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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市场化改革方向 推动国企“三项制度”改革走深走实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复制推广优秀企业通过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激发活力、提高效率的改革经验,8月3日起,国资委网站编发“国企改革样本”系列报道,以典型示范带动改革深化。

近年来,广东省国资委持续推动省属企业综合改革,实现“三能”(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在省属企业普遍推行,职工干事创业热情有效激发,企业组织效率和管控能力大幅提升。

牵住“牛鼻子”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

统筹谋划、试点先行。广东省国资委出台《关于推进市场化选聘省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选择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作为试点,在集团层面推行经理层市场化公开选聘和管理机制改革,明确任期,由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进行考核、履行聘任(续聘)程序。202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印发《关于在省属二级及以下企业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工作方案》和《省属企业所属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指导企业完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契约文本,鼓励有条件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开展专项行动、全面实施。2021年,广东省国资委将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作为国企改革专项行动,明确“力争2021年底前省属各级子企业全面落实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经理层成员全面覆盖”目标。各企业签订改革责任书,结合实际分类明确推进计划,截至5月底,省属各级子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企业户数、经理层成员人数均超过80%。

坚持市场化导向 省属企业用工、分配机制持续健全

完善岗位管理机制,实现管理人员有序更替、人岗相适。广东省国资委开展省属企业“总部机关化”专项问题整改工作,推动省属企业普遍建立总部与所属企业员工常态化交流和轮岗机制,17家省属企业总部及所属企业间累计交流258人。部分企业在总部实施人员全体起立、双向选择重新竞岗。目前,省属企业管理人员开展竞争上岗1728人,占比14.8%;2021年以来,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累计137人,占比1.2%。

搭建公开招聘统一平台,实现用工市场化。广东省国资委指导省属企业结合“十四五”规划梳理本企业人才队伍发展规划,按照功能定位、发展战略、主责主业,合理调控用工总量,优化人员结构。在广东省人才市场网设立了广东国企招聘专区,推动全省国有企业各类招聘信息统一在专区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实现公开招聘员工占新进员工总人数的比例超过90%。

健全工资总额管理,实现薪酬分配内部市场化。广东省国资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做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与效益贡献、实际劳动生产率同向联动机制,突出强调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劳动强度高的岗位,特别是科技创新人才倾斜。对已实现经理层全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企业,在约定的新增效益部分,允许浮动薪酬可以更加贴近市场,增强收入分配的外部竞争性和内部差异性。开展省属企业岗位薪酬调查工作,对939家各级子企业1000个岗位的15.9万名员工进行薪酬数据调研,完善以市场价位为参照、与岗位贡献相匹配的薪资体系,推动实现薪酬水平市场化。

坚持业绩与激励双对标 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落地实施

落实企业薪酬激励自主权。广东省国资委制定《广东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0年版)》,下放省属子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及执行情况清算、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方案的备案权限;授权省属企业董事会审核所属非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授权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充分赋予省属企业薪酬激励更大的自主权。

开展“激励、约束、容错”综合改革试点。广东省国资委率先在省属二、三级企业探索改革试点。2020年,在总结有关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印发《省属企业开展“激励、约束、容错”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引(2020年版)》,指导企业按照“契约化管理、市场化业务、差异化薪酬”的基本思路,积极探索“不再以层级定薪,个人贡献与增效挂钩,收入与效益正向相关,激励与约束相对等”的模式。

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省属企业有序实施中长期激励。广东省国资委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原则上科技型企业要实现中长期激励全覆盖;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探索实施超额利润分享机制、专项特殊奖励机制等中长期激励方式。截至2021年4月底,省属各级子企业中,已有206户企业实施了中长期激励,1户科技型企业实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

[责任编辑:潘旺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