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其中,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顶梁柱和经济稳定的压舱石,在贯彻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抵御“逆全球化”等方面,承担着更多的使命和责任。
新形势新任务下,在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有序发展和不断壮大的同时,如何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和有效防范应对外部风险,确保国有企业“走出去”发展过程中始终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重大腐败案件的底线,是国有企业必须要面对的重大课题。近期,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围绕加强集团境外廉洁风险防控进行了专题调研。
结合集团境外业务单位监督工作实践和征集反映有关问题的情况看,目前境外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局限。一是政治意识不强。部分境外业务领导干部没有从国家战略高度和企业长远发展利益对境外业务监督予以重视,统筹谋划抓落实不够,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欠缺;一些境外工作人员对合规经营认识不到位,仍然以固有思维从事市场开发和生产经营,逃避和抵触组织监督。二是环境差异增加监督难度。集团境外业务分布广、距离远、散而多,时空差异导致信息传递相对滞后,全面从严治党氛围相对淡薄,部分项目所在国的政治体制、人文氛围、法律政策等与国内差异较大,增加了监督难度。三是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现有各监督主体职能定位交叉、含糊,存在条块分割现象,各管各的、互不通气,还没有完全形成监督合力。另外,对境外新领域、新业务的监督手段还非常有限。
面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针对当前存在的具体问题,集团纪委充分吸收各单位境外监督的有益做法,提出有机整合党建、纪检、巡视、审计、合规等监督力量,聚焦境外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开展协同监督,形成“以境外党建为统领和根基,以纪委监督为协调和惩戒,以巡视、审计为体检和纠偏手段,以合规管理为底线和保障”的四位一体境外监督管理模式。通过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监督、规范管理、组织协调优势作用,集团总部与各境外业务单位、驻外机构“多级联动”,各监督主体“分兵把守”,实现聚焦监督内容、共享监督资源、节约监督成本、凸显监督合力的目标。
发挥党建引领优势。境外业务有其特殊性,但不能搞特殊化,必须坚持党对境外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党建工作是“四位一体”监督模式的统领和根基,重点在于充分发挥境外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激发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加强政治引领、统筹谋划,进而研究解决机制缺陷、制度漏洞、程序堵点,支持纪委牵头负责监督模式的组织协调,聚焦境外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开展协同监督,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
发挥专责监督优势。纪委监督重点在于专责监督、牵头协调,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准确把握政治与业务的关系,以发现问题、防范风险为着力点,经常开展党纪法规教育、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对境外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的检举举报,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对履职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追责问责,组织协调各监督主体形成监督合力,通过贯通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体检和纠偏手段,既检查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情况,又检查规范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确保监督聚焦境外业务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境外机构内控机制的健全性与有效性、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与效益性相统一。
发挥规范管理优势。要注重发挥合规管理在国有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全面规范、持续防控的作用。搭建国有企业海外业务部、子公司总部、驻外区域中心、驻外国别机构四层级境外合规管理架构,针对国有企业境外第三方合作、采购、投标、合同、现金支付等境外合规经营高风险环节,通过尽职调查、合规资格审查、合规审批等手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违规线索独立开展合规调查和惩戒。
发挥组织协调优势。在各监督主体不改变原有组织构架和管理隶属的条件下,要充分发挥“四位一体”的境外监督作用,关键在于推动各项监督一体统筹形成合力。要健全完善“四位一体”监督模式的组织协调机制,配套建立境外监督定期会商、信息汇集、专项工作配合、联合检查督查、问题线索处置和监督成果运用等工作机制。要强化“四位一体”监督模式的运行保障,通过约谈、年度述职、工作考核、合规审查、监督检查等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搭建线上监督平台,加强各单位境外监督工作的横向协同,立体呈现业务流程、资金往来等信息,线上线下联动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