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高文物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让文物真正活起来,成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成为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名片。
文物是历史文化的记忆,也是民族基因的载体。每一件文物无不经历了风霜雨雪而弥足珍贵,每一件文物都期待着世人揭开神秘的面纱,打开尘封秘密、重现璀璨光彩。文物不仅是一份活着的文化遗产和精神宝藏,更是历史文化的承载者、国家形象的“金名片”。我们要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将文物拭去历史的蒙尘,焕发出全新的光彩。
规划先行,筑牢文物保护安全底线。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永远是第一位的。“保护历史文物是国家法律赋予每个人的责任,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文物建筑和其他文化遗产往往是一个城市或乡村的文化基因,而加强文物保护,对于优化城乡面貌、彰显地域魅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文物保护顶层设计要秉持正确的文物保护理念,注重传承历史文脉,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把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建设工程选址要尽量避开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以维护文物资源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寻根铸魂,提炼中华文化精神标识。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在于精神有“根”。文物是华夏先祖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保护文化遗产,不仅仅是要留住先辈们的发明和创造,更是要守住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从古至今,文物承载着灿烂文明,它是一股中华民族精神,是研究历史的线索,凝聚着我们奋进新征程的精神力量。因此,我们要把文物中所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提炼出来,把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展示出来。在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基础上,不断挖掘其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等多元价值,让文物活起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国人精神更足,更有活力。
创新转化,激发文物遗产内在活力。中华文明之所以保持着旺盛的活力而永续发展,就是因为我们始终注重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不断加以当代创造。文物作为历史的见证者应在被观赏、被分享中得到保护、诠释和延续。要借助新的传播方式,把握互联网传播规律,综合利用新媒体手段,以全新的方式让文物“闪亮登场”。要通过文化创意设计,将文化遗产代表性符号、纹样、内容等与现代生活诉求相结合,形成了文化创意产品,在传播文化遗产的同时,让其“飞入寻常百姓家”,点亮美好生活。开展创新服务,整合科技、人才、资本优势,打通资源、创意、市场全链条,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更多投入,推进文物活化利用的协同创新、成果转移和社会共享,使文物更好融入生活、服务人民。(作者: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