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运动式减碳”主要表现为未立先破、跟风表态、市场至上和行动扭曲。而之所以产生“运动式减碳”,最根本是对新发展理念的理解领会不透。为此,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推进“减碳”,即消除认识误区、坚持先立后破、坚持法治护航和把握好关键窗口期。
【关键词】新发展理念 “运动式减碳” 法治护航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我国提出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中长期目标。这既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碳达峰碳中和涉及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是场深刻的历史变革,需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统筹有序地推进。
当前“运动式减碳”的表现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十四五”开局重点任务之一,引起了各地高度重视。但是,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涉及面非常广、周期长,一些地方由于认识不足,统筹不周,跟风表态,盲目急进,甚至出现了“运动式减碳”。对此,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加以纠正。那么,“运动式减碳”有哪些表现呢?
表现一:未立先破。这表现在没有认真对待破与立的辩证关系,看起来似乎有破的勇气和力度,而缺乏立的智慧和能力。减碳的任务下发到地方和具体的企业后,为了完成指标和任务,有一些地方和企业急功近利,做些表面工作;有的地方领导习惯于用以往关停企业思维对待碳达峰指标,甚至抱着“最后大不了把工厂关停掉就好了”的消极心态。此外,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也属于先立,但不少地方不愿做细致的社会宣传推动工作。
表现二:跟风表态。由于是中央提出的“十四五”开局的重点任务,一些地方和企业为了表示重视,抢先表态,造成了一定声势,这给其它一些地方、企业造成压力,唯恐跟不上形势,也纷纷表态。表态本身没有错,但跟风表态,很少经过认真研究,更拿不出具体方案,某种程度上就是空喊口号,一旦形成风气,就会“空话满天飞”。
表现三:市场至上。当前,突出的表现就是热衷于炒作碳市场概念,蹭碳市场热度,争先恐后地进入碳市场,似乎没有搞碳市场交易就没有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而对于碳市场的定价权与碳贸易量的关系、碳金融与碳交易的关系、碳交易与本地节能减排有效性关系等碳交易机制,缺少深入研究。
表现四:行动扭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近期发现,一些地方存在盲目上马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冲动,有“大上、快上、抢上、乱上”的势头。不少中小企业认为碳减排与己关系不大,碳达峰碳中和是大企业要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在疫情和经济下行、就业压力的背景下,更多精力放在企业的生存上,而对自身的生态环境责任放松甚至放弃。
“运动式减碳”产生的认识根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点任务,必须突出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作用。尽管“运动式减碳”产生的原因复杂多样,从思想认识上说,最根本是对新发展理念的理解、领会不透。
首先,对新发展理念的战略性理解领会不透。一些地方、一些干部虽然在工作中体会到新发展理念带来了发展方式转变,取得了显著发展成果,但对于新发展理念、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三者辩证关系理解不全面,对于“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背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认识不深刻,对于贯彻新发展理念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内在联系领会不到位。因而,当遇到碳达峰碳中和这类关系全局性新任务时,难免态度和行动脱节,造成跟风表态、未立先破等情况。我国主动提出“双碳”目标,将使碳减排迎来历史性转折。这需要我们站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高度去理解领会。宇宙虽大,但目之所及只有地球这一颗星球适合生存。正因如此,所有国家都是同舟共济的命运共同体,人类与自然亦复如是。实现“双碳”目标,既是为了包括中国在内所有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也是为了人与自然长期和谐共生。我们要更加主动自觉地用新发展理念指引生态文明建设,深刻领会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对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重大意义,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
其次,对新发展理念的系统性的理解、领会不透。一些干部认为目前面临经济下行的压力,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任务可以缓一缓、放一放,让环境保护让位于经济发展,仍有盲目上马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冲动。这是将碳达峰曲解为“攀高峰”,认为在2030年之前还能进一步增加碳排放,表面上是对碳达峰时间表和路径图的误解,实质上是对新发展理念的系统性的理解不透、贯彻不够,没有正确认识新发展理念的系统性。新发展理念并非单一理念,而是囊括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这五个部分。五大发展理念环环相扣,浑然一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发展理念是一个整体”。具体哪个部分贯彻不到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都会受到影响——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动力;没有协调会导致发展不平衡;没有绿色难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没有开放便是关起门来造车;没有共享会让社会公平正义成为奢望。实践中,如果缺乏系统意识,就难以协调并进、一体贯彻,顾此失彼必然得不偿失。
