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中小企业中的杰出代表,是我国制造业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发布了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而言,在自上而下的政策支持体系和自下而上的培育辅导体系之间,应该由省(直辖市)级政府发挥润滑剂和推进器的作用,同时市县和乡镇层级的政府部门应着眼于解决企业所遇到的实际困难。
【关键词】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 产业链 “小巨人”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2019年8月26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强调,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1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要求:“开展补链强链专项行动,加快解决‘卡脖子’难题,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1年1月23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目的在于支持上下联动,把培育中小企业与做强产业结合起来。工业和信息化部目前已公布三批共476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财政部也将以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的方式安排100亿元以上的奖补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资金的支持力度。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我国中小企业中的杰出代表,是我国制造业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优势的中小企业。具体来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工商部门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在这里,“专”是指专有技术或采用专有技术、专门工艺研制生产的,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的专门产品。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的专门性、生产工艺的专业性和技术的专有性。“精”是指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精心设计、精心制造,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完成生产过程的产品。主要特征是工艺技术的精深性、精巧性,产品的精致性、精细性、精确性和精美性。“特”是指人无我有的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的,具有地域特点和企业特色的产品。主要特征是产品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经营性,具有区别于其它同类产品的独立属性。“新”是指依靠自主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开发的,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升级换代的全新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和功能的新颖性,相较传统产品而言,具有更高的技术含量、更大的附加值、更好的经济效益和更加显著的社会效益。
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名单情况来看,我国专精特新中的“小巨人”企业有以下共同特征:一是将产品品质放在首位;二是坚持创新,将创新看作企业发展的引擎;三是拥有核心技术,坚持以核心技术促进发展;四是追求持续增长,将增长看作企业发展的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出台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目的无疑是让瞄准市场空白、行业痛点进行钻研和深耕业务的中小企业能够在创新驱动增长的进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毕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长项在于专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能够做到“小而强”“小而优”。
依据上述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还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从三个维度进行规范。其一,在经济效益方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上年度企业营收在1亿元至4亿元之间,近两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或全省前3位。其二,在创新能力方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具有强劲的创新创造能力,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等。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其三,在经营管理方面,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企业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评测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由此可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我国中小企业中的杰出代表,是我国制造业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我国中小企业中具有专业化生产技术或工艺,并具有精细化管理特点,能够生产特色和创新性产品的制造业企业。
为什么要扶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数据,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平均研发强度为6.4%,平均拥有发明专利近12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创新实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核心技术,处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关键环节,对补链强链、解决“卡脖子”难题等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中小企业有灵气、有活力,善于迎难而上、自强不息”,强调“中小企业能办大事”。2021年7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上的致辞中指出:“‘专精特新’的灵魂是创新。我国经济发展到当前这个阶段,科技创新既是发展问题、更是生存问题。我们强调‘专精特新’,就是要鼓励创新,做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各位企业家要以‘专精特新’为方向,聚焦主业、苦练内功、强化创新,把企业打造成为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军’或者‘配套专家’。”并强调:“要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企业家精神就像鱼一样,水温合适,鱼就会游过来。”这一讲话其实是把重视中小企业的成长与民营企业的发展联系起来,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当然也包括出台对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重要帮助和影响的政策。
回答与我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布情况相关的三大主要问题
那么,当前我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布情况如何呢?我们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不难发现,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23个万亿GDP的城市,经济总量大的城市产生数量更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这并不难理解,然而,相关企业在23个城市之间的分布却很不均匀。例如,在广东省,尽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数居于全国前列,然而其企业分布却不太平衡,数量最多的是在深圳,达到170家,而广州的只有69家。那么我们要问的第一个问题是,同属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的深圳和广州,为什么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数量上差异超过两倍?这的确值得进行深入探讨,包括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深圳在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和创新上的地位,还有广东省的东莞、佛山、惠州等城市进入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数量较前两批翻倍,应该如何分析这种现象?第二个问题是,长三角地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高于珠三角地区,其中,上海、宁波的数量均多于深圳,我们该如何理解在中小企业创新上,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的力量对比?第三个问题是,从第三批企业名单中,我们也发现,中西部地区也涌现了不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布较多的城市,例如重庆、成都、西安和长沙。我们又应该如何评价中西部地区在打造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链上有如此突出的表现呢?
