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主要是结合财税法、金融法、计划法等宏观调控法制度,探讨了新发展理念在经济法制度中的落实或具体体现。此外,在市场规制法制度中,同样需要落实新发展理念。例如,数字经济的发展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直接相关,市场规制法应当在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尤其需要通过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效实施,切实规范各类平台的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从而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实现各类主体的共治和共享;同时,也需要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效实施,切实保障消费安全,特别是商品、服务的安全以及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从而不断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升级,充分保障消费者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新发展格局的构建。
可见,随着新发展理念不断融入经济法制度,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立法促进发展的功能会不断凸显。上述经济法制度的有效实施,既有助于促进公平竞争,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也有助于促进良好营商环境的形成,优化市场主体的发展环境,这对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尤为重要。
其实,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实现整体现代化目标的重要基础。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过程中,特别需要体现新发展理念,加强经济法的调整[25]。例如,在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子体系中,现代市场体系具有重要的基础地位。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尤其需要落实创新、协调、开放等发展理念,切实打破各种壁垒,保障各类主体的公平竞争,促进各类区域、主体的协调发展。为此,对各类影响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经济利益的制度,都应当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并由此推动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制度优化。
此外,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过程中,现代经济体制亦居于重要地位[26],需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各类宏观调控主体和市场规制主体之间的权力配置关系,等等。只有融入协调发展和创新发展的理念,才能协调好各类主体之间的关系,并通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现代税收制度、现代金融制度和现代产业制度等,不断推进制度创新,从而构建“发展型法治”的基本框架,促进发展矛盾和发展问题的有效解决。
经济法学发展理论的提炼。将新发展理念融入经济法制度,同样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其中也涉及对“发展与法治”关系的思考。从既往研究看,对于“法律与发展”问题,国内外学者曾有一定研究,但对于新发展理念与“发展型法治”的关系,还缺少系统的理论探讨。为此,从“发展与法治”的关系的角度,应关注如下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落实新发展理念来构建“发展型法治”,会有助于立法的完善,形成能够促进发展的、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的“良法”,从而能够为执法和司法、守法等各环节提供价值引领,进而推进相应的“善治”;另一方面,通过“发展型法治”的构建,既有助于促进新发展理念在各相关领域的贯彻,从而实现经济和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目标,也有助于促进国家有效履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职能,从而增进人们对“发展型国家”的理解[27]。对于上述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从法学特别是经济法学的视角展开研究,并相应提炼经济法学的“发展理论”。
经济法作为重要的“发展促进法”,其中包含大量“促进型规范”。在“价值—规范”的二元结构下,通过将新发展理念及其体现的发展价值、发展思想融入或贯穿经济法制度,从而形成“发展导向型”的经济法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推进经济法的实施,会有助于增进执法和司法的包容性,这是“发展型法治”的重要内核。上述融入新发展理念的“发展型法治”,既是一般发展理论的重要研究对象,也是提炼经济法学的发展理论的重要基础[28]。
经济法学的发展理论,要基于国家的发展目标、发展模式、发展道路,关注相关主体的发展权、发展能力、发展义务和发展责任,为各类主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只有在经济法的本体论、价值论、规范论、运行论等方面充分体现先进的发展理念,并构建经济法学的发展理论,才能在该理论的指导下,提升经济法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包容性,从而构建“发展导向型”的经济法制度,实现其保障和促进发展的重要功能。
从经济法学的发展理论看,各界高度关注的“内卷”问题[29],尤其需要通过体现发展政策的多种经济法手段加以解决,并通过融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等发展理念的制度安排,实现从“内卷”到“外展”的转变。例如,通过促进创新,有助于解决低水平重复建设或不正当竞争问题;通过有效协调,有助于解决相关领域的冲突或内耗问题;通过推动开放,有助于解决内外联通和资源互补问题,等等。此外,“内卷”也与绿色发展(或永续发展)、共享发展的理念相悖,应通过经济法的制度安排,解决发展环境欠佳和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这是经济法学发展理论研究的重要任务。
经济法学的发展理论,作为整体发展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与传统的发展理论相衔接,并基于既往的优秀研究成果,结合现实的经济法制度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实现理论的自我完善。只有不断拓展新兴的发展理论,才能更好地将发展理念、发展价值、发展制度、发展法治结合起来,这对于经济法制度的完善,推动发展理论和发展法学的发展,都具有重要价值。
总之,新发展理念在法治建设中的落实,有助于形成“发展型法治”;而“发展型法治”的构建,又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新发展理念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领域的落实,尤其有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此外,将新发展理念融入经济法制度,有助于推动整体的“发展型法治”的构建;同时,提炼经济法学的发展理论,也有助于进一步理解“新发展理念—发展理论—发展导向型制度”之间的内在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