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张世飞
定国安邦,首在制度。回顾党的百年发展历程,制度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取得伟大斗争胜利、克服各种艰难险阻的重要法宝,是党推进伟大自我革命和社会革命的重要基石。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领导人民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使中国人民站了起来;到改革开放时期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使中国人民富了起来;再到新时代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让中国人民强了起来。我们党在守正创新中不断发展完善治国理政的各项制度,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打开新局面。在新时代,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实现奋斗目标,制度创新是党治国理政的关键之举。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在这一阶段的制度创新必然带有新时代的重要特征,带有中华民族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伟大复兴的坚定决心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蓬勃朝气。
全局性
在新时代,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的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是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两个大局为背景进行的,可以说,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的提升是全面的。因此,从这些实践中产生的重大制度创新也必然具有全局性。从内容上看,党的一系列制度创新和改革发展举措涉及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方方面面,是从全局上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的制度安排和战略设计。从主体上看,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起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因此,无论是顶层设计、建章立制,还是推动工作、落实见效,党始终从大局出发,发挥在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领导核心作用。
系统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庞大复杂同时紧密联系的系统,其建立、完善、改革、创新都是需要统筹兼顾、通盘考虑的系统工程。作为治国理政的总框架,这一宏大系统的任何改变都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为了提高制度创新与实际措施的耦合性,党中央高度重视系统自身的整体性和要素之间的协同性。从系统内部看,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根本领导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统领地位。只有充分发挥党的领导这一制度优势,才能够确保国家治理的各项制度之间始终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协调,使各领域的建设朝着共同方向统一迈进,最终形成巨大的发展合力。从系统外部看,党和国家的制度体系是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前进道路上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发展主动权的强大武器。随着实践发展、环境变化,其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只有遵循系统的环境适应性和动态性等特性,才能更好地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实践性
我国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并不是脱离现实的“空中楼阁”,也不是从天而降的“飞来峰”,而是形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之中,具有深厚的实践基础和牢固的现实依据。从形成过程看,党的一系列制度创新是由我国的历史传统、社会性质、经济水平等因素共同决定的,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系列成果,是在我国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党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相统一的成果。从实践成果看,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七十余年的发展,党带领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两大奇迹”——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我国用短短几十年时间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发展历程,其他任何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都不会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创造出这样的发展奇迹,这种在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是我们对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
人民性
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主体。从创新主体看,新时代党和国家对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改革与创新,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国人民对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和治理成效最有发言权。党和国家通过及时对人民群众所创造的基层治理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进行总结和提炼,才能不断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和更加成熟,从而更好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新期待。从根本目标看,人民至上是党治国理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可以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党治国理政的全过程,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转、充满生机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