要回答以上第一个问题,我们不妨作出一些分析:广东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位于全国前列,一是说明了广东的市场环境和市场运作机制良好,能够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市场占有率以及掌握关键技术等指标的表现上占据优势提供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政策支持;二是显示出广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于政府鼓励创新的政策作出了比较积极的响应,同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对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等议题作出正面的响应,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三是体现了广东各地方政府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成长作出了比较周到的配套安排,包括融资便利、专利服务、管理咨询安排等,从而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诞生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至于深圳得以领跑全省,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深圳作为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也是全国最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之一的地位有很大的关系。事实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最重要特征就是创新,而这与深圳的科技创新的城市地位有很高的关联度,这是深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遥遥领先的主因。
至于广东省内不同城市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数量分布表现不同,原因可能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个城市中小企业的存量基数不同;二是愿意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中小企业的数量也不尽相同;三是各城市地方政府出台的扶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政策的“含金量”也不尽相同。东莞、惠州、佛山在中小企业创新领域的表现比较突出,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深圳、广州作为龙头城市对他们产生的外溢效应有一定的关系。事实上,近年来,无论是广佛同城,还是深莞惠一体化,都是在强调区域合作与融合发展,而当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国家级战略被推出后,更是进一步强调广州和深圳作为大湾区的核心城市对于大湾区其他城市的辐射和外溢效应。东莞、惠州以及佛山都深刻认识到借助广州、深圳这两个大湾区核心城市的产业、科技、人才资源和优势对于自身城市发展的重要性,同时,这些城市的中小企业也很重视承接来自核心城市的现代服务业的辐射和外溢效应,从而也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的翻倍增长创造了条件。
至于第二个问题,在中小企业创新上,长三角城市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多于珠三角城市,这与以下因素相关。首先,长三角地区与珠三角地区虽然都有相当程度的外向型经济成分,然而,长三角城市的中小企业主要是借助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动力为打造自身品牌建立服务的。例如,浙江的温州,在二十年前,温州小商品生产基地一开始主要是为出口做配套的,但是后来已经逐步转向为发展自身的产品品牌,成为内需市场拓展的重要力量。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由于出口订单的投放形势还比较畅旺,珠三角地区的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制造业企业,还是以从事出口加工为主。显然,出口加工制造业并不需要企业投入大量资金和资源开展以“专精特新”为特征的研发和创新活动。其次,长三角城市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增长迅速,一定程度上与长三角地区从事创新、研发等领域的高端人才要比珠三角地区更为集聚有关。再者,宁波、苏州等城市不仅自身的高等教育事业发达,也能够充分享受来自上海作为我国现代服务业最发达城市的外溢和辐射效应。当然,近年来,珠三角城市已经意识到要充分发挥广州、深圳两个珠三角地区核心城市在现代服务业领域的辐射作用。然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珠三角城市之间的竞争关系要大于合作关系。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提出,情况已经有所改善,城市融合发展的新格局正在呈现。因此,长三角地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数量高于珠三角地区可能只是暂时现象。至于上海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数量高于深圳,也可以让我们对上海这个城市有另类的解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所理解的上海,是一个以大型国有企业为经济主体的城市,而现在上海的中小企业在创新领域的进展的确让人们刮目相看,这说明在一定程度上以上海为核心的长三角地区的兼容并包的文化有利于中小企业创新氛围的形成,相关经验值得珠三角地区的城市借鉴。
回答第三个问题,首先,中西部地区在一段时期以来,经济发展相对东南沿海地区而言是滞后的,这使得相关城市以东南沿海地区和城市作为赶超对象,励精图治。而由于在相关的中西部城市,企业创新属于比较新颖的领域,地方政府要出台相关鼓励支持企业创新的政策,引导企业开展创新活动,也相对容易取得社会共识;政府公务员执行相关政策的负担也没有那么沉重,因此,容易在一段比较短的时间里取得成绩和进展。其次,中西部地区城市通常属于取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比较多的城市,相关城市容易获得自上而下的专项转移支付,以配合地方政府有效开展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进行创新活动。最后,中西部城市拥有较为雄厚的科研能力,不少城市还有相当优秀的高等院校和科研平台,只要这些城市善用这些高校和科研平台的人才、项目等资源,并将之与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结合起来,就能够产生让人眼前一亮的效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什么中西部地区在打造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链上的表现异军突起,有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进入工信部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当然,要形成创新企业产业链,还不仅仅是企业数量上的增加,还需要在企业之间、企业与行业之间、企业与产业之间形成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要想顺利形成,主要的动力来自于市场机制的发挥。因此,政府部门主动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选拔工作是形成创新企业产业链的良好开端,接下来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在中西部地区城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包括中西部不同城市之间要为形成创新企业产业链而开展合作,实现区域经济融合发展的目标。
