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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访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高强

核心提示: 新发展格局下,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成为我国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必要选择。“十四五”时期,必须守好农业农村这个“战略后院”,立足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和农业农村发展转型面临的主要问题,将“人”的现代化、“物”的现代化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相互统筹,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规划、融合发展,让亿万农民群众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要抓好哪些任务?如何从政策取向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高强。

记者:这些年,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哪些历史性成就?

高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重大举措、重大战略,扎实推进“三农”工作,农业农村发展成就辉煌。

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开创了扶贫事业新局面。从2013年初至2020年底,累计脱贫9899万人,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消除了绝对贫困。

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党中央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始终强调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集成推广良种、良田、良技、良法配套,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2020年粮食产量13390亿斤,比2013年增加1352亿斤。2020年我国人均粮食产量超过470公斤,远高于国际公认的粮食安全线。

现代农业发展态势良好。农业创新体系加快构建,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20年底,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7%,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高于96%。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超520万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总量超过90万个。

农村改革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持续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推动出台了一批顶层设计的改革方案,实施了一批纵深突破的改革试点,建立了一批成熟定型的法律制度,完善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四梁八柱”。具体来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完成,“三权分置”体系初步确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超过6亿人,超43.8万个村完成了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不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继续深入。

记者:站在新起点上,如何认识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个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

高强: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也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40多年,我国农业农村经历了长足发展,农业质量效益不断提升,农村社会长期稳定,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村改革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顺利开局,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备很好的基础和条件。但也要看到,国内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成本快速上升,农户兼业化、农民老龄化、村庄空心化问题更加凸显,农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存在突出短板,加之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而国内市场潜力尚未充分释放,农业农村发展面临挑战。

新发展格局下,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成为我国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必要选择。“十四五”时期,必须守好农业农村这个“战略后院”,立足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和农业农村发展转型面临的主要问题,将“人”的现代化、“物”的现代化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相互统筹,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规划、融合发展,让亿万农民群众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记者:具体来说,“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要抓好哪些任务?

高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顺应这些部署,必须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起点上,遵循无缝对接原则、统筹推进原则和梯度升级原则,做好政策转移接续工作,将防范化解致贫返贫风险、构建缓解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和推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等目标举措协同起来,加快建立低收入人口和经济相对薄弱地区帮扶机制,通过乡村全面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农村发展质量效益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应继续把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打造高质量供给体系,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不断适应农产品需求刚性增长、结构升级的现实,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夯实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乡村基础。社会主义现代化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在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上发力,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瞄准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不足,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

推动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要以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资源高效配置、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为目标,深化城乡改革,进一步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增强农业农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记者:今后如何从政策取向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高强:“十四五”时期,需要长短结合、内外兼顾、多措并举,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健全工作体制、强化规划引领、推进系统集成改革,完善乡村法治保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强化规划引领作用。要做好规划编制工作,除做好全国性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外,各地还应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人才振兴、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总体性安排。要强化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有机衔接,做好县域产业发展和村庄布局工作,引导村庄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规划,推动发展目标在村域层面落地。

优化农业农村投入支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把更多资源配置到农业农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新型支持保护体系。要加大支农投入力度,持续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调整优化农业补贴方向和重点,引导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积极作用。

健全“三农”工作体制。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实施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体制,健全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工作机制,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坚持抓党建促振兴,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农村工作队伍建设,培育选拔“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干部队伍。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核心指标的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

[责任编辑:韩冰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