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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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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领导民政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和积淀的历史经验

一百年来,党团结带领人民谱写了一部部开天辟地的革命史、改天换地的建设史、翻天覆地的改革史、惊天动地的发展史,开创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未来。在百年历程中,民政在党的领导下,披荆斩棘、砥砺前行,取得了诸多重大成就,积累了宝贵历史经验,给人以深刻启迪。

党领导民政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围绕革命、建设、改革等不同时期中心任务,一代代民政工作者创新创造、履职尽责,作出了重要历史性贡献。

1921年党成立后,为了武装夺取政权,先后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广泛建立政权组织,发动土地革命,推进经济、文化、社会等建设。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时即下设内务人民委员部,此后各主要革命根据地都设有民政机构,负责政权建设、干部管理、户籍、地政、卫生、优抚、救济、婚姻、市政、宗教、民族、礼俗等工作。特别是承担土地革命的很多具体任务,促进了“土改”顺利开展;制定了军人军属优待抚恤办法,大力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形成了双拥传统;协助党探索建立了基层民主制度,创造了“豆选法”等多种选举形式,保证了根据地人民民主权益;推行新型婚姻制度,废除包办、强迫和买卖婚姻制度,帮助革命根据地妇女获得了自由解放;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广泛开展救灾救济,组织灾民自救,帮助群众渡过难关。这些工作对于党赢得农民支持、巩固和扩大革命根据地、发展壮大人民武装、夺取革命全面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中国的成立,揭开了民政历史新篇章。改造旧社会和建立新社会的繁重任务,对民政工作提出迫切要求。这是将过去革命根据地、解放区民政政策理念推向全国的时期,完成了民政工作全面建制,民政职责也逐渐集中于优抚、复员安置、救灾、社会救济等方面,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新中国成立初期,遵照党中央指示,积极推进民主建政工作,出台了从省级到市县乡及居民委员会的多个组织法规,推进地方政权建设,确立了新中国的行政区划构架。二是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优抚安置制度,提高抚恤补助标准,为退役人员排忧解难,组织引导优抚对象在各条战线继续发挥骨干作用。三是建立了符合当时国情的自救互助与灾害救济相结合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生产恢复和社会安定。四是针对旧社会遗留的大量失业人口和贫苦人民,大力发展以人民自救自助为基础的面向人民大众的经常化、制度化救济福利事业,并逐步建立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五是取缔反动团体、登记符合社会需要的社会团体,革新婚姻家庭制度和风俗,遣送国民党散兵游勇,禁止鸦片,取缔娼妓,改造游民,荡涤了旧社会的污泥浊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启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围绕着减少改革开放的“阵痛”、促进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和谐稳定,党领导我们逐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政制度机制,在支持经济体制改革、保障基本民生、维护人民权益、推进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针对改革开放以后,城市用工市场化和农村传统保障措施弱化,部分家庭收入波动、生活困难等情况,先后于1999年、2007年在全国建立了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制度。实现了困难群众生活由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障、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向政府财政保障的转变。二是创新优抚安置制度,将退役士兵由政府指令性安置,转变为城乡一体,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新型安置制度。三是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制度机制,有力应对了1998年特大洪水、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促进了灾区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四是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在兜底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同时,服务更多有需求的老年人,实行老年人优待政策。五是及时废除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制度,建立起以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为核心的关爱性救助管理制度。六是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全国农村普遍建立村民委员会,加强了城乡社区建设和治理创新,基层群众的民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全面完成省级陆地界线勘界工作,彻底结束了我国无法定行政区域界线的历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重大战略成果,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这个历程中,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民政工作,于2019年专门作出重要指示,为新时代民政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发挥社会建设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有力服务了党和国家事业大局。

