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历史性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发出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伟大号召,这也是我们党治党治国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我们党在历史上先后制定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两个“历史决议”产生的历史条件、时代背景、所要解决的问题有所不同,但都在重大历史关头统一了全党思想,加强了全党团结,为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胜利前进发挥了重要作用、提供了重要保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将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学习好、把握好这两个“历史决议”,既是树立正确党史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在要求,也对我们深刻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往开来意义重大。
两个“历史决议”制定的历史背景
《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均形成于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节点,诞生在全党团结统一的氛围之中,并且都用了相当长的时间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凝结了党中央和全党的集体智慧。
《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延安整风运动的重要成果。这场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运动从学习和研究党的历史开始,并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中逐步深入。而整风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对重要历史问题的严重争议、思想斗争过火等问题,引起了毛泽东同志的高度重视。他意识到,如果不能解决好党的历史问题,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团结统一。为此,他不仅在与党内同志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明确意见,还先后在中央书记处、中央政治局、中央党校等不同场合、不同范围,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并亲自找有关同志深入谈心谈话。他还要求组织高级干部学习研究历史上党内路线斗争的相关文件,并指出:“此种研究的性质是整风的深入与高级阶段,其目的是使干部提高认识与增进统一团结,并为将来讨论七大决议作思想准备。”通过一段时间集中而有针对性的学习讨论和对错误路线的深入批判,全党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对党的历史特别是党史上的路线是非有了比较统一的认识。这样一来,起草一份“历史决议”,彻底解决党的历史问题的时机也就成熟了。
1944年5月,毛泽东同志主持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成立党内历史问题决议准备委员会,成员包括周恩来、刘少奇、张闻天等同志,由任弼时同志负责召集,第一个“历史决议”的起草工作正式启动。毛泽东同志对这项工作极为慎重,他不仅明确起草“历史决议”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达到“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目的,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思想理论观点,而且亲自动手对经任弼时、胡乔木、张闻天等同志修改过的稿子,先后作出七次重要修改,并将题目定为《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起草过程中,党的高级干部对“历史决议”稿进行了多次讨论并提出很多修改意见,其中多数被采纳。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搞了一个历史决议案,三番五次,多少对眼睛看,单是中央委员会几十对眼睛看还不行,七看八看看不出许多问题来,而经过大家一看,一研究,就搞出许多问题来了。”“不是大家提意见,就写不这样完备。”1945年4月,党的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原则通过《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既成功解决了党的历史问题,也标志着整风运动的胜利结束。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形成于改革开放新时期解放思想、拨乱反正的历史转折之中。经过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这场思想解放运动的洗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党内外呈现出一派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但也存在一些对新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问题的错误认识。特别是如何评价毛泽东同志的功过和毛泽东思想,更是成为党内外、国内外高度关注的一个重要政治问题。面对这种情况,党中央认为,要顺利推进改革开放,全面完成拨乱反正,必须正确认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所走过的道路,全面总结这一时期的历史经验,并对一些重大历史问题作出结论,以分清是非,统一思想。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过去的问题已经结束了,需要作个总结,不走这一步不行。”
1979年11月,在邓小平同志亲自主持下,《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起草小组成立。邓小平同志曾先后十多次召集起草组开会,对起草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他明确提出起草“历史决议”要突出三条“中心的意思”:一是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这是最核心的一条;二是实事求是分析建国三十年来历史上的大事,公正评价其中的功过是非;三是通过这个决议对过去的事情做个基本总结,引导大家团结一致向前看。第二个“历史决议”的起草过程也是集思广益、发扬民主的过程。1981年5月,邓小平同志曾感慨地说:“这个文件差不多起草了一年多了,经过不晓得多少稿。一九八〇年十月四千人讨论,提了很多好的重要的意见;在四千人讨论和最近四十多位同志讨论的基础上,又进行修改,反复多次。起草的有二十几位同志,下了苦功夫,现在拿出这么一个稿子来。”同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了这份凝结了集体智慧、代表了全党意志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也由此胜利完成。
两个“历史决议”的主要内容
两个“历史决议”虽然相隔近四十年,但其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鲜明品格则一脉相承。两个“历史决议”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全面系统地总结了党在与“左”的和右的两种错误倾向长期斗争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教训,深刻分析了产生错误的根源,并对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作出了实事求是的科学评价。
