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泰州市着眼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组织开展近五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与巡视巡察反馈选人用人问题整改“回头看”,力争通过抓整改消除存量、优机制控制增量、强监督提升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体质量。
让选人用人问题防范有了清单可对照
“一直觉得干部工作很神秘,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只能靠经验摸索,不知道工作方法对不对,更不要提工作质量高不高。现在给各家提供了问题防范清单,就是给了‘标准答案’,每个环节只要对照检查就行了。”市水利局人事处处长印华健会后感慨。泰州市委组织部梳理了2018年以来省委组织部专项检查泰州各市(区)选人用人工作反馈意见,以及2017年以来五届市委巡察发现并反馈的选人用人问题,对其中出错率较高或性质较为严重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以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为总脉络,形成17类87条选人用人易发多发问题清单,作为对照参考依据。同时,要求各单位就清单所列问题找全“3类台账”:对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及整改台账、近5年来所有批次干部工作台账、本地本单位现行干部工作制度文件3类台账资料。自查“4个有无”:自查有无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有无整改报结后复发的问题、有无《清单》所列的其他问题或《清单》以外的其他问题、有无不符合最新精神的制度规定等。在自查问题基础上,以“批次为经线,以每个批次干部任用五步流程为纬线,以全程纪实“两表一清单”为脉络,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在2022年2月前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让选人用人常态监督有了机制作保障
自2017年2月泰州市启动新一轮巡察工作以来,至今已经过去4年多,首批巡察的单位再没有接受过选人用人方面的检查。对这些单位有没有发生新的问题,组织部门无法掌握实情。针对这些客观存在问题,泰州市形成“一年一抽检、五年回头看”的工作模式,完善选人用人监督机制。以届期为节点,对每一个5年内干部人事工作进行回顾梳理,与此同时,每年组织一次抽样检查,从各地各单位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干部中,随机抽取2-3批进行检查,从而建立频次合理、方法适当、处置及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机制。对于检查结果,按照优良中差实行分级管理,其中,连续三年优秀的,将作为“选人用人制度执行免检单位”,给予三年免检;连续两年较差的,派出检查组全面检查。
让选人用人问题处置有了办法可遵循
巡视巡察中发现,干部选任工作时间跨度过长、人员变动较大,很难找到知情人,究竟是全程纪实资料无意缺失,还是有关人员有意违规,都难以认定;同时,有的责任人、有些违规使用的人员已经转岗甚至退休,追究责任的难度较大。泰州市为准确界定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情节的轻重,使组织部门在责任追究时有据可依、有标准可循;也为了帮助各地各单位尽量避开“雷区”,坚决杜绝严重违规问题,探索建立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分级处置办法。该办法根据问题轻重程度和造成影响情况,明确了3类46种情形,按照Ⅰ、Ⅱ、Ⅲ三个等级实施分级管理。其中:情节严重的问题列为Ⅰ级,一般指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关键程序缺失,出现重大用人失察失误并产生恶劣影响,涉嫌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等;情节较重的问题列为Ⅱ级,一般指关键程序虽然已履行,但不够规范,干部人选审核把关不严以及重要材料缺失等;情节较轻的问题列为Ⅲ级,一般指选人用人质量不高,干部工作台账资料不完整,干部人事档案存在涂改现象、归档不及时等。该办法同时对问题整改、责任追究作了明确和重申,进一步完善了分类施策、防治并举、失责必究的责任落实机制。
(泰州市委组织部 韩兵、柳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