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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智能时代永久和平之可能

【摘要】战争与和平的关系是人类文明的根本议题之一,因其事关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以及文明的前途。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提升,战争的可能性和威力也越来越难于测度,这给智能时代的永久和平带来无穷的变数。但是,爱好和平、追求美好生活是人类的天性,而没有永久和平,就没有地球和人类的未来,为了推进和平大业,全球需要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范式下用伦理管技术,用和平阻战争。就此,和平既有意义之属性,也有工具之属性。中国作为历史悠久的和平之国、文明之邦,其和平哲学与实践在今天更大有作为。

【关键词】战争 永久和平 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D06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1.10.011

战争与和平是人类历史动态进程中变奏的两面。和平是人们对幸福生活的需求与渴望,而战争则是人类社会矛盾的极端解决方式。据统计,在人类有记载的3400多年历史中,没有战争的年份只有268年。[1]冷战结束后,世界承平日久,在平静中蕴藏着热能,日渐凝聚,如火山般蓄势,有随时爆发之可能。思考战争有各种各样的视角,本文特别考虑的是,在今天这样一个智能时代,维护或通往人类永久和平的可能性究竟还有多大。

战争与文明:永久和平之紧迫性

以往,人们经常说,一部人类文明史,说到底就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此断言虽不免过于绝对,但亦有可取之处,仿此似乎也可以说,一部人类文明的历史就是一部战争史。克劳塞维茨在他的巨著《战争论》中曾有名言:“战争是政治交往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2]不过,这话自流行以来,就一直争议不断。克劳塞维茨虽然抱有类似亚当·斯密经济启蒙的理想,也欲经研究战争来启蒙,而他更多讨论的还是战争的战略和策略问题。20世纪末,美国的国际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通过对文明史的研究发现,国际性的战争更多体现的是文明间的冲突。塞缪尔·亨廷顿的观点虽然也引起了轩然大波,但近年来国际社会不断出现新的以宗教为背景和依托的冲突似乎一再印证其论断。美国著名战争史专家安东尼·帕戈登在其近著《两个世界的战争》一书中又从历史视角强化了这一认知:“东西方之间的长期斗争似乎不太可能很快结束,23个世纪之前的希波战争划定的战线,几乎丝毫没有发生变化。”只不过在以区域、信仰和政治意识形态为基础的结构性的文明冲突中,实际也包含着不同发展层次的“文明”冲突,如以发展中国家为代表的传统文明与以发达国家为代表的现代文明的冲突(固然这里面更包含着极为重头的利益成分)。这表明,文明的冲突也是非常复杂的。

从编史学视角评价战争的作用,通常有积极和消极两种主要立场。

积极的立场虽然也指出战争的残暴性和非人性特点,但热衷于从“客观”变化的角度评价战争的积极作用。如喜欢大一统立场的研究者大多指出战争在推动不同民族融合或地区统一方面具有重大的积极作用,《中庸》就讲“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偏重科技进步的研究者则喜欢讲战争如何推动了科技进步,特别是军工和军事科技的进步,罗伯特·金·默顿在《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中就特别突出了能源生产、交通运输和军事技术在科技革命和现代化中的重大推动作用。也确实,近些年随着技术复杂化和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的差异越来越小,许多大力发展军工技术的国家都从军工科技中受益,足见发展军事科技也可谓是“一举两得”。然而,军事科技越发展,极端危险战争的可能性就越大,一般而言消除战争的难度也越大。此外,还有从旧秩序破坏的视角评价战争积极意义的,如认为战争瓦解或摧毁了旧的社会制度和秩序,对于推动新社会秩序的重建起了鸣锣开道和清理地基的作用,许多讲中世纪晚期十字军东征的学者就这样评价十字军东征对摧毁西欧中世纪旧的社会制度的积极作用。通常,对战争持积极立场的人,在对待社会发展或变革的态度上,也多具有乌托邦情结,并喜欢选择“激进”的态度,支持通过激进的方式,包括暴力革命等手段来从速解决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但是,从长期的历史发展来看,暴力革命留下的创伤在和平建设年代往往久久不能平复,而且由于人们习惯了这样一种激进形式,所以社会动不动就可能出现动荡,最典型的如作为西欧暴力革命故乡的法国,就总易出现群体暴力事件而恶事不断。

