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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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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我国能源体系重大变革和清洁可再生能源创新发展新时代 (2)

——深刻理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大历史意义

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事关中国崛起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贡献

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化石能源的获取和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大国的崛起和兴衰。新社会主体能源的替代过程往往需要半个多世纪或更长的时间才能达到广泛的渗透,但今天的清洁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过程和时间将大大缩短。人类没有经历过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实现一种新能源的完全替代,这将重塑中国经济发展范式,重塑中国崛起和实现民族复兴的路径方式,低碳时代的到来也将重塑未来世界的发展格局。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将加快重构我国社会主体能源体系,倒逼我国加快实现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重塑未来四十年经济社会发展范式。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实现碳达峰是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良性互动后的自然过程。但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碳排放总量高、人均碳排放量低的中国而言,要在短短40年内分别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是主动自我加压,是对国家现有经济发展范式的内生性主动调整和深刻重塑。

世界上大部分发达国家都已于1990年前后完成了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并实现了碳达峰,其工业领域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等高排放行业都处于饱和状态并且陆续将高碳排放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从碳排放达峰到碳中和,欧盟需要60年,美国需要45年,对这些发达国家而言转型压力并不大。但目前我国仍处于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进行时”,我国力争用40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意味着我国将经历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经济系统性变革和发展范式变革,意味着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能源体系和相关基础设施的重构,也是社会利益重组和再分配过程,在技术、经济、社会乃至政治层面都面临着重大挑战。由于能源和工业基础设施对社会经济发展范式有较强的锁定效应,因此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越短,转型压力也会越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意味着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既是我国顺应并引领未来国际发展潮流提升我国未来国际地位和竞争力,也是助推我国发展转型、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重大战略决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中国加速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倒逼机制,预示着我国经济发展范式调整正在加速到来。在这个过程中,高碳排放的传统能源产业和重化工业将首先触及产能发展的天花板,大量资产将面临被搁置和淘汰的压力,一大批产业工人将被分流安置,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增长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指引下,已经探索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碳排放初步脱钩,走上一条符合国情的绿色低碳循环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截至2020年底,我国已经实现全面脱贫目标,碳排放强度较2005年降低约48.4%,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9%,风电、光伏并网装机合计达到5.3亿千瓦,约占全国总发电装机的24%,连续八年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第一大国,实现了生态文明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我国通过一系列实践证明,主动抑制和淘汰落后产能、不断加大减碳力度,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动能升级,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培育带动新的产业和市场,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保护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塑造适应我国发展需要的经济发展范式。未来我国需要做的就是坚持既定路线,更加坚决地贯彻和执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通过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社会经济的系统性变革升级。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崛起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将以减碳、低碳和零碳的方式实现,这是自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世界大国崛起过程中从未有过的伟大壮举。人类在工业文明时代所成就的经济繁荣是建立在以化石能源为社会主体能源基础上的“碳繁荣”。化石能源是地球远古生物亿万年所转化储备积累的太阳能,经过简单的氧化燃烧反应,其能量和价值在人类进入工业文明时代短短的两百年间集中爆发,支撑并推动了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文明跨越式的高速发展。

在化石能源成为社会主体能源以后,化石能源消耗量与国家综合实力之间就形成了高度正相关关系。正如煤炭成就了英国崛起,石油成就了美国强大,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所有崛起的世界大国都无一例外是能耗大国和碳排放大国,化石能源的消耗量与工业产值画上了等号,俨然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发展成就的标志。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世界上还尚未有一个国家能够实现经济增长与化石能源消费量的“脱钩”,实现“低碳富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由追求速度和规模的高速增长转为追求质量和效益的高质量发展,在推动落后产能升级的同时,中国已经在努力实践将经济发展效能与化石能源消耗量脱钩,主动抑制高排放、低效能的经济增量。我国目前仍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阶段的中后期,对能源的发展需求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还会增长,从2030年实现碳达峰直至2060年实现碳中和,正是我国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我国的经济发展不能停滞、发展动能不能衰减,中国的崛起必须依靠低碳排放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实现,中国将首次书写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世界大国实现“低碳崛起、绿色富强”的发展奇迹。