《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分七个部分,总结了建党以来特别是党的六届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前这一段党的历史及其经验教训,对若干重大历史问题作出了结论。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决议“主要讲我们党历史上的‘左’倾错误,讲党史上一种比较适合于中国人民利益的路线与一种有些适合但有些不适合于中国人民利益的路线的斗争,无产阶级思想同小资产阶级思想的斗争。”其中,第一部分首先明确:“中国共产党自一九二一年产生以来,就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毛泽东同志关于中国革命的理论和实践便是此种结合的代表。”第二部分对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的历史作了简要阐述。第三部分论述了从1927年到遵义会议党内的“左”倾、右倾错误,特别对第三次“左”倾路线错误产生的思想根源作了深刻分析,强调:“遵义会议后,党中央在毛泽东同志领导下的政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第四、第五部分用较大篇幅论述了党内“左”倾路线错误在政治上、军事上、组织上、思想上的表现及其发展过程、主要内容、社会根源以及给中国革命所造成的严重危害。第六部分强调对于党内历史问题应采取“从团结出发,而又达到团结”的原则。第七部分高度评价了毛泽东同志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解决中国革命问题的杰出贡献,肯定了确立毛泽东同志在全党领导地位的重大意义。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分八个部分,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前党的历史,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对一些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作出了评价,特别是正确评价了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其中,第一部分简要回顾了建国以前二十八年的历史。第二至第五部分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历史作了系统总结,指出这段历史“总的说来,是我们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并取得巨大成就的历史”。第六部分阐述了结束“文化大革命”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实现的伟大转折。第七部分实事求是地评价了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充分肯定了毛泽东思想作为党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的伟大意义,特别指出要“把经过长期历史考验形成为科学理论的毛泽东思想,同毛泽东同志晚年所犯的错误区别开来”,并对毛泽东思想“多方面的内容”和“活的灵魂”作出科学概括。第八部分指出,“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已经逐步确立了一条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并对其“主要点”从十个方面作了概括。这实质上初步提出了在中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
两个“历史决议”的历史作用和意义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曾对两个“历史决议”的历史作用作出这样的论断:“一九四五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所一致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曾经统一了全党的认识,加强了全党的团结,促进了人民革命事业的迅猛前进和伟大胜利。十一届六中全会相信,这次全会一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必将起到同样的历史作用。”这段话有三个关键词:“统一”“团结”“前进”,这正是我们认识两个“历史决议”历史作用和意义的三个主要维度。
首先,两个“历史决议”坚持实事求是的指导方针,既深刻总结了党的历史,又集中统一了全党思想,为我们正确对待党的历史、科学运用党的历史提供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我们党关于历史问题的两个决议和党中央有关精神为依据,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正确认识和科学评价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这是对两个“历史决议”地位和意义的充分表达,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充分体现。毛泽东同志在领导起草第一个“历史决议”时反复强调,“不要反对一切”、“不要一切否定”,“这才是实事求是”。他指出,“正确和错误的标准”是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利益,“要强调产生错误的社会原因,不要强调个人问题”。这同样也是邓小平同志在领导起草第二个“历史决议”时所强调的基本原则。他指出,“这个决议要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实事求是地、恰如其分地评价‘文化大革命’,评价毛泽东同志的功过是非”。正因为坚持了从马克思主义和人民利益出发的实事求是的原则,两个“历史决议”才能成为统一全党思想认识的“中国共产党史的大纲”和“诊治思想疾病的良药”,才能“使大家的认识一致,不再发生大的分歧”,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至今仍是我们树立正确党史观,学习和研究党的历史的基本依据。
其次,两个“历史决议”坚持“对全党与全民负责”的政治方向,既从团结出发,又达到新的团结,为我们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立了光辉典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旗帜鲜明讲政治、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是党的生命,也是我们党能成为百年大党、创造世纪伟业的关键所在。”加强全党团结,是两个“历史决议”共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毛泽东同志指出:“这个决议不但是领导机关内部的,而且是全党性质的,同全国人民有关联的,对全党与全民负责的。”邓小平同志强调:“对毛泽东同志的评价,对毛泽东思想的阐述,不是仅仅涉及毛泽东同志个人的问题,这同我们党、我们国家的整个历史是分不开的。要看到这个全局。”“这不只是个理论问题,尤其是个政治问题,是国际国内的很大的政治问题。”第一个“历史决议”指出,“全党今后的任务,就是在弄清思想、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团结”,“团结全党同志如同一个和睦的家庭一样,如同一块坚固的钢铁一样”。第二个“历史决议”指出:“党的团结,党同人民的团结,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夺取新的胜利的根本保证。”这些饱含着崇高政治境界、博大政治胸襟、深厚政治智慧的宝贵思想,对于增强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高度团结,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我们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巩固和加强全党的团结,树立了光辉典范。
第三,两个“历史决议”坚持“总结过去是为了引导大家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鲜明导向,既立足于以史为鉴,又着眼于开创未来,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提供了重要启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今天,我们回顾历史,不是为了从成功中寻求慰藉,更不是为了躺在功劳簿上、为回避今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寻找借口,而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第一个“历史决议”原本是准备提交党的七大讨论的,之所以后来改为提交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其原因正是毛泽东同志所讲的:“这是一个政策性的问题,不是随便决定的,因为这样可以避免大会把重心放在历史问题上。”而第二个“历史决议”提交党的十二大之前的十一届六中全会讨论,也是基于同样的考虑。邓小平同志指出:“总结过去是为了引导大家团结一致向前看”,“力求在十二大前的中央全会上通过这个决议,对过去的问题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作一个结束。十二大就讲新话,讲向前看的话。”这种“向前看”的鲜明导向,使两个“历史决议”分别为党的七大将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使全党达到“空前的团结”,为党的十二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大命题和“小康”战略目标、开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做好了充分准备、奠定了重要基础,也为我们用历史映照现实、远观未来,开启新的历史征程、创造新的历史伟业,提供了重要启示。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