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而言,省(直辖市)级政府润滑剂和助推器的作用是不可缺少的,同时市县和乡镇层级的政府部门应着眼于解决企业所遇到的实际困难
2021年7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表示,近年来,工信部建立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目前已经培育了三批4762家“小巨人”企业,带动各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万多家。由此可见,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两个抓手:一是自上而下的政策引导体系,二是自下而上的培育辅导体系,两个体系需要无缝对接,而不是各自为政。两个体系有效运作的结合部是省(直辖市)级政府。
由于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是一项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的事业,因此,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步伐,应该是一项政府主导的工程。由于中小企业散布在全国各地,包括市县乡镇,中央政府的角色主要是体现在形成企业培育的引导、鼓励和支持的政策体系上;至于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特别是地级市、县级政府,虽然他们比较贴近企业的实际运作环境,然而,这些层级的地方政府可能难以胜任培育和扶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重任。根据笔者近十年来对珠三角地区一些城市所做的调研,包括与一些地方官员的交谈,地方官员对于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不能说不重视,而他们的重视,也主要体现在出台一些诸如奖励中小企业上市,扶持地方的百强企业政策(例如在给予用地指标等方面),至于中小企业往“专精特新”方向努力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关键问题,例如,往哪些高科技领域转型、如何转型、在转型过程中需要得到哪些具体的支持和帮助,地方政府可能了解有限。另外,一些城市出现了企业骗取政府财政补贴的个案,可能会影响之前地方政府颁布的财政扶持政策的实施效果,或者由于政府部门审核更趋严苛而使有的中小企业不愿意去申请。
由此可见,地方政府领导虽然尤为重视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发展,但也存在现实困难。其一,能够给予支持的土地指标已经变得非常有限;其二,政策创新空间有限,更多属于沿用兄弟城市的政策条文,可能并没有更多的精力进行专项调研、进而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量身定制”鼓励和扶持政策,久而久之,相关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可能会变成“叶公好龙”之举;其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这里既涉及高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例如,高端人才的引进和使用,也涉及鼓励创新的营商环境地营造,这就属于体制机制创新的范畴,而且这对于地级市政府和县级政府而言,有些有心无力。例如,花了很大的力气把人才引进来了,但是却没有办法为人才提供发挥才能的机制和空间,最终可能也难以留住人才。基于以上分析,不难得出以下初步结论:对于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来说,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依据中央政府关于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指示精神,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做法,拟定并颁布一个培育辅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政策性文件。由于文件条文是相互借鉴得来的,其结果是,有的城市之间相关文件的提法高度相似,至于文件如何执行,培育的效果如何,受制于人力、物力和财力,就只能各显神通了。这显然与中央政府的期望值有一定的距离。为此,即使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上述两大支持体系,还是需要省(直辖市)级政府充当润滑剂和助推器的作用。
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而言,为什么省(直辖市)级政府润滑剂和助推器的作用是不可缺少的呢?首先,因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国际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细分领域的发展至关重要,并且可以在细分领域上实现技术和应用领域的创新突破,一旦成功,其正外部性无可估量。对于要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中小企业来说,就不是简单地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问题了,而是需要把握行业的发展趋势,了解包括大数据、信息技术在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的领域,而作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常分布在产业链的各个细分环节之中,甚至充当了行业的“隐形冠军”,平常不为大众人士所知,但是对于行内人士来讲,却是大名鼎鼎。因此,仅仅由市县一级政府按照中央有关部门的“红头文件”精神拟定一个培育辅导体系,是不够的。而且一些市县级政府的主管部门学识、精力可能有限,可能难以真正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工作。此时省(直辖市)级政府的润滑和推动角色就变得非常重要了。
这里所指的润滑和推动角色,并不是指省(直辖市)级政府向市县政府发号施令,而是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评估本省科技创新资源、优势产业的分布和竞争力现状,明确本省(直辖市)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该在哪些行业、领域重点发力,评估现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希望成长为“独角兽”企业或者行业龙头企业的可能性和路径。由于相关的评估涉及很强的专业性,而且目前从事相关产业的企业多数是跨区域经营的,市县级政府可能很难胜任这项工作,由省(直辖市)级政府来充当评估角色是比较合适的。