习近平主席代表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庄严承诺,充分展示了重诺守信顺大势的“中国担当”。中国已经用改革开放40多年的时间向全世界展示了一个贫困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发展奇迹。从现在起到2060年,中国将再用40年的时间,重构一个从减碳到低碳再到零碳的经济发展范式,并创造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奇迹。中国的“绿色崛起”和“低碳崛起”将为全球气候环境改善和全人类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巨大贡献。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是我国以负责任的世界大国姿态,为全人类可持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的重大贡献。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进步不仅使人民稳定地走上了小康之路,而且为世界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其中有三项最为突出的历史性贡献,即对全球经济和贸易增长的拉动作用,对经济全球化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推动作用,以及对全世界减少贫困人口的贡献。

中国工业化进程还未完成,仍担当着“世界工厂”的重要角色,从2030年碳达峰到2060年碳中和的过渡期只有30年,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70年的时间,并且中国也没有像西方国家那样将落后产能向其他发展中国家转移,因此中国的减排难度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不得不以牺牲部分经济增长为代价。这是中国负责任的大国担当,更是对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贡献。

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负责任大国应尽的国际义务。中国用自身行动,成为全球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事业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得到了国际社会的一致认可。当今时代,世界各国已经成为唇齿相依的生态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一个时期以来,温室气体排放、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已成为困扰世界各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环境问题。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不懈努力,“十三五”期间,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9年底,我国碳排放强度较2005年下降48.1%、较2015年下降18.2%,提前完成了阶段性目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既是对世界各国的庄严承诺,更体现了我国始终坚持以全球视野、全局高度、全面思考,扛起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我国在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作出了全球认可的重要贡献。全球环境气候和可持续发展问题需要各国协同行动,但不同国家所处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经济发展范式、受气候问题影响和约束程度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不同,必须提出一个各方都可以接受的原则以协调各国共同行动。中国始终倡导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作为连接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桥梁,积极协调化解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关于融资、技术等操作性问题上的分歧,并直接给予发展中国家以经济和技术援助,有力地推动了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理念和原则问题上达成目标与行动一致。

三、我国能源产业必须从国家战略和国家安全高度,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坚定不移地走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发展之路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第一人口大国和第二大经济体,能源战略和能源观必须要有全球视野、大国格局。

从世界能源发展历史和各国能源发展战略方向看,能源的低碳化、清洁化、安全化、高效化是主流趋势。不同国家的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决定了其能源政策和未来发展路径,我国必须把握世界发展大势,根据自身能源资源禀赋和国情实际,以“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为目标,科学制定能源战略和发展路径,把握好社会主体能源变革和逐步替代的节奏、节点和节律,筑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能源根基,这是加快国家发展强大,实现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关键。

“多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长期占主导地位的化石能源体系和世界第一能耗大国的现状共同决定了我国能源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之路将充满挑战。从国土面积、人口数量和油气资源探明储量看,我国是典型的多煤、贫油、少气国家。因此,无论是从巨大的能源需求还是天然的资源禀赋来看,以煤炭为社会主体能源是基于我国国情出发的必然选择,这也决定了我国的能源体系和工业体系的基本格局。

煤炭在我国能源体系中长期占据绝对主体地位,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煤炭支撑了我国74%的电力、8亿多吨粗钢、24亿吨水泥、7000万吨合成氨以及煤制油、烯烃、乙二醇、甲醇等现代工业发展的基本需要,为我们这个人口大国、工业大国和农业大国提供了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和化工产品。《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国内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仍是我国的主体能源。长期以来形成的以煤炭为主体的能源体系奠定了支撑我国工业发展的主体技术群,产业发展成熟、产业链配套齐全、经济带动力强,有庞大的产业工人队伍,这是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和发展成就,也是国计民生所系。

