成果进行推广,以此在全国范围内树立良好的口碑;另一方面,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的重要功能是生态环境保护,为此还应该利用多方宣传渠道对生态保护进行推广,引导相关产业、企业、大众都能够认可并践行,从而真正实现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的融合发展,让农村经济效益得以提升。
(四)鼓励科技创新,为产业融合提供技术支持
第一,应加大技术研发力度,针对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过程中存在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应借助于先进技术加以解决。比如政府可以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深度合作,强化关键技术研发,大力推广生态农业保鲜技术、种植技术等,从而真正建立无公害生态农业示范基地。
第二,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实现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的互相转化,从而收获两大产业融合成果。一方面,加大高端项目科技研发力度,打造精品化、高附加值、技术含量高的生态农业项目,比如深度农家游、VR农业休闲观光等,从而有效丰富生态农业的产品类别;另一方面,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来提升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的深度,积极面向两大产业构建信息共享平台,结合消费者多元化需求,借助于数据联通、系统分析、信息共享和深度挖掘等,为之开发农业“云”观光游、线上生态农产品直播、农产品动漫“成长史”等多种线上旅游项目,这对于提升游客满意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第三,政府及相关企业应增加技术资金支持,特别是对于新项目、新技术、新产品,应重点给予财政补贴,以此来助力高新技术产业得以顺利开展下去,从而推动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的融合发展。
(五)建设产业联盟,通过多维合作助力产业融合
目前我国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整体来看,还是缺乏宏观指导和整体运营,为此,应借助产业联盟的方式,通过多维度合作助力产业融合。
第一,发挥政府部门的统领作用,联合高校学术机构、科研机构、旅游部门及农业部门等,结成战略联盟,并由经济实力雄厚、管理能力较强的农业生态旅游经营企业作为牵头企业进行统一规划。各战略联盟企业均具备较强的信誉度,彼此之间能够实现资源互补、信息共享,共同为推进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创造条件。
第二,打造多维度、立体式的产业联盟形态。首先,从纵向维度来看,应打造由产业链上下游不同业务主体组成的纵向联盟,比如农业生态旅游园区主体、农家乐或乡村民宿经营主体、旅行社经营主体等,这些具备不同功能的主体在客观上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它们之间共同协作、资源互补,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的融合发展。其次,从横向维度来看,可以由产业链上某一环节的业务主体结成横向联盟,这样可以最大化地整合业内资源,推动产业联盟效益最大化。最后,建立多元化的混合式联盟,即由不同业务性质和不同经营类型的主体组成的联盟,多个经营主体通过密切合作、信息交互,有效推动了自身发展,实现了经营收入提升。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产业联盟建设方式,以此来最大化地实现业界资源共享,提升运营收益,实现产业融合效果提升。
(六)推进法制建设,构建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
积极推进法制建设,构建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保证两大产业融合发展取得应有的效果。
第一,从企业视角来看,并非所有的企业都适合参与到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发展中,因此应构建有效的企业市场准入制度。这就需要工商管理部门加大对涉农、涉旅等与产业融合发展相关企业的审批力度,并不能一味地响应国家政策盲目放宽对企业资质的审核;同时,还应该建立生态企业负面清单,对于存在违背法律、生态建设不足等问题的企业,应采取严格的治理策略,从而为两大产业融合发展营造良性的市场环境。
第二,建立针对于文化旅游项目及生态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一方面,对于文化旅游项目来说,要制定严格的审批流程,实现对于立项、审批、运行等诸多环节的密切把关,对于可行性不足的项目要坚决予以否认,同时要加强对于处于运行中的旅游项目的定期检查,防止出现存在违规交易、违法运行等问题。另一方面,对于生态农产品来说,则要提升其市场准入门槛,加大食品安全检查,要求销售者提供产品证明及各项凭证,对于违规经营者不仅要加大惩治力度,还要将之计入信用记录,只有如此才能够构建稳定、良好的市场秩序。
第三,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确保两大产业融合发展得以顺利实施。我国政府应加快制定文化旅游产业与生态农业融合发展的法律法规,鉴于目前两大产业融合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可以通过法律法规试运行的方式来对其合理性进行验证,并对法律法规进行有机完善,确保法制建设与产业融合发展保持高度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作者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科技文化教研部教授 张祝平;文章来源于《行政管理改革》202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