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不负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建党精神的重要内容。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弘扬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精神,要求我们从秉持马克思主义政党伦理,坚持唯物史观、站稳人民立场,从实现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相统一的政治站位和实践点位,努力把小我融入大我,以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心和奋斗业绩来交出时代答卷,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文明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文明、人类社会政党文明增光添彩,不断丰富发展人类文明新形态。
对党忠诚,既是党的政治纪律,更是新型文明政党的党内政治伦理准则。一是对党忠诚,这是党章对党员和干部的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其中一条就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对党忠诚、永不叛党”被列入党誓词,作为新党员入党宣誓的誓言。忠诚也是党的干部行为准则,党章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二是对党忠诚,这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有条件的而是无条件的,必须体现到对党的信仰的忠诚上,必须体现到对党组织的忠诚上,必须体现到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忠诚上。三是对党忠诚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忠于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对人民的政治承诺和党民关系的伦理规范。一是党员从加入党组织的时刻起,从立下入党誓言的时刻起,就正式建构起党员与党组织和整个党之间的政治忠诚契约,郑重地作出的党内政治承诺,这一承诺的底线和高标就是“对党忠诚、永不叛党”。二是党员在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的同时也向人民立下了誓言: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宁可牺牲一切,也不背叛党和人民。这又建构起党员与人民之间的政治伦理准则。三是大力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党员在党内对党忠诚,在社会生活中带头遵守诚信原则;年轻干部要以先辈先烈为镜、以反面典型为戒,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砥砺对党的赤诚忠心。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践行对党忠诚,同时要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亲属子女坚决听党话、跟党走。
把握和践行“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实践要求。一是对党忠诚必须始于足下。勇担当善作为,把本职工作做好,把党组织交给的“责任田”种好。要立志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勇于担苦、担难、担重、担险,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二是,对党忠诚,必须一心一意、一以贯之,必须表里如一、知行合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不毁其节。衡量干部是否有理想信念,关键看是否对党忠诚。领导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忠诚始终是第一位的。对党忠诚,就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种一致必须是发自内心、坚定不移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站得稳、靠得住。三是对党忠诚与不负人民有机统一于执政为民、造福人民、全心全意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忠诚和信仰是具体的、实践的。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不断掸去思想上的灰尘,永葆政治本色。共产党员要始终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心系人民、情系人民,忠诚一辈子,奉献一辈子,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团结带领亿万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田芝健(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马克思主义政党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