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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意义及路径

【摘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不仅有利于释放消费红利、拉动经济增长,而且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应明确产权确认财富主体地位、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关键词】中等收入群体 共同富裕 收入分配制度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让人民更加富裕,让生活更加殷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在论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时,提出了从2020年到2035年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的目标要求。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提高,意味着收入分配状况持续改善、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要求。”只有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基础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让大部分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才能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目标。进入“十四五”时期,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面临着诸多瓶颈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破局困境尤显重要和紧迫。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现实意义

绝大多数人的富裕不是一种静止的状态,而是一种动态生成过程,社会财富处于“源源不断”生成过程中,只有这样才能维持中等收入群体的体量。少数人的富裕是一种静止状态的富裕,这样的富裕只会导致坐吃山空,不会长久,更不会实现共同富裕。“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稳定的中等收入群体,社会财富才会持续涌现。只有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社会公平,坚持改革的普惠原则,坚持共同富裕,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人民生活才会越来越幸福。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公平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企业数量、非公经济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超过全国的半数以上,并且解决了超过70%的人口就业。非公有制经济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利益的需求正是激发社会各阶层人员去追求、制造、发展财富之恒久不变的根本内在驱动力,也正是对利益和财富的追求造就了中等收入群体,形成了中等收入群体,这在客观上促进了经济发展。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稳定内需,释放消费红利,拉动经济增长。中等收入群体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是扩大内需、释放消费红利的主力军,也是建设橄榄型社会的重要基础。中国拥有14亿多人口,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并已经形成了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是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之一。“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总量接连迈上新台阶,2020年突破100万亿元大关,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全国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3万元,形成世界最大规模中等收入群体,中国成为全球最大和最有潜力的消费市场。巨大的消费潜力将对中国经济持续平稳增长形成有力支撑。中等收入群体不仅具有较强的消费意愿,也具备较强的消费能力。中等收入群体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互联网+”的消费模式日益受到中等收入群体的青睐,其方便快捷的消费支付模式契合中等收入群体快节奏的生活步伐,可以满足中等收入群体对生活多样化的需求。

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将倒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前我国社会的中等收入群体从职业角度划分,主要是由专业技术人员、各类管理人员和公职人员构成;从行业领域划分,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科研、综合技术服务业、电煤气油能源生产和供应业等垄断行业和知识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新兴行业,这些行业领域的专业要求较高。在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观念中,在满足了基本的物质需求基础上,转而热衷于追求产品的品质,从而达到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与此相对应,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者已经无法满足于简单的日常所需品,他们更倾向于选择能够体现生活品味的商品,对于产品质量、性能等有一定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倒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路径分析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决好发展质量效益等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激发中等收入群体活力,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生产要素在国内国际、各产权主体之间的顺畅流通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其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目的也是“让企业和个人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间去发展经济、创造财富”。通过市场运作发展社会财富,培育财富主体增强国家经济实力。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效调动各类主体经营的积极性,优化中等收入群体结构、增强中等收入群体消费能力,不断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逐步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为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强大和坚实的物质基础。

明确产权、确认财富主体地位。保护产权就是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市场经济主体在市场上进行自由平等交易,其重要意义在于使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严格保护产权,就要确保有能够独立进行市场交易的财富主体,从而保障在市场交易中实现不同商品所有者之间的产权让渡。这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前提。1997年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199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里首次将“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写入国家根本大法。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化意味着对私营经济财富主体地位予以了确认,明确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当前经济成分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确定,其实质是“产权”确权,最大限度保障其财富主体地位,目的在于激发其市场活力。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当得到保护”,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随后在2003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思想,在2013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了“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由此可见,以各类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为核心的财富主体地位不仅归属清晰、权责明确,而且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市场的作用才能得到有效发挥。

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形成中等收入者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结构。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有助于防止社会出现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收入分配制度与人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衡量社会是否公平的重要尺度。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而经济所有制的成分构成决定了分配方式。按劳分配为主体体现了公平,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体现了效率。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才能保证实现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

按劳分配最大的优点在于激发人的工作积极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维护个人的应有权益,维系整个社会“勤劳致富”的价值理念。中等收入群体的形成,得益于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这也是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中的作用体现。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过程中,劳动、资本、技术都发挥了重大作用,有着重要的贡献。只有让这些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才可以调动和激发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释放出社会的创业精神和创新活力,这样不仅能促使各种生产要素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且也有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分配形式的多样化,客观上促使发展财富渠道多样化,凡是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受到保护,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但是,生产要素分配还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收入差距,加强对分配制度的宏观调控,才能保障社会的公正公平,有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长,居民消费水平明显提升,生活质量显著改善,人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是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创造了世界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中国的奇迹为世界特别是落后国家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只有紧紧抓住“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人民的福祉为出发点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走向共同富裕才会成为历史必然。

(作者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互联网+青少年德育协同创新中心副教授)

【注:本文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科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世界意义”(项目编号:18SKSJ066)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

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北京:学习出版社,2019年。

④《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年。

⑤《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

⑥[德]马克思·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⑦鲁品越:《中国现代化悖论与和谐社会建构》,《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⑧吴江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现实意义、难点与路径》,人民网,2017年11月2日。

⑨詹成付:《多措并举,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人民日报》,2021年1月19日。

责编/贾娜 美编/杨玲玲

[责任编辑:李一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