消极的战争立场一般主要指战争造成生灵涂炭和人类文明的物质成果与社会秩序等遭到摧毁,有的战争甚至使社会发展退步许多年,恢复和重建不仅举步维艰,而且有的根本就无法重建。最典型的如一些大规模战争导致人口锐减,到处民不聊生、流离失所、田园荒芜等。唐代诗圣杜甫著名的《三吏三别》就清晰地描绘了安史之乱所导致的社会的破败景象。晚近以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使全球人口锐减一亿多,其中仅仅日本侵华就使得中国人死亡了三千多万,这还不包括生育率的下降,可见战争之残暴。

此外,人文学家反思战争还注意到了战争所导致的人性向恶、社会道德沦丧等反文明现象的沉渣泛起及其所带来的严重社会后果,比如,20世纪欧洲的“反犹事件”、非洲的种族仇杀等。神经生理学家则借助新手段努力探究人类战争心理与思维的生理基础,并且经过反复测试,发现人脑的暴力发出“机构”主要在大脑中一个叫“边缘系统”的部位,这个部位在大脑的中部下方,包括三个细胞群,称为下丘脑、隔膜和杏仁核。它们中间的任何一个细胞群受到破坏或电流刺激时都会导致主体行为变化。[3]与此相近的还有一个为人们所熟知的论断,即雄性激素过多也是个体攻击性的一个生理基础,等等。或许可以期待,随着人工智能的推进,关于动物和人类攻击性的物质与思维基础会被更加细致清晰地揭示出来。这对人类通过生理学途径抑制战争和研究建构和平的社会文明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在反思战争的思潮中,二战后兴起的以科学家为主体的科学和平运动——帕格沃什运动可谓影响深远,经久不衰,其标志是1955年7月9日发布的著名的《罗素—爱因斯坦宣言》。随后出现的国际和平学,其态度更为“激进”,即反对任何形式和理由的战争。和平思想古已有之,如中国古代墨子的“非攻”、佛教的“不杀生”,以及现代印度之父圣雄甘地的“非暴力运动”等,可谓历史悠久、丰富灿烂。现代和平学的奠基者主要是挪威的约翰·加尔通,他将暴力分为三种形式:直接暴力、结构暴力、文化暴力。直接暴力是指在特定情境中短时间内直接显现出来的给人造成身心伤害的暴力,一般表现形式为心理、语言和肢体的激烈冲突;结构暴力相当于间接性的暴力,是通过社会结构(如压制性的体制)和社会歧视给人们带来的灾难或痛苦,其特征是无形性和长期性;文化暴力是指文化中由意识形态(宗教、语言、艺术等)为直接和间接暴力提供支撑和依据的内容,如男权主义、种族歧视等。和平就是对这些暴力的反动,所以约翰·加尔通把和平定义为:和平=直接和平+结构和平+文化和平。[4]他认为,传统对战争等直接暴力的反动还仅仅是呼吁消极的和平,积极的和平则是要通过反思主动祛除导致暴力产生的根源。这也是现代和平观与传统和平观的根本差异。其实,约翰·加尔通的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有实质相通之处,马克思就认为,消除一切人类不公平现象的根本,就是消除其产生的社会基础和根源。[5]

在人类以往的历史中,20世纪无疑是最发达的。但是,唯独在20世纪人类发动了二次世界大战,死伤人口数以亿计;唯独在20世纪人类社会发生了种族大仇杀、社会大清洗,向同类投放核弹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而且人类储备的核弹已经达到2万多枚,足以把地球表面的全部生命毁灭多次。[6]如今的地球仿佛一艘漏船,人类的争斗就如漏船上的打斗者,各为一己之利,而不知大船将要沉没。因此,没有非暴力、没有和平,文明就没有前途、人类就没有未来。这是智能时代人类和平思想和运动的根本价值。

