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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打造城乡协调发展的引领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对浙江提出了建设“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的战略定位,并把“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作为六大任务之一。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集中体现为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农村发展不充分。推进城乡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生活质量等值化,既是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也是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基础。浙江是我国城乡协调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近年来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方面进行了大胆的积极探索,建设城乡协调发展引领区具有较好的基础和条件。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浙江应通过示范区建设,推动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全面对接,聚焦乡村产业、公共服务、以城带乡、农民福祉等关键问题,促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打造高质量的城乡协调发展引领区,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标杆和带动作用。

一、筑牢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关键是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筑牢符合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要求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只有乡村产业兴旺了,才能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据我们测算,浙江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处于全国第一梯队,有条件在2025年前后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在2035年基本实现高水平农业农村现代化。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应在保障粮食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以农村功能定位为导向,突出乡村特色,加快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首先,树立保障粮食安全的底线思维。无论是主产区、主销区还是产销平衡区,都具有不可推卸的保障粮食安全责任。对于像浙江这样一个粮食主销区而言,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应该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稳定并提高粮食自给率。要通过加大耕地“非粮化”治理,将有限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同时加快转变粮食生产方式,不断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实现“三链”协调联动,从而破解粮食生产与农民增收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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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克]
标签: 城乡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