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印发,各地要建立日常的历史文化保护巡查管理制度及评估机制,能够随时随地发现问题,及时准确地纠正问题和处理问题。同时,还要健全历史文化保护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及时制止各类违法行为。此外,要强化考核问责,要将保护的成效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挂钩。
历史文化承载着一个民族的基因,传承着灿烂的文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有助于增进文化认同、增强文化自信。从历史层面来看,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就是让中华五千年文明得到传承,以史鉴今,以史增智。从社会发展层面来看,保护历史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建设一道统筹布局,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文化资源的价值。从对外交流层面来看,历史文化的保护推动着文明交流互鉴。应该说,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不仅能惠及人民群众,还能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传承和遗产保护,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实践取得重大进展。截至目前,我们已经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37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90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1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487个,共划定了历史文化保护街区970片,确定了历史保护建筑4.27万处。
把历史文化作为载体,城市的文脉才能得到有效传承。不可否认,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现代化建设发展之间的平衡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智慧。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护与发展的思路也更加清晰,在城乡建设过程中,不仅要对纳入保护清单的保护对象实施严格管理,不能拆除破坏,对那些具有保护价值的老房子、古民居,也不能随意拆除。除此之外,在城乡建设更新过程中,要通过正确处理新与旧、拆与留、改与建的关系,让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交相辉映。同时,要在保护的基础上挖掘历史文化的价值,引来文化发展的“源头活水”,加大历史文化的改造利用力度,确保在合理发展中保护,在精心保护下发展。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既是呵护文化底蕴、维系民族精神的体现,又是坚定文化自信、增强家国情怀的有效途径。用文明的力量助推发展进步,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统筹保护、利用、传承,让中华民族历史文化流芳百世、焕发光彩。(作者:淦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