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重点民生领域因过度金融化而爆雷的事件时有发生,不仅危及到广大民众的财产安全,还给相关行业与社会稳定带来沉重打击。引发重点民生领域过度金融化的主要原因有金融业的零售化转型、民生企业高层逐利、监管套利及资本投资选择。据此,可通过缓解重点民生行业结构性资金短缺、构建民生领域多层次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民生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营造良好的重点民生行业生态环境等措施,帮助重点民生领域的金融化回归理性健康发展。
【关键词】重点民生领域 过度金融化 泛金融化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民生行业是关系到国民福利与幸福指数的关键行业,尤其是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在全球经济金融化的大背景下,重点民生领域出现了过度金融化趋势。在2021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就提到消费、住房等领域过度金融化所引发的系列问题。近年来,重点民生领域因过度金融化而爆雷的事件时有发生,不仅危及到广大民众的财产安全,还给相关行业与社会稳定带来不小的影响。
重点民生领域过度金融化的表现
外源融资规模较大。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方式向其他金融主体筹集资金的行为,主要包括银行贷款、企业股票等。在重点民生行业过度金融化背景下,企业风险偏好上升,不仅传统融资渠道的负债增加,而且通过金融手段借助客户资金加杠杆,导致行业外源融资规模不断上升。2015—2019年房地产、教育服务等重点民生行业的外源融资规模及财务杠杆率情况如图1、图2所示。根据银行发放贷款的标准,一个公司的财务杠杆率水平应保持在40%—60%,超过50%银行就会慎重考虑是否发放贷款。从图2中四个行业的财务杠杆率情况来看,制药行业因接受政府转移支付较多,财务杠杆率维持在接近40%的较低水平。而房地产、教育服务、医疗保健等行业在五年中的平均杠杆率较高,均超过50%的警戒线,其中房地产行业更是逼近80%。另外,从外源融资规模来看,四个行业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教育服务业在五年间融资规模扩张了近11倍,其中还不包括企业通过“预付款”等方式向客户进行的隐性融资。较高的财务杠杆率叠加不断扩张的外源融资规模,让企业现金流风险不断累积,重点民生领域脆弱性上升。
普通商品金融化。普通商品金融化是指非金融产品的定价不仅由供求关系决定,还受到进入该领域的资金规模和资产泡沫化程度影响。随着对过度金融化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学术界普遍认可商品金融化是过度金融化的表现之一,而这一现象在重点民生领域表现得也很突出。重点民生领域有长期稳定的市场需求,同时也是政策扶持最集中的领域之一,因此当该领域某种产品受到市场追捧或政策倾斜时,就容易吸引资本或金融机构进入,对产品的需求也从原来的实用主义变成了投机转卖,进而导致民生商品或服务出现类似于金融资产的价格剧烈波动。从葱、姜、蒜、猪肉的大幅价格波动,到房地产市场的超级泡沫,这些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都曾经或正被过度金融化,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
民生金融服务“伪创新”。民生金融服务是指基础金融工具在民生领域的应用,包括医疗金融、教育金融以及消费金融等。近年来,重点民生行业参与金融业务的热情高涨,在消费贷等基础金融产品普及的同时,还催生出大批“金融+民生”的创新产品与服务,涉及贷款、融资租赁、票据贴现、资产证券化ABS等多种金融业务。但是,也有一些人打着民生金融服务创新的名号圈钱。教育培训领域的“预付款”、长期租赁行业的“租金贷”,这些所谓“金融创新”,大多是套用了金融业务的壳子,行庞氏骗局或非法集资之事。民生金融创新的确会不可避免地带来一定的风险,但绝不是无视风险盲目加杠杆的“伪创新”,一旦监管部门放任这种行为不理,就极容易影响行业公平竞争,加剧市场投机之风,甚至危害社会平稳运行。
重点民生领域过度金融化的危害
增加企业经营风险。在过度金融化背景下,许多民生企业从单纯的实业经营转为“实业+金融”经营,即与金融机构合作,在提供民生服务的同时代理“消费贷”“分期付”“融资租赁”等业务,借此一次性从银行拿到全部款项,增强企业流动性。这种模式看起来很好,但许多民生企业并未意识到这些钱是以未来一段时间的持续服务为基础的预收款,是存在风险的隐形加杠杆行为,一旦企业滥用这些资金,导致经营出现问题,无法继续为客户提供民生服务,就极易引发资金链断裂,甚至波及客户和合作机构。民生金融服务在近五年才得到快速发展,监管部门与利害相关者尚未对企业的资金使用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体系。
