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探索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经验——北京城市副中心迈向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正式印发,明确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意见》有哪些亮点举措?未来北京城市副中心将发生哪些变化?有关专家对此作出了解读。
赋予更大发展自主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副部长、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长仇保兴说,《意见》为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目标,即城市副中心这座新城要比其他新城建设得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加安全。所谓高质量发展,就体现在上述五方面,其作用就是要引领带动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质量样板和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要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配套政策支持必不可少。“《意见》提出赋予城市副中心更大的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自主权,并适当下放市级行政管理权限,实施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试点。赋予城市副中心更大的发展自主权,这在过去其他新城建设中是没有的。”仇保兴说。
更重要的是,《意见》提出“四个统一”要求,即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控,积极推进城市副中心、通州区与河北省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按照‘四个统一’要求,通州区与北三县在财税分享、要素自由流动、公共服务、营商环境等方面探索协同创新路径。财税共享等方面改革举措,将有助于各方长期发展的动力培育。”仇保兴表示。
《意见》还为城市副中心提出三个重要任务,即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提升金融商务服务功能,加快文化体育旅游发展。仇保兴指出,这些相关领域的最新政策,城市副中心都可以享受。
能光伏处皆光伏
《意见》提出,城市副中心要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将安装光伏设施作为强制性要求,构建绿色低碳综合能源系统,打造“无废城市”。
“《意见》的发布,标志着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开启新阶段。”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能源咨询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杜祥琬说,绿色发展将是城市副中心的鲜明特色。为此,城市副中心要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构建安全、低碳、绿色、高效的综合能源体系,实现“能光伏处皆光伏”,促进光伏建筑一体化,探索与储能结合的经验。此外,城市副中心可依托相对丰富的地热资源,充分利用余热废热,实现绿色供热。
“如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和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等,北京在这方面有一些好的经验。《意见》提出实施高标准规划建设管理,支持在城市副中心及周边地区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市政设施建设、生态环保等地方标准。城市副中心建设应高于国家标准制定相应规划,不仅自身要建设得更美、更好,也要探索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引领带动京津冀地区一体化发展,实现真正的绿色协同。”杜祥琬说。
推动更多绿色金融项目落地
《意见》提出,城市副中心要打造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创新金融产品,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及技术研发。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指出,北京城市副中心在政策资源、金融资源、人才资源、国际合作等方面集聚了很多优势,未来发展绿色金融潜力巨大。
马骏表示,绿色金融是一个比较专业的领域。未来,城市副中心应从长远发展眼光,强化本地绿色金融项目业务,通过出台激励办法举措,建立绿色金融项目库,以提升金融和绿色项目之间的对接效率。
在马骏看来,城市副中心在打造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过程中,绿色金融的应用场景很广阔,下一步要明确碳中和路线图,聚焦零碳园区建设并完善相关规划。
“规划是衍生项目的重要机制。城市副中心可尝试建立有金融支持的绿色科技平台,推动一批绿色金融示范项目落地。有关高校也可开设绿色金融相关课程,培养更多专业人才。”马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