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守正创新是在创新中坚持正确的方向、立场和原则。马克思对受资本逻辑裹挟的创新进行了批判,并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创新活动的终极目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含守正创新思想。守正创新是中国共产党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根本使命的内在要求,也是新一轮科技革命背景下对一系列重大现实关切的回应。
【关键词】守正创新 技术革命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2018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召开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强调“守正创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是“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
守正创新揭示了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
守正,语出《史记·礼书》:“循法守正者见侮於世,奢溢僭差者谓之显荣。”遵循法度坚守正道者遭世人欺侮,奢侈铺张僭越悖礼者被奉为显贵尊荣。这是司马迁对周朝制度衰微之后礼崩乐坏、黑白颠倒新景象的哀叹。汉语中由此出现了守正不挠、守正不回、守正不阿等成语。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守正意蕴与时俱进。在新时代,我们所说的守正创新,就是在积极应变、主动求变的创新中,坚持正确的方向、站稳正确的立场、恪守正确的原则。所谓有方向,就是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所谓有立场,就是站牢一切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立场;所谓有原则,就是恪守“四项基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指出:“牢牢把握改革开放的前进方向。改什么、怎么改必须以是否符合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为根本尺度,该改的、能改的我们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其中关于改与不改的明确阐述,为我们理解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关系提供了范本、确立了圭臬。
万物并作,变化有则。事物不断发展,世界充满变化,技术变革一日千里,但是无常有常历历分明。《老子》云:“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常”者,不变也。只要事物的本质不变,其发展演变规律也是永恒常在的。对于富有智慧者而言,必须深刻认识这些不变的东西,按照事物本质要求应变,遵循事物发展规律创新。否则,胡变、乱变、盲目变,就属于“妄作”,结果是变出灾难、酿成祸患。
守正创新的重大命题深刻揭示了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守正属于该不该的价值向度,是本体、根本依托、前提条件、保障机制;创新属于怎么做的技术向度,是功用、前进动力、竞争能力、生命活力。守正与创新表里互依、辩证统一。单讲守正而不求创新,守正就会陷于固步自封的抱残守缺;只重创新而罔顾守正,创新难免滑向毫无底线的恣意妄为。坚持守正,创新才能保证正确方向、拥有光明未来;不断创新,守正才能获得强大动力、焕发旺盛生机。创新与守正并不矛盾,而是一个事物的整体,因为任何创新本质上都属于人有意识的活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从技术向度看,创新取决于灵感和勤奋,具有不确定性,其结果难以事先确知。从价值向度看,创新取决于激情、梦想、雄心和愿景,离不开创新者固有的价值观、人生观、事业观。
创新的二重性特征决定了创新必须守正
创新是个中性词。在当下中国的习惯语境中,“创新”似乎是一个颇有正能量的褒义词。但严格说来,关于“创新”不同学科有不同界定,概念上并不统一。在语言学和经济学等领域,创新基本属于一个中性词,并无特别明显的褒义。例如,《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创新有二层含义,一是抛开旧的、创造新的;二是有创造性、有新意。英语“innovate”(创新)最早出现于16世纪中期,来自于拉丁文的“innovatus”(创新)一词,意为“重建、改变”。
马克思认为创新具有二重性特征。在经济学领域,一般认为熊彼特构建了创新理论,实际上马克思才是创新理论最早、最系统的提倡者。马克思关于创新的思想并不局限于经济领域,而是涵盖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及演变历史,更重要的是马克思对创新活动作了客观辩证的分析。一方面,马克思高度评价资本主义通过创新取得的巨大进步。《共产党宣言》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资产阶级除非对生产工具,进而对生产关系以及全部社会关系不断革命,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生产不断变革、一切社会状况不停地变动,这是资本主义时代不同于以往时代之处。另一方面,与后来的熊彼特等人的根本区别在于,马克思理性而深刻地剖析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创新所产生的严重负面问题。“机器的日益迅速的和继续不断的改良,使工人的整个生活地位越来越没有保障。”创新的收益越来越集中到资本家手中,收入分配差距愈益扩大,生产过剩和广大劳动大众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不断激化,经济危机周期性爆发。1856年马克思在《人民报》创刊纪念会上发表演说进一步雄辩地指出:“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财富的新源泉,在资本的魔力下变成了贫困之源。技术的胜利往往伴随着道德的败坏。
技术新旧无善恶,创新应用有是非。马克思批判的并非创新本身,而是资本逻辑对创新的裹挟。创新带来的生产力巨大发展本来应该造福人类,有助于人类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但创新被资本捆绑在追逐利润的战车上,其结果反而与创新的真正价值背道而驰。每一次革命性的技术进步,都程度不同地导致人被物质的异化。单纯从资本所有者的利益出发、完全以资本增值为导向、一味服从资本的逻辑,其实质是有创新而无守正。马克思的创新思想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创新活动的终极目标,以是否满足劳动大众的利益为标准评价创新,以兼顾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效率与公平的统一规定创新,构建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创新理论体系。
