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副所长 庄贵阳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的目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需要一场深刻的社会经济系统性绿色变革,这将成为中国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基调。经过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发展,中国经济增长模式逐渐由投资导向型转变为消费导向型。在新发展阶段,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在绘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的过程中,消费端碳减排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整体规划,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不仅需要生产端的持续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也应强化消费者责任,倒逼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在这方面,探索对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和消费倾向有引导和督促作用的制度机制和利益机制,引导消费模式绿色转型,是“倒逼”企业采取绿色生产方式的长效方式以及从消费端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有效途径。
一是更新消费者对消费端碳减排能力的公众认知。
低碳发展离不开公众参与,需要将低碳理念转变为居民的自觉行动和主动选择。不同于以往以生产端节能降碳为主的碳减排目标,碳中和涉及经济社会的系统性绿色低碳转型,需要消费者共同参与。提升公众认知能力、增强消费者对碳中和目标的理解是消费者转变生活方式,积极参与碳减排的基础。应关注不同消费群体的低碳需求,从气候、高碳消费的影响结果等入手进行差异化宣传教育,并通过配套政策工具,倒逼消费者低碳行为决策。
二是政府的减排政策设计要兼顾消费侧。
在碳中和目标下,忽略消费端减排潜力、仅依靠生产端碳减排推动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转型不仅面临高额成本,还有可能抵消减排成果。而且,生产端减排终究不能覆盖全部的碳排放源。一些不可避免和难以替代的碳排放源需要消费端的碳减排机制加以配合应对。因此,未来的政策设计需要加大对消费端碳排放的关注,适时选择具有减排效率、可操作性和可接受性的政策措施,在提升公众认知的基础上,有效、常态化地引导居民低碳消费,辨识非低碳消费行为背后的碳能力障碍,通过政策设计倒逼居民形成低碳预期。例如,合理规划并增加“充电桩”等基础设施数量是引导消费者在选购乘用车时以新能源车替代传统燃油车的重要举措之一。
三是把城市作为变革消费排放的重点。
进入新发展阶段,城市承载的消费功能逐步增强,人口和消费向中心城市和都市圈集聚的特点日益突出,中国有望涌现一批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和国际性消费中心城市。在可预见的未来,城市居民能源消费将逐渐成为中国未来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增长来源,消费端的低碳减排刻不容缓。只停留在工业生产领域已不能实现有效减排,挖掘居民消费所蕴含的低碳减排潜力也成为低碳经济领域的重要议题。
四是发挥低碳消费中非正式制度因素的作用。
影响低碳消费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法律监管、文化意识、消费政策等。政府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管理条例等正式制度,对低碳消费无疑具有指引导向作用,但包括文化观念、社会习俗、伦理道德等在内的非正式制度因素也非常重要。现实生活中,推动消费偏好绿色化、消费规模适度化、消费结构非物质化、消费资源可循环化、消费方式共享化,要注重发挥非政府组织和社区在推动绿色低碳消费中的独特优势。非政府组织专业性强、灵活度大、与基层群众贴合度高,政府可购买服务对其进行培育。社区组织水平强、渗透度高、综合服务能力强,可以居民为主体培育低碳生活共同体。
五是激励交通与建筑领域低碳消费。
在建筑领域,应防止城市建筑规模的非理性高速增长,同时提倡居民在建筑中保持绿色的生活方式,积极发展与绿色生活模式相适应的技术措施。在交通领域,要控制个人交通需求的高速膨胀,适度控制小汽车的增长速度,反对盲目追求大排量汽车,鼓励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合理进行城镇规划,居民区与商业区合理分布,减少居民日常工作生活出行距离;为自行车、行人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为低碳出行提供人性化的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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