诱导客户过度消费。随着民生金融业务的快速普及,人们对消费贷等业务从开始的谨慎逐渐变得习以为常。从最开始的信用卡,到蚂蚁花呗、京东白条,再到现在遍地开花的车贷、房贷、助学贷,甚至医药费都可以分期付款,只要人们能想到的消费场景几乎都有金融的渗透,进一步提高了居民部门的杠杆率和风险脆弱性。另外,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贷款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尤其是一些缺乏金融常识的青少年与老年消费者,他们是不法商家的主要目标,同时也是风险承受能力最弱的群体之一,如果不加以约束可能会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影响行业可持续发展。一方面,一旦企业过度金融化,由于企业的资源有限,金融化对民生业务的挤出效应将会超过促进效应。即:企业融资部门与其他部门存在竞争,当企业过度倚重金融板块时,就会导致人力、资本等资源向金融部门倾斜,而忽视了对主营业务的优化完善,进而影响整个重点民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一些伪民生金融服务企业利用资本“跑马圈地”,通过“烧钱”补贴等方式抢占市场份额,导致要素市场价格抬升,遵循传统经营模式的企业因利润压缩被迫离场,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一旦这些“伪创新”公司爆雷,还将波及行业中正常经营的企业,不仅会让普通消费者产生不信任感,同时也会影响投资人对该行业未来发展的判断,损害整个行业的形象与发展。
积聚金融业系统性风险。重点民生领域金融化的过程也是民生业务与金融业务融合的过程,企业通过“财务部门投融资”与“外部金融机构合作”两条路径参与金融体系运行,因此,企业过度金融化也必将联动影响到金融体系。一方面,随着企业外源融资规模不断上升,及在一些民生领域出现的隐形加杠杆行为,民生企业资金链承压,一旦爆发现金流风险,无论是提供贷款还是业务合作的金融机构都可能成为企业巨额债务的“接盘侠”。另一方面,在许多创新民生金融业务中,业务环节变长,关联方增加,且作为关键参与方的民生企业信息难以获取,许多机构在风控时只关注贷款人的信用情况,而缺少对民生企业的现金流向和经营情况的了解,这进一步加剧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
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重点民生领域过度金融化会造成普通商品金融化,引起该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剧烈波动,而重点民生行业多涉及衣食住行等人民基本需求,一旦发生价格异常波动,社会中风险抵抗力最弱的底层民众将会受到最大冲击,给安定团结的社会稳定局面造成隐患。同时,重点民生企业的风险解决机制有待完善,缺乏风险发生后的处置预案与赔付能力,企业爆雷极有可能波及广大消费者。此外,重点民生领域的过度金融化让物价稳定性显著下降,拉大了贫富差距。
重点民生领域过度金融化的原因
金融业的零售化转型。进入新常态后我国经济增速放缓,伴随着产业结构加速转型,许多行业出现了产能过剩的情况,大量资本急需寻找可依附的实体领域。过去我国金融机构多与国有大型企业合作,但这些企业在新经济形势下融资需求大幅缩减,甚至在过去的贷款中也出现了不少违约事件,于是金融行业顺应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开始向消费者与中小企业发起进攻,其中重点民生领域就是金融机构业务拓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另外,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也推动了金融业的零售化转型。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广泛应用,金融业务从线下办理发展为线上线下相结合,在拓展业务渠道的同时也提高了机构的办事效率和风控能力,为零售业务批量化处理提供技术面支持。在此背景下,金融零售业务快速铺开,根据人们的日常生活、投资习惯搭建各类金融场景,进而加剧了重点民生领域的过度金融化。
重点民生企业高层逐利。广义的企业高层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享有企业剩余权益的股东,如董事会等;另一类是代替股东经营公司的管理层,如总经理等。站在股东层面,近年来“企业经营的根本目标是股东利润最大化”这一观念受到广泛认可,却忽视了股东们作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部分重点民生企业的股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默许管理层通过创新金融业务、搭建资金池等手段牟利,导致企业经营管理、销售模式及产品服务都出现金融化的特点。站在管理者层面,金融化可以降低客户门槛,提高用户转化率,加速企业规模扩张,帮助管理者达成激励计划中的业绩条件,因此也受到多数管理者的偏爱。但同时这也会导致管理者过分倚重金融板块,增加企业现金流风险,加剧民生企业过度金融化趋势。
民生金融服务存在监管套利。在技术进步和金融化的推动下,重点民生领域正经历一场变革升级,远程教育、线上问诊等新兴模式在疫情防控期间得到快速发展,各种“民生+金融”的创新也层出不穷。然而,该领域的金融创新大多处于行业监管的模糊、空白地带,现有法律法规难以对其形成全面有效监管,因此也吸引了部分投机者进入市场,通过创新民生金融服务降低监管压力,甚至从中套利,进而推动了重点民生行业金融化。另外,对“民生+金融”创新的监管少有前例可循,金融行业与民生领域又存在分业监管障碍,互联网的加入也加速了创新业务的发展与扩张,重点民生行业日新月异,导致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也使得该领域的金融化更容易演变为过度金融化。
资本选择推动重点民生领域金融化。一方面,基金、风投等机构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偏好轻资产、潜力大、业务模式新颖的企业,因此在重点民生领域中,进行“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企业往往能获得更多投资,而采取传统经营模式的民生企业则面临结构性资金短缺。许多民生领域的初创公司通过在商业模式中加入金融元素来吸引投资,使得重点民生领域的金融化趋势更加明显。另一方面,风投等机构为尽快获利退出,往往会干预公司管理,要求甚至逼迫重点民生企业进行多轮融资、快速扩张。迫于资本的压力,部分企业选择“烧钱”抢市场,并针对资金不足的客户推出民生金融服务,进而加剧了行业的杠杆风险和金融化趋势。