守正创新是中国共产党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根本使命的内在要求。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幸福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建设社会主义、搞改革、谋发展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必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几个问题》中深刻指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这些都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内容,如果丢掉了这些,那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创造性地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我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进一步明确了创新的方向、立场和原则。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含守正创新思想
在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历史上,我们的优秀传统文化也早就认识到了创新必须守正的道理。中华民族从来都主张适时而变,反对墨守陈规。我们耳熟能详的“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为易”;“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等,无不张扬着勇于创新、积极求变的民族精神。但如果说创新者智、求变者勇,那么我们的民族文化同时又主张智而有则、新而合宜、勇而有节、变而适度,绝非无原则地一味求新、无条件地盲目改变。例如,道家对智者的界定是“知可否,知也”(《庄子·胠箧》)。儒家用仁规范智与勇,如“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中庸》)。兵家用信、仁制约智、勇、严,如“将者,智、信、仁、勇、严也”(《孙子兵法·计篇》)。卓越企业家必须具备的素养是“智足与权变、勇足以决断、仁能以取予、强能有所守”(《史记·货殖列传》)。这里的“强”,即强大;“有所守”者不是别的,规矩、法度也。诸子百家何以主张给创新的智者、探索的勇者施加限制?《荀子·儒效》道破了奥秘:“人无师无法而知,则必为盗;勇,则必为贼。”如果没有老师的道德教化、无视法度规矩,有了智慧,却可能变成强盗;勇敢了,却可能沦为贼寇。缺乏“仁”的道德修养、“信”的契约精神、“守”的规则约束,“智”“勇”就可能变成狡猾奸诈和胡作非为。“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周易·系辞上》)只有对广大人民群众有益的,才称得上事业,才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创新。正是因为有了“仁”的友爱、“信”的践诺、“守”的自律,中华民族才得以一直生生不息、绵延不绝地走在人类文明的坦途正道上。
新一轮科技革命背景下,守正创新是对一系列重大现实关切的回应。以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呈现出智能化、虚拟化、分散化、高速化等新特征,在多数时候发挥积极作用、极大提高生产力水平、改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乃至世界面貌的同时,也衍生出了许多新弊端,深化了社会矛盾,增添了人类困扰。创新目的的错位性,为资本增值服务,以钱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创新行为的失序性,利用技术迭代迅速、监管规制滞后,无序扩张,野蛮生长;创新收益的失衡性,从世界范围来看,财富占有的马太效应呈加速态势,愈益向少数资本所有者和技术精英集中。还有老百姓深恶痛疾的隐私泄露、数据造假、算法宰熟、过度消费、网游丧志;一些本该便于人们沟通的创新,反而疏淡了人间温情;不少黑暗肮脏的货色,凭借新技术手段而魔力剧增;等等。这些问题的严重程度都超过了人类历史上的所有时代,对人类的伦理道德和治理能力构成了严峻考验。让创新更好服务于人类全面自由发展,是摆在全人类面前重大而又紧迫的课题。
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的这些挑战,受马克思创新思想启发,现代西方创新理论也意识到了创新是一把双刃剑。例如美国经济学家威廉·鲍莫尔把创新区分为“生产型创新”和“分配型创新”两种类型,这两种创新活动都具有创造性,但结果迥异。前者具有建设性,能够创造价值,把社会财富蛋糕做大,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后者具有破坏性,只是通过寻租、行贿、利用制度漏洞乃至违法等行径,在已有的社会财富存量蛋糕上多切一块,没有创造任何价值,是经济发展的阻力。创新力究竟配置到生产型创新领域还是分配型创新领域,是由一个经济体的制度体系构成的“报酬结构”或曰激励机制决定的。显然,解决新一轮科技革命伴生的上述问题,单靠科技创新本身是远远不够的。现代西方创新理论虽然揭示了创新力配置的机理,却没有阐明如何引导创新力向生产型创新配置的路径原则和实施政策。况且新古典经济学基于科学主义的理念,囿于实证分析旨趣,亦难以在应然向度的规范分析方面有所作为。因此,守正创新,通过构建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激励生产型创新,抑制分配型创新,比现代创新理论更富有伦理性和实践性。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导,中国商业史学会副会长)
【参考文献】
①《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
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
③[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何畏、易家详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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