智能与战争:永久和平之新处境

或许是基于两次世界大战的惨痛教训,或许是基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所內含的对小小寰球同归于尽的威慑,20世纪中叶以来尽管世界上战事不断,但有核国家间的直接性的武装冲突确实降到了最低。只要大国无战事,即可看成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但是,大战未现,对抗却在,何况还有许多小国和地区在大国的鼓动下战事频繁,一些地区几十年来枪炮声从没停息过。就此而言,也只能说人类的对抗只是改变了形式而已,永久和平依旧遥遥无期。

首先,与以往比较多地关注军队人数和地理优势不同,如今的人们在谈论战争时更多关注的是军事技术的优劣。这也难怪,技不如人,平日生活都吃亏何论战事。当年习惯于冷兵器的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大大地吃了发达国家热兵器的亏。1900年,中国满清王朝叱咤风云的八旗军就被八国联军人数不多的洋枪洋炮打得溃不成军;更有甚者,400年前的1529年,作为欧洲中心的维也纳只有1万6千守军,却凭刚刚武装到战场上的72支新型步枪,就挡住了已经横扫整个东欧的奥斯曼帝国苏莱曼一世的25万大军两个多月,并最终将其逼退。随着社会的技术进步,战争越来越从兵力和战略战术对抗向工具和武器转型。时光推进到21世纪,曾经作为伊拉克与利比亚国家元首的萨达姆和卡扎菲到死都没有“看见”美军究竟在哪里,其统治的国家就被彻底颠覆而自己也命归黄泉。

其次,人类曾经用技术和器物作为文明的分期,如今也可以用技术来为战争划分时代。比如,冷兵器时代是一种自然中心战,那时候人们主要凭借自然条件;热兵器时代则是机器中心战,无论是二战时古德里安的坦克军团,还是驼峰航线的美国飞虎队,以及现在的航母舰队,重点都是机器;如今的信息时代则是网络中心战,因为现代化战争首先打的是信息。近来美国在中东地区采取的一系列“斩首行动”,根本上就是信息战。特别是,纵览近代热兵器演进的历史,可以在不同时代找到不同的标志物。一般人们将其分为五个时段,每时段各有其标志物:15世纪是以黑火药为主的火炮,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则是来复枪,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主要是坦克(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三次工业革命时期则是飞机(第二次世界大战),当前新技术革命中的标志性武器已是卫星(遥控激光制导炸弹和无人机等)。[7]

再次,军事技术的演进与人类制权的变化也呈一致或平行关系。农牧技术因地理位置(如山川河流)与运力(主要是马匹)而决定着制地权;航海技术则决定制海权;航空技术决定着制空权;航天技术决定制天权;信息技术决定制信权;认知技术决定制脑权,等等。可见,现代战争在根本上还是打技术。在现代智能战争中许多生杀予夺之人根本就不用离开自己办公室电脑桌面的键盘,即可“点击”杀人而决胜于千里之外。这种打斗者不照面的状况,也淡化了战争的血腥场面和杀人者的杀戮感,弱化了攻击者的道德良知,给和平的维护带来新的难题。

此外,以信息为新型平台,当代战争的技术形态也发生了系统变化。除了人们常说的网络信息战以外,生物信息战也成为一个极被关注的议题,如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许多国家和组织就以生物信息战为由到处推责和甩锅;再有,就是心理信息战,心理战早已有之,但如今世界进入媒介时代,利用媒介平台不断制造各种信息广泛地达到服务于战争的目的,也是一种新兴手段,特别是在战争爆发前期,信息对抗往往非常密集。

