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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新的华彩乐章(17)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综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水平,要从完善政策、健全体系、落实责任、创新机制等方面入手,及时反映和协调农民各方面利益诉求,处理好政府和群众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防止碰头叠加、蔓延升级。要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农村改革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稳定也是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地域辽阔,农民居住分散,乡情千差万别,社会管理任务繁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构建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对扰乱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要严厉打击,对邪教、外部势力干扰渗透活动要有效防范和打击。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守法用法意识,发挥好村规民约、村民民主协商、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途径。”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以党的领导统揽全局,创新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要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发挥村民监督的作用,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做到村里的事村民商量着办。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前提和保障,要把政府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农村法治服务,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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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克]
标签: 农业农村改革发展   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