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提高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提高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要做好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形势研判,抓住机遇,赢得主动。”据统计,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8.6%;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1.6%。庞大的规模,彰显了数字经济发展的潜力与活力。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规避可能的风险,需要进一步提高数字经济治理能力。
加强数字经济治理,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等特点,对隐私保护、产业升级、国际贸易等影响较大。一方面,有必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机制,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通信息壁垒,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另一方面,有必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覆盖事前事中事后,贯穿全过程、全链条、全领域的监管和治理。同时,要完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在分工合作、相互配合中形成监督合力、凝聚机制合力。
加强数字经济治理,要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数字经济是发展中的新事物,通过完善立法、出台措施,及时堵住漏洞、补齐短板,才能更好地实现长远发展。从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到制定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从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到公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一系列强有力的法规政策接连实施,成效显著。与此同时,应围绕新情况、新问题,在适时补充、动态调整中提高政策法规适用性。特别是要处理好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的关系,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从而更好明确边界、保护权益,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当前,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我们需要主动参与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开展双多边数字治理合作,维护和完善多边数字经济治理机制,及时提出中国方案。顺应数字经济发展大势,抓住机遇,增强发展数字经济本领,强化安全意识,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社会基础,就一定能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