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大学社会治理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 张成岗,清华大学社会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阿柔娜
新科技革命正在将人类推向以“智慧治理”为支撑的智慧社会新阶段。智慧治理包含“社会服务型”的治理理念,“精准化决策”的治理目标,“整体智能型”的治理架构,以及“价值互联”的治理主体。在基层治理实践中,需要加快推动智慧治理配套体制机制创新,加强智慧治理科技支撑能力,构建全社会数据开放共享体系、构建以人为中心的“有温度的智慧治理体系”,从而推动形成“善治”与“善智”互构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图景。
加快推动基层智慧治理配套体制机制创新
加速推动智慧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智慧治理与新技术革命深度融合。进入新技术革命时代,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新时代的智慧治理,亟需全方位擘画蓝图。一是从顶层设计加强对技术发展的研判,从整体性出发把握智慧治理全局,建立贯通基层治理和国家治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高效的统筹协调机制,实现智慧治理的高效有序,推动地方政府协调融合,注重突破基层治理难点与瓶颈,积极推动试点引领作用。二是建立健全智慧治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推动“智慧治理”法治化进程。新时代智慧治理法治化应体现智慧理念,更新智慧治理内涵,倡导智慧治理成为社会治理的功能性需求,创造中国特色的智慧治理理念和价值观。通过配套的法律法规,完善严格的智慧治理默认设置,明确治理主体的责任和地位,细化治理主体智慧化流程。三是建立完善智慧治理评价体系。智慧治理在一定意义上是基于新兴技术革新的动态性数据治理新模式,其技术要素的介入将使智慧治理不断更新其内涵。需进一步厘清主体权责,建立完善的评价制度与标准,确保智慧治理健康发展。
加强基层智慧治理的科技支撑能力
智慧治理是根基于信息技术的治理新模式,新兴技术发展是催生和促进智慧治理的核心要素。在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中,智慧治理主要体现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在智能安防、智慧决策、综治平台、物业管理、社区公共服务等方面形成了丰富的治理实践。在智慧治理中,信息技术的普及化是推动基层智慧治理的基本保障。当然,在新兴技术进入智慧治理环境的复杂现实时,总是会遇到技术偏差,其新兴技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问题通常会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需要从“软知识”和“硬技术”双向发力。一方面,要持续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提升智慧治理的知识供给能力,加强数据搜集分析能力,提供更加科学和准确的决策数据;推动科技治理体系建设,加深智慧治理与科技治理融合,保证数据客观准确,减少数据使用风险。另一方面,还应重视技术韧性,挖掘“智治”的价值张力,正确处理“人治”与“技治”的关系,实现相互赋能,始终将以人为本作为智慧治理的逻辑起点。
构建安全的基层数据开放共享体系
数据高效流动是智慧治理的关键。数据在政府内部、社会内部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无障碍流通的关键在于打破数据割据状态,释放基层数字红利。在推动基层智慧治理的过程中,应确保基层数据精准链接,减少数据“结节”,加速推动数据资源作为预测、监管和干预等治理措施的科学依据。加速建构社会数据开放共享体系,整合共享信息,通过制度约束和社会监督,降低科技风险,盘活并且保证数据资源的准确性与客观性。面向未来应当搭建基层信息整合与多元交互的智慧治理平台,从“碎片化”的基层治理转向“整体性”的基层智慧治理。打破现有的基层治理格局,推动技术价值整合,即时有效地捕捉不同基层治理场域中的相关行为和事件,得到交互信息和数据,并通过技术处理形成更加精确有用的信息。
构建以人为中心的“有温度的智慧治理体系”
在智慧治理中,创新发展是动力,以人为本是基石,大数据的应用是手段。面向未来,应当构建以人为中心的“有温度的智慧治理体系”。基层智慧治理应重视建构“人技共生”的理想化生态,重塑技术作为基层智慧治理的规则和价值取向的工具定位。应将“以人为本”理念贯穿于智慧治理的顶层设计中,注重“人技共治”的重要价值内核,推动技术文化与基层文化相融合,提升基层治理的凝聚力,推动价值互联的社群关系的建立。在智慧社会场景下,智慧治理必然要借助多元主体(政府、社会、市场等)和技术互构的协同关系结构,建设价值耦合的高质量智慧治理。在智慧治理体系中,应当充分调动“社群”成员的积极性,借力新兴技术如区块链技术本身所具有的链接机制,破除基层社区间的信息传播边界,建立共同信仰,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智慧治理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