最后,对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紧迫性认识不足。一些地方、一些企业一方面认为距离碳达峰目标时间节点仍有接近10年的时间,距离碳中和目标将近40年时间,大可不必着急。实质上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缺少全局思维,囿于一域。我国有着煤炭储量丰富而油气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为此,我国能源消费一直以煤炭为主。2020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中56.83%为煤炭,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煤炭为主的能源格局。此外,我国“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指出,到2035年我国人均GDP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世界银行也于近期上调我国今年经济增长预期至8.5%。这就意味着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的增长势头仍然强劲,随之而来的就是未来我国能源需求依然旺盛,碳排放量仍会自然增长。受以上两点因素影响,要在不到10年时间内实现碳达峰,40年时间内实现碳中和,任务相当艰巨。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和企业没有时不我待、一以贯之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高度自觉,看不到落实新发展理念对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长期以来的高消耗、粗放式发展已使我国生态环境遭受破坏、资源被严重浪费,这一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并从中创造新的增长点”。当前国内外发展格局正面临深刻变革,其中低碳经济正在催生新业态,新能源交通、新能源发电、绿色建筑等行业迎来新的发展契机。这些新兴行业既有利于保护环境与节约资源,自身又有广阔发展前景。只有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时机,才能在新一轮的产业革命和科技变革中立于不败之地。
新阶段需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推进“减碳”
推进和实现“双碳”目标,是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基调之一,必然引起现行经济社会体系发生广泛而深刻的系统性变革,必将把我国的绿色发展之路提升到新的高度。因此,要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有序地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第一,消除认识误区。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发展理念是否对头,从根本上决定着发展成效乃至成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发展理念是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回答了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这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消除认识误区,把新发展理念理解、领会透。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统筹有序地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要树立系统思维,坚持全国一盘棋,做好统筹工作,重视整体部署和综合评价,按照新发展理念查找短板弱项,要根据本地区、本企业自身条件和可能,及时补齐补足。要实事求是、遵循规律,推进“双碳”不能“唯降碳论”,不能将碳减排与控制温室气体、节能降耗、污染物排放等割裂开来。更不能脱离实际硬干,不能为了出“减碳”政绩而不顾条件什么都想干。
第二,坚持先立后破。先立后破的要求是丰富的、辩证的,要处理好一些基本关系。要将低碳转型的破寓于经济发展转型的立之中。“减碳”必须在保证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推进,防止因“减碳”造成发展失速,甚至造成转型失序、失衡。要把顶层设计的政策体系立在先,解决问题的实施路径紧随其后。“双碳”目标的实现必须从观念、产业、金融等一系列方面建立相关政策体系,在顶层设计基础上,以总体部署指导和督促地方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设置合理目标、制定行动方案,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不搞一刀切,有序推进。要统筹好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切实把整体和局部的利益关系统一于全国一盘棋,以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保障,努力作出更多贡献。
第三,坚持法治护航。法者,治之端也。我国用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法制体系还不够健全,立法碎片化、层级较低。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力度加大、进程深入,法治护航作用必然日益凸显。因此,必须通过立法进一步夯实碳达峰碳中和制度体系,对国家和各地、各层面的相关政策法规发挥统领作用。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类法律,大多采取政府应倡导、公民应采取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表述。这类表述过于笼统,不利于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理清并履行自身的减碳义务。应进一步细化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相关法律义务,为分解落实碳减排目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考核等提供法律依据,为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提供法治导向,为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等主体有效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方面的国际合作提供法治支撑。
第四,把握好关键窗口期。“十四五”时期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首先是重构能源体系。着力发展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对煤炭使用实施总量控制。其次是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施减碳。比如,钢铁行业可以安装节能以及碳捕获设备,公交行业可以用新能源汽车替换传统汽车。再次是对减碳提供政策和市场支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既要利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生态税收等多种政策工具支持减碳,也要完善碳交易市场建设。最后是增加生态碳汇。积极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土绿化工作,以此增加我国森林与草原面积,从而提高生态系统的固碳能力,并为未来开展碳汇交易奠定基础。要充分认识能源转型变革的艰巨性复杂性,久久为功打好持久战,更要从务实解决当前突出矛盾问题入手,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保持干劲,用力打好歼灭战,积小胜为大胜,为按期实现“双碳”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求是》,2021年第9期。
②林尚立:《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求是》,2020年第24期。
③韩文秀:《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人民日报》,2021年3月22日。
责编/赵博艺 美编/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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