二是派出得力的干部、聘请行业专家到基层指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工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成长,核心的工作是转变企业负责人的观念。目前不少城市的政府部门为了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工作,已经出台了相关的培训计划。事实上,如果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工作进展顺利,可能将意味着地方政府引导、扶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就成功了一半。然而,由于市县级政府公务员对于技术创新和行业发展可能缺乏充分的了解,同时要想找到合适的专家给予辅导可能也比较困难,培训工作可能会事倍功半。但是省(直辖市)级政府由于站位较高,能够调动的行业专家资源也比较丰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训工作有较大概率能够圆满完成,顺利推进。
三是构建更宽广的架构来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集资源和支持力量。有人认为,中小企业要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甚至成为“独角兽”企业,缺的是资金支持。孤立来看,也许不错。然而,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缺钱应该是常态,以瓦特发明蒸汽机为例,在刚刚开始的时候,瓦特的发明还不是很成熟时,要争取投资者给予蒸汽机的研发投资非常不顺利,导致瓦特一度暂停研发工作,靠举债维持日常生活,后来有一位投资者答应瓦特的要求,帮助瓦特偿还所借的债务,但是却要求占项目60%的股份。几经波折,最后蒸汽机的销售取得成功。可见,只是把眼光盯在中小企业融资难上是不够的,还必须要让有意成为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中小企业拥有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念,以及推出一系列的配套政策、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未来有可能长成“参天大树”的中小企业排忧解难。显然,这并非靠市县一级的政府能够做得到、做得好,省(直辖市)级政府的助推器角色就变得更为重要了。
四是因势利导,寻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个小环节的创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创新能力提升的突破口。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提升经济与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作用。然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能力的爆发点可能是源于某家中小企业的一个不经意的专利发明,因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行业细分过程中,一个不经意的小环节的创新得以突破,很可能对整个产业技术含量的提升和商业模式的转变带来深刻影响。这可能是市县级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之处。如果省(直辖市)级政府得以统揽全局,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工作做起,因势利导,就有条件以中小企业的小环节创新作为契机,为他们逐渐成长为“独角兽”企业甚至是行业龙头企业保驾护航,成为支撑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力量。
五是把扶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成长与重构我国制造业产业链和供应链结合起来。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我国经济和产业带来的影响越来越明显,我国的产业链和供应链正面临着重构的挑战。现有的产业链和供应链主要是基于传统的加工制造业而形成的产业集群而产生,而未来的产业链和供应链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数字化、智能化的先进制造业而形成。新的产业链和供应链不可能一天就建成,往往是从传统产业链和供应链加上新的技术和创新元素演变而来,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正好是传统产业链和供应链对接和适应新技术及其应用的缓冲区和结合部。产业链和供应链的重构既涉及市场和消费者的响应程度,也涉及企业的应变能力,更涉及政府部门的反应态度和政策取向。既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产业链和供应链重构和再造意义深远,由省(直辖市)级政府部门,例如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局、省科学技术厅等联合起来对地方的产业链和供应链的重构作出统筹和规划就显得非常重要。
六是在省(直辖市)级政府围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所形成的政策支持体系和培育体系所充当的润滑剂和助推器角色初步形成后,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市县和乡镇层级的政府部门还应该着眼于解决当前中小企业在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包括中小企业业务单一、产品种类有限,难以形成让市场人士看得见的、让银行贷款部经理看得上的产品;中小企业的技术实力有限,技术开发人员少,难以在科技研发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中小企业的负责人通常缺少企业做大做强的眼光,对于企业上市的态度摇摆不定,担心弄不好会把企业的控制权弄丢了,等等。因此,基层政府部门应该给予中小企业足够有力而细致的帮助,包括发挥行业协会的角色,及时了解当地中小企业的现状和希望得到的帮扶措施;想方设法让中小企业负责人转变观念,包括如何通过走资本市场道路以提升企业的管理和治理水平;引导更多的高校、科研机构人才以灵活的方式帮助中小企业,让他们能够持续提升研发能力和水平;引导国有企业与地方中小企业分享国企的研发和创新成果,并且让中小企业帮助国企拓展科研成果在消费市场的应用,从而形成互利双赢的新格局。
(作者为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系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①王辑慈等:《创新的空间——产业集群与区域发展》,北京:科学出版社,2019年。
②李天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基本特征和培育机制——以上海市为例》,《特区经济》,2012年第7期。
③张睿等:《“专精特”小巨人企业培育路径研究——以苏南地区为例》,《中国工程科学》,2017年第5期。
④许晓凤:《“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比较研究》,《中国质量监管》,2020年第8期。
责编/谢帅 美编/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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