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绍勇 西北工业大学创新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改革创新精神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得以形成和发展。改革创新的前提是解放思想。1978年5月10日,中央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5月11日,《光明日报》头版刊发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紧接着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在冲破“两个凡是”束缚的同时,极大地解放了思想,为改革开放奠定了思想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党的工作重点逐渐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农村改革率先拉开序幕,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率先创造出“包干到户”的做法,开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之后,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实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上打开了缺口,在向企业放权让利的同时,充分重视市场的调节作用。接着,在对外开放的基础上创办经济特区,1980年批准设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更加开放的特殊政策和管理体制。
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发表的南方谈话中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加深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同时,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创建指明了方向。从党的十二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到党的十三大提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再到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系统概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纲领,并且规划了跨世纪发展的战略部署,把邓小平理论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在改革创新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世纪,在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国际环境下,江泽民同志更加重视改革和创新,不仅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而且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与时俱进,开创改革开放的新局面。2003年,胡锦涛同志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为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从提出人才强国战略,深化文化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到废除农业税、建设新农村、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以及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坚定不移的改革创新中坚持发展。胡锦涛同志曾指出:“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使命决定了党既要敢于和善于在自己所领导的伟大事业中不断改革创新,又要敢于和善于在自身建设中不断改革创新。”正是在理论创新、实践发展、体制改革的推进中,改革创新精神迸发出蓬勃生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注入了绵绵不绝的活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释放改革创新活力,出台了一系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针对性的改革方案和举措,使得“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领域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同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使得各个领域的创新成果显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显示,中国在全球参与排名的131个经济体中位列第14名,是唯一进入前30名的中等收入经济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正是在各项改革创新工作的推进中,在改革创新精神的弘扬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蹄疾步稳,开创新局。
改革创新精神凝结着党和广大人民一往无前、主动变革、积极创造的智慧和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的推动力。改革开放以来,解放思想、敢为人先、锐意改革、与时俱进是改革创新精神最鲜明的体现。在改革创新精神的激励和推动下,我们党在不同时期能够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化解矛盾和克服阻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背景下,继续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以更大力度、更大勇气和智慧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创新,已然成为当今时代发展进步的价值共识。对于不断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境界,在国际竞争和未来世界的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有着价值引领和精神驱动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