重点民生领域过度金融化的治理
一是缓解重点民生行业结构性资金短缺问题。重点民生领域存在结构性资金短缺,如房地产等泛金融化行业资金多而农业等传统民生行业资金少、轻资产的创新型企业融资易而重资产的传统民生企业融资难。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央行应健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采用定向降准或定向流动性投放等工具,加强货币政策的产业针对性,避免资金过度流入房地产等泛金融化行业。其次,政府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在进行财政补贴时不仅要根据特定的经济、社会目标来挑选行业,更要对接受财政补贴的企业进行筛选,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真正专注主业、有益民生的企业。最后,应帮助重点民生企业调整融资结构,目前该领域初创企业的投资多来自于风投、基金等机构,然而多数民生行业具有重资产、周期长、规模效应不明显等特点,不适合由风投等短期投资机构大量持有。因此,应鼓励可进行长期投资的机构参与投资,如保险、社保基金等,同时发展资产支持证券ABS,丰富企业融资渠道。
二是构建民生领域多层次监督管理体系。首先,有关部门应加快出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重点民生领域的金融创新和经营模式创新进行规范。同时,应明确跨行业监管的责任主体,加快推进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对于存在杠杆率过高等现象的企业,有关部门应督促及时整改,潜在风险较大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可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其次,重点民生行业也应积极进行自查自纠,由龙头企业牵头成立行业协会,警惕业内民生服务及民生产品过度金融化趋势,严防企业的过度扩张、恶性抬价等行为。最后,民生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制定更加合理的激励机制,引导管理层关注企业稳健经营与长期发展,避免过度扩张带来的经营风险。同时,应重视企业财务部门的会计审计信息,对企业流动性与偿债能力等指标设立警戒值,定期对企业现金流风险及其他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及时捕捉并化解风险。
三是加强对民生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首先,监管部门应设立参与民生金融业务的机构准入门槛,民生金融业务相较于对公业务更加复杂,产品种类更多,风控难度更大。中小型金融机构,尤其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在风险识别与风险处理机制上尚不成熟,容易出现高利贷、过度放款等行为,因此应通过设立准入门槛保证金融机构的专业性。其次,金融机构应加强对“租金贷”等民生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督管理,尤其是对合作企业的现金流风险监管,可积极探索民生行业账户托管制度,针对资金池模式的企业实行专门账户收付,监控账目余额与资金流向。最后,金融机构还应严厉打击诱导消费者过度贷款的行为,银行等机构在获得合作企业代办的贷款信息后应及时联系贷款人,保证客户在利息、手续费、逾期处理等问题上的知情权,避免出现骗贷、诱贷的情况。
四是营造良好的重点民生行业生态环境。首先,国家力量应在重点民生领域中发挥主导作用,重点民生行业利润率不高,且是直接影响人民生活与社会稳定的关键行业,应由国家资本主导,确保民生产品供需平衡,避免出现因过度投机引发的民生产品金融化现象。其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民生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管理,对提供民生金融服务的企业实行准入限制,只有注册资本、经营时长、杠杆率水平等指标达到安全标准时才允许其提供民生金融服务,并要求这些企业给出详细的风险处置预案,保障普通消费者权益。最后,应提高民众的金融素养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各类金融知识普及工作,帮助群众养成良好的消费与借贷习惯。同时,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丰富消费者依法维权途径,鼓励民众拿起监督权,与政府、企业携手推动重点民生行业更好更快发展。
(作者为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
【参考文献】
①张成思、郑宁:《中国实体企业金融化:货币扩张、资本逐利还是风险规避?》,《金融研究》,2020年第9期。
②张成思:《金融化的逻辑与反思》,《经济研究》,2019第11期。
责编/韩拓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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