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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分配与共同富裕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新画卷正在当下徐徐展开。

第三次分配是新时代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新发展阶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第三次分配的制度保障逐渐强化、分配形式愈益协调化、运作方式不断多样化、覆盖范围更加全面化,其重要性愈加凸显。第三次分配在同初次分配、再分配保持协调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有效补充前两种分配方式。尤其表现在第三次分配可在政府的监管与引导下,运用社会道德与规范机制,既防范市场机制可能导致的盲目性弊端,塑造和谐有序的参与氛围与环境,又促使政府明确角色定位、及时转变职能,减少不必要的财政支出并激发社会活力。第三次分配在更大范围内优化人民群众的收入分配格局,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总体福祉水平,有助于在自愿基础上形成广济善助、共济互助的社会道德理念,提高社会成员的凝聚力并弥合潜在的利益矛盾与冲突,营造公正和谐的社会氛围。

第三次分配相对于初次分配、再分配具有独特作用,同时,也要认识到第三次分配归根到底是根据自愿原则的转移支付,是建立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基础之上的补充性分配方式。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有着较为健全完善的福利、慈善制度,但现实表明完全依赖慈善事业体系无法实现真正的共同富裕。因此,单单依靠某种分配方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充分重视三种分配方式的系统性和协调作用,做到优势互补、协调联动,从而发挥最大效用,推进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公正。由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构成的基础性制度体系成为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社会生产力持续提高,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物质财富、精神财富持续增加,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以前我们要解决“有没有”的问题,现在则要解决“好不好”的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也就是说,不但要持续做大蛋糕,而且要做“优”、做“好”蛋糕,并且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改革和完善分配体系,把不断做大做好的“蛋糕”分好。

以公正合理的分配体系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重大课题。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站起来”之后,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开始了共同富裕的实践。改革开放以来,“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成为共同富裕思想的策略性推进,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为共同富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迈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强调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明确实现共同富裕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经济社会发展、消除贫困和社会不平等是全球协作的重要议题,在不少国家的发展历程中,全民共享发展往往是缺失的一环。从美好愿景到渐次清晰的“路线图”,中国全体人民为实现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中国在消除贫困方面为世界作出了表率,梯次推进的共同富裕进程亦为世界增添信心。接续奋斗,久久为功,我们充分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华儿女的共同努力下,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庄严承诺终将实现!

——人民论坛“特别策划”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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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