兜牢民生底线,帮助广大特殊困难群众同步进入全面小康。针对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健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衔接机制,2017年底实现全国所有县(市、区、旗)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动态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截至2020年底,共有193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兜底保障脱贫,并持续做好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兜牢防止返贫致贫的底线。针对基本生活困难群众,健全覆盖城乡、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截至2020年底,4425.9万人纳入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比2012年底增长105.3%、188.3%。将477.4万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针对孤儿、残疾人、农村留守人员等特殊群体,全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国家保障,截至2020年底,全国孤儿集中养育和分散供养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比2012年增长65.77%、68.46%;2016年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截至2020年底,分别惠及1214万人和1475.1万人;普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大力抓好因灾因疫生活困难群众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顺利实现全面小康。慈善法颁布实施,慈善事业加快发展,相关慈善组织募集疫情防控资金396.27亿元、物资10.9亿件。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人民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村两委“一肩挑”比例大幅提升,干部队伍结构明显优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普遍制定,村(居)务公开和议事协商广泛实行。明确村(居)委会特别法人资格。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为基层减负增效。整治村(居)民自治中的涉黑涉恶问题。大力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65.7%,总数达到51.1万个;信息化手段广泛应用、服务载体不断创新,社区公共事业服务、便民利民商业服务更加便捷。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400多万社区工作者日夜坚守,筑牢了社区防线。持续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规范管理,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涉企乱收费等专项治理,推进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广大社会组织实施扶贫项目9万多个,投入各类资金1245亿元。中央财政连年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直接惠及1300多万人次。2012—2020年,累计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近5000亿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157万人。注册志愿者超过2亿人,较2012年增长近10倍。

拓展提升基本社会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期待。在养老服务方面,2012—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466亿元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农村幸福院建设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等工作。截至2020年底,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达32.9万个、床位821万张,床位数比2012年增长97%。老年人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分别惠及3104.4万、535万、81.3万老年人。初步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在婚姻管理服务方面,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实施婚俗改革试点,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在殡葬服务方面,惠民殡葬政策覆盖全部困难群体,殡葬服务设施不断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广泛推广。在区划地名管理方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审慎稳妥审核报批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建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地名公共服务更优更好。

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将优抚安置、防灾减灾救灾、医疗救助、全国老龄办代管等职责转隶有关部门,民政主责更加聚焦,业务设置更加优化,民政事业翻开了新的一页。

民政事业发展积淀的历史经验

回望百年历史,党的丰功伟绩成于苦难辉煌,民政的发展进步积淀了弥足珍贵的历史经验。

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百年党史证明,党是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始终把民政事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围绕革命、建设、改革等中心任务,为民政事业指明前进方向、作出重大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健康发展。继续前行,我们必须始终把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必须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民政工作。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的精神旗帜。百年来,一代代民政人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揭示民政工作的特点规律,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继续前行,我们必须高举马克思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引领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百年来,我们自觉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来谋划和推进民政工作,把握民政在每个历史阶段的职责定位,及时调准工作重心、优化力量布局、完善体制机制,确保与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同频共振。继续前行,我们必须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把党和国家所需作为工作重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发展质量,促进共同富裕,更好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

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葆民政为民鲜明本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民为本、安民立政是党领导民政工作的鲜明特征。长期以来,我们围绕民政为民主题,提出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等理念,涵养了悲天悯人、慈心大爱的真挚情怀,涌现了无数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生动诠释了党的根本宗旨。继续前行,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瞄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进民政事业,使各项民政工作更好体现党的初心使命,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彰显制度优势。

必须始终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一部红色民政史,也是一部民政创新发展史。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挑战,持续推进社会民生领域改革,以改革应对变化、以创新回应挑战、以探索推动发展,展现了一幅充满活力、锐意进取的改革群像。继续前行,我们必须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应变、主动求变,不断以改革创新破难题、增活力、提质量,使民政工作始终攻坚克难、破浪前行。

必须始终坚持发扬优良传统、汲取民政精神力量。伟大事业孕育伟大精神。百年来,党领导我们创造了红色民政的优良传统和特色文化,特别是民政“孺子牛”精神薪火相传,集中展示着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奉献品格,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的进取精神,与时俱进、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淡泊名利、廉洁自律的公仆本色。继续前行,我们必须自觉做党红色基因和伟大精神的忠实传人,发掘和弘扬民政优良传统,厚植民政文化,不断从宝贵精神财富中汲取接续奋进的智慧力量,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

必须始终坚持提升担当使命任务的能力。百年来,围绕有效履职尽责,民政部门自觉优化资金资源投入,加强设施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扩大对外交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有效支撑了历史任务的完成。继续前行,我们必须坚持筑基固本,大力推进民政法律制度、投入保障机制、服务设施、干部人才、信息智能、基层能力等方面的建设,推动民政治理现代化,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必须始终坚持加强部门党的建设。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百年来,我们始终把加强民政部门党的建设作为做好民政工作的根本前提,持续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构建系统完善的党建制度体系,很好引领和保障了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继续前行,我们必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之以恒提升民政部门党建质量,努力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推动民政事业行稳致远、再立新功。

[责任编辑:潘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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