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先行破解城市更新痛点难点
多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专家建议
继《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发布后,广州和上海也将城市更新立法提上日程。
7月21日,《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结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城市更新活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发展质量”。
7月27日至29日举行的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在研究多地城市更新方面推进情况后,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广播电台播音部主任孙维发现,随着全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推进,城市更新作为一项重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现有的管理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未来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缺少统筹推进机制、缺乏系统性谋划、协调融合度不高、任务分工片面、利益分配不完善等问题,势必影响这项工作的实施进展。”孙维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更新有机有序有效开展,深圳、上海、广州已先行一步,对城市更新进行立法。
“城市更新行动的高质量推进,离不开法治保障。近年来,很多城市都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考虑到这些城市的发展程度、实际情况都有所不同,当下不宜在国家层面进行立法,而是由设区的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立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城市更新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孙煜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