其实,上述战争技术或手段的变化还只不过是人类技术变化的冰山一角。由于现代技术整体发展的突飞猛进,人类的战争形态也发生了根本变化,特别是随着国际和平声音的高涨与公共制衡力量的崛起,各国除非不得已,一般很少随意动刀兵。但是,由于武器水平的过快提升,对武器的控制又成了难题,比如,通常说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控制就一直是个难题。美军在21世纪初攻打阿富汗和伊拉克的一个理由就是要抑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虽然最终都没有找到,可是这两个国家原来的政权却被推翻了。与此相应的是,技术的高度发展必然带来技术的联结与整合,从而形成整体效能。技术系统的这种巨型化既带来了运转的高效率,也带来了莫大风险,既可能成为战争的武器,也可能成为战争和恐怖活动攻击的对象。如巨型水坝、核电站、超高层建筑等,一旦出问题,其危害往往不亚于一场大规模战争的破坏力。

与此相应,国际战争新近最大的威胁是某些国家基于多种多样的原因,私自修改了关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使用规则,如不再信守“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规则,而是在根本利益受到威胁时放弃“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诺。尽管这样并不一定就会引发世界核大战,但却是将核威慑动态化,成为国际叫板对抗的新策略。这种对已经签约的承诺随便修改或废弃的行为,实在是对国际和平信誉的巨大破坏,也对大多数无核国家形成强信号刺激,更是对全球和平文化与文明的践踏。如果再推想到近半个世纪以来,安理会推动销毁核武器的步履之艰难,人们有理由对世界未来的和平前景愈加忧心忡忡。

力能与仁爱:永久和平之新探求

誉满全球的德国大哲学家康德,晚年时写了一篇比较长的论文《论永久和平》,大概是作为其实践哲学的一种应用和提升,体现了理性对行为的约束力。

《论永久和平》主要分为两部分,[8]第一章是国家间永久和平的临时条款,共六条,一是“任何和约的缔结,如果是以为了一场未来的战争而秘密地保留物资来进行的,均不应当被视为合约的缔结”。二是“任何独立自存的国家(大或小,在此一样)均不应当能够通过继承、交换、购买或者馈赠而被获取”。三是“常备军应当逐渐地完全废除”。四是“任何国家均不应当在涉及外部国家纠纷时举债”。五是“任何国家均不应当武力干涉另一个国家的宪政和政府”。六是“任何国家与另一个国家作战时,均不应当容许自己采用必然使得未来和平时的相互信任成为不可能的那些敌对行为,诸如雇佣刺客和放毒者、撕毁条约、煽动叛乱等”。第二章是国家间的永久和平的确定条款,包括:第一条:每个国家中的公民宪政都应当是共和制的;第二条:国际法权应当建立在自由国家的一种联盟制之上;第三条:世界公民法权应当被限制在普遍友善的条件上。随后还有附加条款三项,“第一条附论:论永久和平的保障”,“第二条附论:永久和平的秘密条款”,“附录:一、就永久和平论道德与政治之间的不和;二、依据公共法权的先验概念论政治与道德的一致”。

这些条款中的第一部分的六项条文是从消极方面鼓励缔结和约并借此逐步使常备军失效,进而废除常备军的。第二部分则积极而明确地要求以共和制的公民宪政、联邦主义为基础的国际法及世界公民权。当然,康德并不就认为建立一个“世界政府”是可行的,他只是盼望以共和制国家的联合来实现国际社会的持久和平。康德提出的国际永久和平思想在面世后一度反响平平,却在百年后深刻影响了现代国际法的制定进程和外交准则。国联、联合国都可被视作康德理论的某种尝试,而目前乱事不断的欧盟更可从实践上检测康德理论的生命力。只不过康德在论文中关于“民主国家间不会发生战争”的论断越来越让人生疑。

