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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支部建设的基本历程

摘 要: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因而,党支部的建设具有十分关键且重要的作用。建党初期,党支部的建立主要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方式。中共中央通过制定党章、发布党内通告等方式不断完善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同时,党的支部建设也根据党的中心工作以及政策路线的变化而变化,并结合各地实际进行调整。

关键词:党支部 组织建设 中国共产党

中图分类号D23 文献标识码A

中国共产党从建党到成为全国范围的执政党,只用了28年时间。组织动员能力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发展壮大、夺取一个又一个胜利的重要原因。而组织动员能力的培养、提升,与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党的支部建设不断加强有着重要关系。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教育党员、推进党的各项工作的重要组织,在落实党的领导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建党初期与大革命时期,党支部制度化建设开始发端,党员发展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费缴纳制度、支部工作制度等有了初步规定。另一方面,在实际的支部建设中,制度化的规定却往往难以落实,出现城市党支部不过是“命令传达所,宣传机关”、农村党支部往往“与农会混同”等情况。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农村革命根据地,建立苏维埃政权。同时,在国民党统治区,党组织以秘密活动方式展开工作。这一时期,党的基层组织从无到有、相关制度也从简约到繁密,在支部建设方面做了许多探索、积累了很多经验。抗日战争时期,党的支部建设经历了从大发展到大整顿的阶段,通过整顿支部,“健全的支部标准”得以实现。解放战争时期,从各级党组织关于组织建设文件的制定出台到平山经验的总结推广,支部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断加强,党支部真正成为了“坚强的战斗堡垒”。

建党初期,党支部建立的两种基本形式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意识到组织工作的重要性,最早设立的中央局就包括宣传、组织两方面工作,其中支部建设是组织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当时支部的建立大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种是自上而下的建立方式。即由上级党委派人到某地建立支部或者特别支部。如,1923年春,中共党员柯庆施被党中央委派到安庆,同年冬,中国共产党安庆支部成立;1924年初,由于局势恶化,党员被迫转移,支组织活动处于停顿状态;1925年5月,中共中央派人到安庆恢复党组织,1926年1月,中共安庆特别支部成立。

另一种是由下而上的建立方式。即由地方支部发展壮大成为地方执行委员会。如,1925年5月,中共新堤小组成立,同年9月,共产党员熊传藻将新堤党小组改组为中共新堤支部委员会,任支部书记; 1926年,中共新堤特别支部成立;1927年,中共新堤市委在新堤特别支部的基础上成立。

党的支部建设是顶层设计与各地实践探索相互推进、不断完善的过程

民主革命时期,党的支部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然而,与党所从事的复杂伟大的事业、所要完成的艰巨任务相比,支部建设如同其他初创的制度一样,仍然比较简单、粗疏。中共中央通过制定与修改党章、发布党内通告等方式,对党的组织建设,包括支部建设进行设计、规划。各地在执行、落实中央规定与要求时,根据本地情况进行调整,再将做法上报中央。这样,支部建设逐渐走向完备与科学。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1922年,党的二大制定了第一部党章,详细说明和规定了党员条件、入党手续,以及党的组织原则、组织纪律和制度。党的三大对党章进行了局部性修改,继承和发展了党的二大确立的纪律体系。党的四大进一步将三大党章中“有五人以上可组织一个小组”修改为“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其附近,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中共党史上第一次从党章的高度明确将支部作为党的基本组织。

中央通告与决议、通知、宣言等同属于普发类文件,是中共中央领导全党的重要方式,中央通告甚至可以修改党章的部分条款。如,1925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央通告第五十三号》指出,党的三大通过的党章中“党员入党时,须有正式入党半年以上之党员二人之介绍”,这一规定颇不便使用,变通办法是党员入党时,入党介绍人二人中只需一人是正式党员,且不限于入党半年以上。

中共中央组织部(局)也可代发通告。1933年8月19日,中共中央组织局就健全地方支部生活问题,给苏区各级党部发出指示信,一方面指出,“认为支部中大多数同志是消极的落后的”,这种说法是机会主义的,是对党员力量估计的不足。另一方面,承认地方党的支部生活仍然没有十分健全。在领导革命战争的复杂任务前面,还有许多重要的任务没有完全解决。例如,城市工人支部还比较落后,还没有真正成为群众的核心;还不能完全及时地把党的每一个口号很好联系着群众日常利益去动员群众,特别是组织群众的工作还赶不及群众积极性发展的速度;党员的政治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提高还没有达到可能的程度,干部的培养还大大赶不及革命发展的需要;支部委员会集体的经常的领导工作没有建立起来;大部分新区和边区的支部只有极少数党员,其中一部分甚至没有形成支部。

各地、各系统在实际工作中,总体上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在没有相关文件可以执行的情况下,可以因地制宜地作出规定,为党支部的制度化建设作出重要探索。如,1929年7月13日,红四军第三纵队政治部编印的《党员训练大纲——支部工作》,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党内批评思想,为延安时期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的正式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支部建设有许多重要的时间节点,不同阶段侧重点有所不同

党支部的制度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根据党的中心工作以及政策路线的变化而变化,也需要结合各地实际而进行调整。

国共合作之后,由于“一切运动归国民运动,一切工作归国民党”的方针,党的组织发展一度出现停顿与徘徊。大革命失败至中共六大召开前后,中共中央对过去的工作进行反思,对支部工作进行了许多调整。1927年12月,《中央通告第十七号》指出,根据“八七”以来斗争的教训,组织问题已占了党中第一等重要地位。党的组织之布尔什维克化以及无产阶级和农民群众的组织之革命化,都是当前最迫切最重要的问题。要改正各级党部的组织法;切实改造支部的工作,健全支部的组织。1928年1月30日发布的《中央通告第三十二号》指出,各地党部都不了解造党的意义,这是非常危险的现象。要积极改组各级党部,要把党的各种政策的文件发到各支部中去,同时又做出简单的明了的大纲,在各支部中讨论。

1928年6月至7月召开的中共六大指出,党在组织上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产业支部和地方支部,发展工农组织。1928年12月,《中央通告第二十一号》指出,党没有正确的支部生活、党员没有正确的工作路线是造成党员大批自首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需要创造党的支部生活,各级党部应指示出党员为党工作的正确路线,包括参加斗争、到支部会、缴党费、讨论党的政策及本身工作、读党报、散发宣传品、吸收同志等。

1929年6月,党的六届二中全会召开以后,全国革命形势出现转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迅猛发展。同年12月召开的古田会议对党支部建设,尤其是军队党支部建设也具有重要影响。根据《古田会议决议》,入党必须具备以下5个条件:政治观念没有错误(包括阶级觉悟);忠实;有牺牲精神,能积极工作;没有发洋财的观念;不吃鸦片、不赌博。

古田会议创造性地解决了军队如何保持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军队、怎样建设军队这一根本性问题,时至今日,仍对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

【本文作者为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编:臧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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