以煤炭为主体能源,长期形成的庞大产业体系路径依赖和发展惯性成为我国由煤炭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同为化石能源,煤炭比石油和天然气的热效率更低、碳排放量更高。20世纪中叶以来,石油、天然气逐步取代煤炭成为主要发达国家的社会主体能源,煤炭在其能源消费总量中仅占10%~20%,而我国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占比高达60%,为全世界最高。我国在从煤炭经济向油气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已经显露出资源禀赋差、转型包袱重、升级阻力大等短板,构建以清洁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必然将充满挑战。

按照《零碳社会》作者杰里米·里夫金的观点,当太阳能和风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在一个国家能源中的占比达到14%时,资本就会不可逆地从化石能源产业流向清洁可再生能源领域。基于这种推断,我国未来的社会主体能源低碳化和转型升级之路充满挑战,出现许多不容回避也不能忽视的社会主体能源变革所引发的连锁震荡反应,这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所必然付出的代价。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倒逼下,我国有可能将跳过油气经济,直接实现从煤炭经济向低碳经济的转型升级,这在世界发达国家中尚无先例,对我们这个全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样的转型压力和升级难度将更大。

能源安全关系国家安全,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加快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推动电能替代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举措。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不仅体现大国责任的担当,也是出于维护我国能源安全的战略需要。

能源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在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工业化时代,能源对我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能源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是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是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提高国家竞争力、增加社会财富,保障并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基础。

大力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对优化我国能源结构,建立多元化能源供应体系具有重大意义。多元化的能源体系能够带来能源系统内的相对稳定,而能源稳定就是最大的安全。对我国来说必须建立以清洁可再生能源为主体,多种能源互供互补的能源体系,调整变革以化石能源为主体的单一能源结构,这是我国应对系统性风险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手段。

我国石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很高,大力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可以降低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提高能源自给能力,保障国家能源供给安全。基于石油和天然气的主体能源体系、科技体系、经贸体系和运输体系长期以来都由西方主导,极容易被西方反华势力作为打压我国经济发展的杀手锏。化石能源的价值和作用不仅在于保障日常能源供应,而且是重要的化工原材料和极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储备。多开发、多使用一些可再生能源,就能为我国多储备一些宝贵的、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减少一些进口环节的外部风险。从能源供给安全角度看,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将有效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抵御海外能源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

我国能源及化工产业长期依赖煤炭,通过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加快掌握不同类型能源的关键核心技术,确保对能源及工业体系的完全控制,是保障国家经济整体安全的关键。当前,我国已经在化石能源开发利用领域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发展成就,如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煤化工、石油化工等很早就已经具备世界领先水平。在水电以外的清洁可再生能源领域,我国仍然需要不断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全力实现从规模引领到技术引领。一旦清洁可再生能源相关核心关键技术被西方国家优先掌握并形成垄断优势,特别是核心部件、关键设计软件和控制系统如果依赖国外,我国能源产业的转型发展将会受制于人,被人卡脖子。

大力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化石能源生产消费带来的环境问题,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的关键。生态问题是系统性问题,解决系统性问题必须首先解决结构性问题,构建合理的能源结构是破题的关键。保持生态系统的长期稳定和正常功能,是我国从工业文明走向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任何生态环境问题最终都会演化为社会问题、发展问题和资源问题,并最终发展成为国家安全问题。因此,大力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是从源头上保护环境、修复生态的有效途径,也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切实举措。

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电能替代,从源头上消除化石能源作为一次能源所产生的碳排放,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治本之策。目前,我国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为85%,占全社会碳排放总量的近90%。清洁替代即在能源生产环节以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发电,加快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电能替代即在能源消费环节以清洁电能替代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不断降低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培养全社会的绿色、低碳用电需求、用电习惯,加快形成以清洁电能为社会主体能源的能源生产和消费体系。