20世纪特别是二战以来国际社会出现了一批和平学思想家和勇士,他们为了世界和平奔走相告,到处鼓与呼,终至形成世界性的和平主义浪潮。其中第一位思想家是美国的昆西·赖特,他在《战争研究》一书中论述了战争的四种因素[9]:(1)技术,包括战争装备和战争理论;(2)法律,主要是交战双方法律引起的争端;(3)社会组织,包括部落、国家、民族和国际组织等;(4)关于人的基本价值的意见和态度。这四个方面的每一方平衡被打破,都可能诱发战争,因此,和平需要不断作出新的努力、新的安排,以新的体制来维护或恢复和平。第二位是挪威学者约翰·加尔通,他的代表作《和平论》已经翻译成汉语,影响很大。第三位是英国学者安德鲁·瑞格比,他的著作《暴力之后的正义与和解》也已翻译成汉语。安德鲁·瑞格比受甘地影响,在欧洲和拉美推动非暴力文化,认为要使一个社会或国家真正实现和平,就必须建设一种和平、和解、正义与宽恕的文化。第四位是中国人熟知的日本思想家池田大作,他所领导的日本创价学会是以佛教生命尊严思想为根本宗旨的推进世界永久和平的民间组织。池田大作和世界上许多不同专业与类型的学者、政治家、知名人士开展各种方式的对话,思想传播很广。

人们追求世界和平至今,在国际上逐步产生了巨大影响,和平的声音越来越响亮,而且不但出现了著名的国际和平组织,还创设了诺贝尔和平奖及其他各种和平奖励。其中,诺贝尔和平奖除了二次世界大战等原因有15年没有颁发,其余每年都有一或数个个人及组织获奖。至此,可以说和平的旗帜已经成为文明的标示和口号。此外,为了追求与实现和平,各种各样的和平理论也纷纷登场,丰富了人类和平文化的宝库。比较有代表性的理论包括冲突论、暴力论、和平论、和解论、发展论、文明论等。其中冲突论、暴力论的代表人物是挪威的约翰·加尔通,他除了分解出暴力的三种形式,还在《和平论》中将冲突规定为:冲突=态度(设想)+行为+矛盾(内容),[10]认为“=”右侧的三个要素形成三角形,它们共有八种组合方式,而涉及冲突有协调型、兼顾型、排除型、和解型等四种模式。[11]基于此,人们在讨论战争或对抗的基础时,就更加相对“精准”而有利于寻求和平的对策了。流传的和平运动主要包括三种类型:消除一般战争的运动;制止战争相关因素的运动;禁止特殊战争的运动。具体还可以依据主题划分得很细。[12]

其实,从哲学存在论的视角看,真正为和平学奠定学理基础的是晚近兴起的建设性哲学,而建设性哲学又是博物学哲学的一种。所谓建设性,是相对于破坏性或否定性而言的。它是以对既存事物和状态的某种容受与承认为前提,通过非激烈性否定的方式促进事物完善和系统提升的一种准则和规范。建设性开启了文明新的出路和希望,当建设性成为文明交往的一条基本原则时,它就有了特殊的意味。[13]其中,(1)在基础存在论上,建设性承认事物的多样性和万物一体,承认多元共生和他者在先。并且,在共生圈中,万物各有其存在的根基,这个根基是先天自有的,不是被任何其他事物后天建构的。(2)在价值论上,建设性讲究互利和共赢的共同福祉,也就是对各方都有好处,对所有参与者都有意义的情况。它以大系统整体的最优为价值选择取向,坚持大系统整体运行中成本和消耗最小的原则。虽然对所有参加者都有益处的情况并不一定就是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但却是追求整体利益在价值上最终必须满足和实现的情况。(3)在方法论上,建设性使用相互联系的方法,过程分析的方法,主张相互尊重、欣赏,乃至于赞美,以及从对方的美中看到自己的美,从与对方的交往中来成全自己。费孝通先生晚年所倡导的美美原则,即“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互美形式与境界,可谓是建设性方法和态度的系统表述。(4)在现实行动方面,建设性把强者和弱者拉到同一水平的谈判桌上,要求强者自我约束和对弱者适度规范,强调责任分担。这正如《圣经》和《老子》所宣示的,那原本强的,必要表现为弱;那原本高的,必须表现为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把整个系统的运行维持下去,一切存在本身也才有意义。

