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邓国胜
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第三次分配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式,有助于保持社会的活力和创新力。当前,在我国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进之际,第三次分配的作用与价值日益凸显。
“第三次分配”的内涵与特征是什么?与慈善事业具有怎样的关系
“第三次分配”的内涵与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第三次分配的动力机制是基于社会机制的爱心驱动,区别于第一次分配是基于市场机制的利益分配,第二次分配是基于行政机制的强制性调节。慈善是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是第三次分配的主要形式。
第二,第三次分配的目标是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而第一次分配的目标是利用市场的激励机制有效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第二次分配的目标是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平衡发展与社会公平。
第三,第三次分配的主体是社会力量,第一次分配的主体是市场参与的各要素主体,第二次分配的主体是政府,而第三次分配的主体是民间社会力量,包括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当然,第三次分配和慈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和政府的政策扶持与监督管理。
第四,第三次分配的客体不仅包括社会力量捐赠的财产,也包括社会力量所提供的志愿服务,通过奉献时间、技能或专业知识,为弱势群体提供所需要的服务,提升弱势群体物资与精神层面的获得感、幸福感。第一次、第二次分配的客体主要以财产分配为主,这也是第三次分配区别于第一次、第二次分配的重要内容。
为什么要高度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其价值体现在哪些方面
第三次分配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践证明,平均分配并不能有效满足所有人的需求,而且由于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反而无法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决定劳动要素的报酬,实现了第一次分配。第一次分配追求效率,通过竞争机制,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而,第一次分配的缺点在于容易导致富人越富、穷人越穷。因此,需要政府通过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开展脱贫攻坚、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进行第二次分配。如果第二次分配的比重过高,不仅会抑制社会的内生动力,而且可能会导致养懒人、财政不堪重负等问题,最终影响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因此,还需要基于自愿和爱心基础的慈善事业,对收入和财富分配进行有效调节。总的来说,第三次分配与第一次、第二次分配是相互补充的关系,通过发挥三次分配对收入和财富的共同调节作用,有助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第三次分配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分配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其具有收入调节的功能,更重要的在于通过开展慈善教育启迪爱心;通过实施慈善项目或活动,为人们搭建奉献爱心的平台,促使爱心转化为善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通过发展慈善事业,弘扬责任意识和利他奉献精神,弥补市场经济的局限。
第三次分配有助于保持社会的活力和创新力。第三次分配更有利于激发社会的活力和提升国家竞争力。一方面,第三次分配是在不增加税赋的前提下,基于自愿和爱心驱动,实现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更有利于激发企业和个人的发展动能。而为企业减税,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国内外经验表明,通过发挥慈善组织的灵活性和创新性的优势,能够及时发现社会的新需求或未被满足的需求,并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创新模式,更不容易出现“等靠要”的“贫穷文化”,可以在促进公平的同时,保持社会的创新活力。
如何更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的作用
未来要充分发挥慈善和第三次分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需要选择怎样的政策工具才能管用、有效呢?
第一,针对慈善捐赠的规模问题,关键是激发社会力量捐赠的热情。第二,针对我国慈善捐赠的结构问题,关键是提高个人捐赠的比例。要提高个人捐赠比例,重点是慈善文化的培育和慈善教育的普及。为此,不仅政府要加大慈善宣传的力度,而且要激励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教育活动。要鼓励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教育,一个可能的政策工具选择是针对个人捐赠占收入总额50%以上的公募慈善组织,给予更大的政策优惠,以此倒逼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教育和慈善文化的培育。同时,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监督管理,提高慈善组织的信息透明度,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媒体、公众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社会监督的作用,提高慈善组织的资源使用效率。另外,随着数字时代的来临,还需要大力发展数字公益,政策层面加大对慈善组织的技术赋能,大力发展互联网募捐平台,降低个人捐赠的门槛,提高个人捐款的便捷性和捐赠资源使用信息的可获得性。
总的来说,慈善事业的发展和第三次分配是完善我国收入和财富调节、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式,是第一次分配和第二次分配的重要补充。发挥慈善与第三次分配的作用还有助于保持社会的活力,提升国家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为此,还需要尽快完善《慈善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扩大我国慈善捐赠的规模,完善慈善捐赠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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