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教授 张可云;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邓仲良
步入新发展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推进“十四五”及未来更长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重大战略谋划,要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随着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们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问题,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新格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的区域协调发展
早在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要求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为引领,以“四大板块”为基础,促进区域间相互融通补充。如今,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向:
第一,更好地处理“两个统筹”关系,即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区域发展和人的发展。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前提是统筹好发展和安全。都市圈和城市群具有天然的经济韧性,当面临外部冲击时,其可以通过城市体系和产业体系的空间匹配来化解外部风险。另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在于统筹好区域发展和人的发展间的关系,人口数量和人力资本直接影响着消费规模和区域生产效率,区域间要实现协调发展,离不开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时,扩大内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中之重,而内需的形成又与人口规模效应和人力资本效应紧密相关。为此,要把握好人口规模和人力资本这两个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本变量,切实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尤其是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第二,更好地通过因地制宜和“以大带小”来推进更高质量的区域协调发展。一方面,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需要更好地立足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的比较优势,稳定有效地推动农村人口,特别是生态功能区内人口自愿迁入城市,成为新的城市居民。另一方面,目前,经济发展战略从以往“两头在外”的对外贸易逐步向内需和外需相互协调转变,在这一过程中,新技术的研发和引进、实现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的攀升至关重要。大城市作为区域发展中具有较高对外开放程度和人力资本水平的中心城市,应积极转变自身发展方式,努力打造科技创新中心和对外交流中心,并充分发挥自身“以大带小”的作用,带动边缘区域创新发展。
第三,更好地找准政策目标对象,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在历史、地理等因素的影响下,各地区呈现出较大的自然资源禀赋差异,经济发展水平也不相同。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背景下,为促进高水平的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在主体功能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准确的经济属性空间单元,通过区分不同区域类型来构建空间治理的政策基础。此外,还要进一步细化区域类型,明确区域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的空间对象。
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新格局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要更加尊重客观规律,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提高要素空间配置效率,统筹好区域发展和人的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打造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区域发展新优势。顺应人口流动的经济规律,立足地区优势,优化人口流入地和人口流出地的区域发展路径。中心大城市、都市圈和城市群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空间基础,是承载经济活动和人口集聚的主要空间,应优化中心大城市发展方式,提升都市圈中心城市的创新和开放功能。同时,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进一步扩大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开放水平,强化东北和中西部地区产业承接能力。在农产品主产区强化农业规模化经营,将农村产业融入城市产业分工体系,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在生态功能区,逐步完善资金补偿、产业转移、劳动力就业、共建产业园等领域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资源资产化的标准体系,拓宽生态产权及配额交易范围;健全生态产品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优化河流、森林等自然资源关联区域之间生态产权公平分配与交易机制。
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畅通不同尺度空间单元间的大循环。建立城市间分工体系,促进中心大城市的一般制造业向周边中小城市转移;强化都市圈中心城市“以大带小”作用,促进城市建设用地与吸纳流动人口规模相协调,都市圈的基础设施共建与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相适应,加大对人口净流出地区的专项扶持。推进以区域性城市为中心的都市圈社保和落户积分互认、教育和医疗资源共享。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统一现行城市户籍和居住证功能,在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试点基于积分制的户口登记制度。扩大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促进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向县城集中,引导有条件的农村老人在县城居住养老。进一步降低人口流动门槛,有效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夯实城镇化的扩内需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