构建我国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战略路径思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能源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已将能源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能源体系始终处于发展变动之中,必须要有全球视野和长远眼光,要不断摆脱传统思维的桎梏,不断摆脱落后主体能源的发展惯性和路径依赖。我国不能等待新一轮能源革命发生、定型后才有所行动,必须要有见微知著的敏锐察觉和超前的战略布局,提前做好顶层设计,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实现战略引领,不为短期的发展利益所惑、也不为发展转型的艰难所困,加快推动能源科技创新与产业变革、经济发展的全面融合互动,通过新一轮能源革命的创新发展,打造新型能源产业和优势产业集群,创造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实现军民融合,塑造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新动能。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清洁低碳是基础,安全高效是核心。我国的能源形式必须多元化、结构化,传统化石能源要清洁化、低碳化,清洁可再生能源要规模化、经济化,能源传输和储能要数字化、智能化,用电终端要安全化、高效化。我国能源清洁化的重点是煤炭等传统化石能源要加快实现清洁化利用;能源的低碳化主要是通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来实现;能源的安全化主要是通过加快突破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关键核心技术,不断完善能源供给侧的多元化结构,不断降低化石能源对外依存度来实现;能源的高效化主要是通过降低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发展智能电网、储能装置和电能替代等方式实现。根据我国的能源资源禀赋和发展格局现状,我国清洁可再生能源当前发展的重点应当在西南大水电、西北光伏、沿海风电等领域集中发力,并形成集中高效规模化开发模式。

我国不仅是世界水电大国,也是世界水电强国。水电是我国清洁可再生能源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特殊优势,应当成为构建我国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优先发展对象。水电工程可以实现多目标、多功能、多效益,除发电目标外,还可以实现防洪、航运、生态、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扶贫开发等多重目标。水电和火电同时诞生,是目前技术最成熟的能源开发利用形式,也是目前开发的最经济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其经济性仅次于火电。水电是调度最灵活的清洁能源,是行业公认的电网“稳定器”“压舱石”。我国水电资源禀赋好、可集中大规模开发利用成为社会主体清洁能源,破解资源、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

我国海上风电具备独特优势,可以发展成为一种替代落后煤电、不依赖国家补贴、可大规模集中开发的新型主体清洁可再生能源。海上风电与陆上风电、光伏、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相比,除了都具有绿色低碳等特征外,还具有其特殊的优势:海上风电资源禀赋好,资源储量大,可以集中连片大规模开发,是未来最具开发潜力并成为沿海地区主体能源的清洁可再生能源。海上风资源集中、风速大、风功密度高,可驱动大容量海上风机,出力较稳定,发电质量可媲美大水电。海上风电场靠近我国东部沿海用电负荷中心,电能消纳条件好。我国海洋面积十分广阔,不占用耕地和林地,未来发展空间巨大。开发海上风电不使用海水,不影响航道和景观,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极小。海上风电产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发展养殖、造船、通讯、海水淡化、制氢储能等海洋经济。此外,海上风电开发对于我国巩固领海防御和开发具有战略意义的远海孤岛意义重大。随着人类对海洋认识的不断深入,以及开发技术不断取得突破并日趋成熟,海上风电的优势特性将更加凸显,未来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巨大市场空间,我国必须加快科技创新,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经济性开发,打造一种新型的清洁可再生主体能源。

重点开发太阳能资源禀赋优越地区,采用大规模集中连片开发和分布式开发两种方式,不断提高太阳能利用的经济性和电能输出质量。我国太阳能资源丰富,其中,宁夏北部、甘肃北部、新疆东南部、青海西部和西藏西部等地都具备大规模集中连片开发条件。根据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2035年全民光伏发展研究报告》的测算,将城市建设用地、交通建设用地、农业光伏也作为光伏可利用资源进行评估,在基本开发强度下,基于我国已开发国土的光伏装机资源,到2030年和2035年分别可达到31.65亿千瓦和33.7亿千瓦,仅光伏发电就可以满足我国基本能源供应需求。未来,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将是成本下降最快、经济性提高最显著的能源类型,并且还有继续降低的巨大潜力。目前,在青海等光资源丰富、土地成本较低的区域已经基本具备平价上网的条件,已经初步形成了与煤电的价格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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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