按照建设性原则,和平对人类是具有本体论属性的,而对抗和战争不过是特定条件下的工具和手段,是一些次生性的东西。也就是说,人类之所以有战争,是因为和平的根本条件还不具备,这些基本条件既包括外在客观的条件,如物质资源等,也包括内在主观的条件,如人的境界与价值观等。总之,走向和平是人作为人之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和趋势。当然,为了尽早实现人类永久和平,更需要人类不断地创造条件,需要先行者前赴后继地努力。对此,1979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特蕾莎修女的“信条”或许是最好的说明。她说:“人们经常是不讲道理的、没有逻辑的和以自我为中心的,不管怎样,你要原谅他们;即使你是友善的,人们可能还是会说你自私和动机不良,不管怎样,你还是要友善;当你功成名就,你会有一些虚假的朋友和一些真实的敌人,不管怎样,你还是要取得成功;即使你是诚实的和率直的,人们可能还是会欺骗你,不管怎样,你还是要诚实和率直;你多年来营造的东西,有人在一夜之间把它摧毁,不管怎样,你还是要去营造;如果你找到了平静和幸福,他们可能会嫉妒你,不管怎样,你还是要快乐;你今天做的善事,人们往往明天就会忘记,不管怎样,你还是要做善事,即使把你最好的东西给了这个世界,也许这些东西永远都不够,不管怎样,把你最好的东西给这个世界;你看,说到底,它是你和上天之间的事,而绝不是你和他人之间的事。”[14]从康德纯然理性的和平原则到特蕾莎修女的超越性的情感原则,人类在和平道路上的思考和探索越来越深入坚实,也更加充满信心。这恰恰是海德格尔所说的第二开端的起点。[15]

非攻与大同:永久和平之华夏路

中华民族自古就是一个和平的民族,虽然历史上也不乏战争,但总体上不但内战少,对外征战也少,历来强调怀柔远人,善做礼仪之邦。中国历史上所发生的对外战争,绝大多数都是抗击入侵者的反侵略战争。国民传颂的民族英雄,如岳飞、文天祥、史可法、张自忠等,都是抗击外敌入侵的反侵略英雄。中国古代的天下精神就是和平精神,经由孔子所表述的社会发展的最高理想——天下大同,就是一种和平境界。

中国古代思想家墨子是世界和平学的鼻祖,据说世界和平组织的一个徽志用的就是墨子头像。墨子思想的核心是兼爱,也就是平等之爱;墨子和平思想的原则是非攻,也就是否定一切不正义的战争;墨子在兼爱和非攻的基础上提出以尚同为原则来实现永久和平的理想社会。墨学在战国年间与儒学并称“世之显学”,墨家弟子遍布先秦各诸侯国,《墨子》一书的传播也十分广泛。然而,到秦汉时期,墨学却连遭沉重打击(焚书坑儒、罢黜百家等)而迅速走向衰落。明代重编《道藏》,其中收录了《墨子》53篇,这是迄今发现最早的仍完整保存的《墨子》版本,也是明以后各家版本的直接祖本。墨学在汉后的长期中断,导致中国和平学研究成果为数不多,不能不说是一大憾事。

相较于墨学,中国古代的儒道释“三教”也都有非常丰富的和平思想。传统的“儒家尚和”,也就是多样性统一的博物精神,其在本体论上主张“和实生物”,在修养论上坚持“君子和而不同”,在道统论上追求“致中和”;儒家之和的思想推到实践层面则有天人之和、心气平和、家和万事兴、礼仪乐和、政通人和等,因而,形成了系统的和的规范;道家哲学的太极智慧强调阴阳合德、道法自然思想,在自身上强调内心平和,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强调生态和谐,在社会治理上强调内圣外王之道;佛教哲学突出圆融和合,讲究明心见性与和乐身心,以及自利利他、戒杀护生等敬畏生命的伦理学。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的“三教”都不具有主动攻击性,只有法家强调做事不择手段,但法家历来不被士人所赞许,而成为最受诟病的异数。随着社会进步和政治民主化进程,法家的厚黑粗暴的治国之术在文明的社会里会越来越没有空间,逐步为历史所弃绝。

