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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行使的有益探索

摘 要: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按照“抓坏人、办好事、强组织、建机制”的总体思路,不断推进巡察村居暨综合治理工作,探索出了一条“巡察村居先行,案件查办紧跟,综合治理兜底,三不一体推进”的基层治理新路子,在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行使方面取得成效。这得益于淮阳区委高度重视,淮阳区纪委有担当精神,淮阳区各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工作紧紧依靠群众。

关键词:小微权力 巡察村居 综合治理 村级干部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按照“抓坏人、办好事、强组织、建机制”的总体思路,不断推进巡察村居暨综合治理工作,在规范乡村“小微权力”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巡察村居先行,惩治“小微权力”贪腐

精准识别“小微权力”腐败者。淮阳区委结合全区信访、纪检监察信访反馈情况和掌握的信息,以及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先难后易、突出重点、分批进行、全面覆盖”的原则,选取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突出、涉黑涉恶线索集中的村,分批列入巡察村。同时利用智慧纪检平台,运用大数据比对,精准快速发现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行立行立改;对发现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配合巡察的纪委监委人员就地转换身份,接收线索,立即开展查处;对问题特别严重的村,由巡察机构建议县委开展系统治理。

严肃惩治“小微权力”腐败者。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以打开路,严肃查处村“两委”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深挖彻查。截至2021年5月,淮阳区已开展治理68个行政村,完成治理问题村66个,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07件,收缴违纪资金867.16万元,帮助村集体收回资产561.63万元。基本完成预定的大规模巡察村居工作目标任务。

把“小微权力”交给“好人”

淮阳区委在巡察村居暨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破立并举。一方面坚决撤换软、瘫、恶、乱的村级班子,坚决杜绝恶人治村和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的现象;另一方面坚持边宣传、边排查、边查处、边总结、边选拔、边建设的工作方法,着力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淮阳区通过召开党员会、群众会,设立求贤箱,张贴求贤榜,发放求贤信等方式,按程序选出贤人、能人、威信高的人进入村“两委”和村监委。组织新班子到全县的先进村去学习,并接受廉政教育,对村务监督体系进行完善。提高了村级班子的政治意识、为民意识、廉洁意识,提升了基层组织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建章立制堵漏洞,规范“小微权力”行使

“制度是钢,落实才是金”,加强制度建设是淮阳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核心。淮阳区委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村级事务管理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化、履职程序化、监督科技化、问责常态化的“微权四化”廉政体系,让村级班子在制度的框架下履职用权,用制度规范办事流程,用制度管控权力行使,用制度防控工作风险。推行每月农历初六、十六、二十六为全县“村务日”制度,实施公开透明的“阳光村务制度”。同时,通过制定“一约四会”: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推进群众自治。

为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淮阳区还在村支部设立纪检委员,由监委主任兼任,村信息员由监委委员兼任。信息员负责审核上传,监委主任对村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签字背书。在“四议两公开”的基础上,开展包村干部审核、职能站所审定、村监委全程监督。

针对个别问题村,淮阳区委集中优势兵力,采取小分队作战模式,快、准、稳推进一般性问题村居治理工作。巡察村居暨综合治理惩治了基层腐败,清收了集体资产,建强了村级班子,促进了制度落实,匡正了社会风气,助力了脱贫攻坚,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实现一招多效。

淮阳区巡察村居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这样大的成绩,其经验值得总结:

一是区委高度重视。淮阳区委将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污染防治攻坚等并列为全县“六大攻坚”,所需工作经费专项列入财政预算,抽调人员由相关单位全力保障。二是区纪委有担当精神。淮阳区纪委监委发挥统领协调作用,既靠前指挥监督,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权。三是部门联动。为做好巡察村居暨综合治理工作,淮阳区委果断决策,抽调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组织、民政、扶贫、信访等部门人员组成区委工作组,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分批次进驻“乱村”开展综合治理。四是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巡察村居暨综合治理工作全过程。工作组入驻治理村后,通过不同形式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对 2010 年以来所涉及的低保、五保、危房改造、到户征收、优抚资金、残疾证办理、修路建设集资款等二十多项民生资金信息全部上墙公示,通过信息公示让群众发现问题,积极提供违纪违法线索。

【本文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

责编:程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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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