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 马雪松
建党百年来,党治国理政的制度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探索出来的,党的制度创新是在长期实践基础之上形成的,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伟大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各项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不仅是党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制度建设经验的凝练与总结,更是党对不同发展阶段治国理政新经验的探索和实践。因此,整体审视党治国理政中重大制度创新的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把握这些制度创新的基本特征,有益于理解和认识我们党制度建设的总体规律,从中获得对当下与未来制度建设有益的经验启示。
从治理角度来看,重大制度创新的主要表现为不同治理主体在考虑社会发展现状与制度建设水平的基础上,通过发挥自身能动性而有所侧重地推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层面制度或规则“从无到有、从旧到新、从有到优”的过程。党治国理政中重大制度创新的内容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党对涉及国家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制度加以创造与优化,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具体流程加以补充与完善,并调整现有制度体系以解决部分机制弊端、增设全新制度机构以激发更大治理效能。
首先,党创建了一整套以党的建设引领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协调发展的制度体系。党治国理政中重大制度创新的最关键内容是逐步推动党的领导对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建设的全面覆盖、集中领导、统一引领。党一方面加强自身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与制度建设,进一步巩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的能力,多次阐明民主集中制与集体领导原则的科学内涵与实践举措,并与时俱进地确立了请示报告制度、党内巡视制度、中共中央新闻发布制度等新形式;另一方面,党围绕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多个重大领域,积极破除特定时期内各方面不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的体制机制障碍,整体规划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建设方向与治理重点。
其次,党开拓了各环节全面覆盖且有机联系、紧密衔接、优势互补、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在影响国家发展大局和关乎国计民生的关键环节实现各方面协同共进。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面临的经济社会形势与国内外环境不断变化,如何处理好一致性与多样性、规律性与差异性、全面性与重点性的关系成为党治国理政的焦点议题。在此背景下,党不仅增强制度建设的全面化与联系度,围绕经济领域的所有制、分配制与责任制改革,政治领域的权力运行、权利保障与决策制定,社会领域的治理模式、保障体系与关系协调,文化领域的意识形态、核心价值观与舆论引导等环节,提出新规划、出台新政策、完善新措施。另外,党还致力于提升制度建设诸多环节的匹配度与协同性,在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农业生产、腐败惩治等环节统筹兼顾、推陈出新,补齐治国理政的薄弱环节与短板之处,实现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宏观方向与微观细节、顶层设计与地方创新的系统衔接。
最后,党明确了制度建设的改革发展目标、治理效能导向与绩效考核标准,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重点层次加以优化。改革开放以来,制度创新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和重要性日益凸显,党在治国理政过程中愈益重视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制度创新与改革发展、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辩证关系。这种优化集中体现为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之后,党协调并调整各方面利益关系,运用灵活弹性的宏观政策与具体策略,在制度建设的目标设定上进一步凸显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与幸福感的重要意义,引导制度体系的良善运行;在制度建设的导向设置上提升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的结合度,增强制度建设的现实关怀;在制度建设的标准设计上规范相关层次的考核指标、操作办法、机制流程,优先处理“牵一发而动全身”“一子落而满盘活”的治理事项,强化绩效考核的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