近年来,中国国家领导人基于全球发展问题而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新概念,既可看作是中国传统和平智慧和文化底蕴在当代的返本开新之举,也可看作是对上一世纪末全球伦理信条的积极回应,所不同的是新的理论从伦理深入到了存在层次,因而,具有巨大的建设性和统合力,在国际上迅速引起巨大反响。这一概念超越以往主客二元或利益对立的双方,提出利益更大的第三方——人类总体,并且明确宣布人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它超越个体或族群,具有不可剥夺的优位性。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种积极的和平观。为此,我们在智能时代必须发掘智能的道德潜质,让聪明变方法、聪明变德性,以此提升自我,修改已经习惯的旧规则,从个体哲学、国家哲学走向类哲学、走向文明的新生。

为了响应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号召,我国作为新和平理论的推动方应积极参与乃至主导世界和平运动,为人类未来的福祉贡献力量。就其便利性而言,主要可考虑先从传播、研究和教育几方面着力。一是传播中华古典和平学的传统智慧,如墨子的“兼相爱,交相利”的伦理观、儒家“协和万邦”政治理想等,也包括举办一些和平活动。二是大力扶持国内的和平研究,使之向组织化、国际化、深层化发展,特别是就国际上一些有争议的问题,给出中国自己和平视角下的立场和答案,以启迪国际上更多有识之士。三是开展和平教育,让人们理解和平的含义、尊重和平的可贵、提高维护和平的积极主动性与技能,努力推介一切热爱和维护和平的人。

世事常如中国古贤所言,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相信,未来世界之前途,可能不再过于依赖于技术和资源,而在于谁掌握了更多和平的智慧和力量。就此,中华传统智慧与当代实践是有巨大拓宽和发挥空间的。

注释

[1][美]威尔·杜兰特、阿里尔·杜兰特:《历史的教训》,倪玉平等译,成都:中国方正出版社,2017年,第137页。

[2][德]克劳塞维茨:《战争论》,时殷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一篇第一章第24节。

[3][英]约翰·基根:《战争史》,林华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年,第87~90页。

[4][挪]约翰·加尔通:《和平论》,陈祖洲等译,南京出版社,2006年,第284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84页。

[6]《全球核弹头估计超两万枚》,《新京报》,2012年3月27日,A05版。

[7][美]马克斯·布特:《战争改变历史》,石祥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年,第7~10页。

[8][德]康德:《康德政治哲学文集》,李秋零译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219~254页。

[9]朱成山、赵德兴:《和平学概论》,南京出版社,2012年,第137页。

[10][挪]约翰·加尔通:《和平论》,陈祖洲等译,南京出版社,2006年,第105~107页。

[11]周伟忠:《冲突论》,上海:学林出版社,2002年,第19~22页。

[12][美]大卫·巴拉什、查尔斯·韦伯:《积极和平》,刘成等译,南京出版社,2007年,第39~41页。

[13]刘啸霆、史波:《博物论——博物学纲领及其价值》,《江海学刊》,2014年第5期。

[14]St. Teresa of Calcutta, " Prayer of Our Patron Saint ", Mother Teresa Catholic Academy, https://www.mtcacademy.org/about-us/our-patroness.html.

[15][德]马丁·海德格尔:《哲学论稿》,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183页。

责 编/肖晗题

刘孝廷,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导,北京师范大学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研究所所长,北京师范大学中德莱布尼茨国际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自然辩证法、莱布尼茨思想、文明论、博物哲学。主要著作有《个体认识论引论》、《科技进步与当代世界的发展》(主编)等。

[责任编辑:肖晗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