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在“指导思想”中明确,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可见,立足于人的全生命周期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积极老龄观已经成为新时代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价值指向。培育积极老龄观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从认知到践行层层递进的过程,须遵循知行合一的逻辑进路,从知行合一上下功夫,让积极价值观根植于我们每一个人的思想意识深处,沉淀于实践活动之中。
一、持续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知是积极老龄观形成的前提,认识愈是深刻,行为愈能落到实处。近年来我国广泛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重点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大学、基层老年协会等场所开展宣讲,在全社会普及和树立积极老龄观,引导人们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积极做好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
围绕“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这一主题主线,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的宣传作用,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作用,着眼于推进老年人积极养老和自身能力发挥,积极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特色活动,在全社会倡导形成“寿命更长、学习更长、工作更长、健康更多、快乐更多、进步更多”的社会理念和氛围,推动形成政府、社会、家庭、老年人共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良好局面,扭转在看待老龄问题上的“悲观论”和“政府全能全责论”。
二、大力树立老年人正面积极形象
情感是价值观从认识向实践转化的中间环节,心理学认为“情感”对人的行为具有强烈的催化、调节和激励作用。正面的老年人形象能够激发年轻人对于老年人的情感认同,对于老年生活的正面期待。然而,不论是“广场舞争执”、“老人摔倒”事件中的老年人形象还是媒介中常见的消极、被动的老年人形象,老年人以负面形象出现在媒体上和公众面前的并不鲜见,加深了社会对老年人的刻板印象。
因此,一方面要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社会消除基于年龄的任何歧视,重新认识老年人的价值,充分认识老年人在健康和功能状态方面蕴含的多样性,改变全社会对老年期的负面看法。同时也要引导全社会正确看待衰老,正视生命的每个阶段都有着独特而平等的价值与美好,更好拥抱老年。特别是要引导中青年及早践行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为未来养老做好物质与精神准备。通过走近老年人、了解老年生活,激发社会成员敬老爱老的内在自觉,并由爱老、爱家推及到爱国、爱社会,进一步树立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另一方面,要根据老年人思想文化状况的新变化和新情况,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我国老年人的思想道德状况总体上是积极、健康、向上的,已经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繁荣的坚定力量。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老年人思想状况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消极因素和负面影响。因此要高度重视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广大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观,以积极的态度和行动面对老年生活,保持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精神风貌。
三、创新开展尊老敬老活动
尊老敬老传统文化,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积极老龄观的精神源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中华文化是中华儿女共同的精神基因。培育积极老龄观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需要对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进行弘扬与传承,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有关积极老龄观的积极元素作为凝聚社会共识的发力点,加强人民群众对积极老龄观的认知与实践。
为此,要着力开展蕴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老龄观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一是以传统文化涵养积极老龄观。老年期开始周游列国的孔子曾这么描述自己,“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这是孔子对其“三忘”精神的概括和说明,所谓“三忘”精神,即“发愤忘食”的勤奋精神、“乐以忘忧”的快乐精神和“不知老之将至”的不老精神。可见,积极老龄观根植于我国传统文化精神基因,筑牢了中华民族步入长寿时代的精神底气。这也提示我们,现时代孝亲敬老,并不只是照顾和优待老年人,更应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基于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在全社会重塑“老”和“老年人”的价值与社会意涵,尊重老年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和自主性,真正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享,共同发展。二是以积极老龄观为引领来开展各种敬老助老活动。不能把老年人简单地当作被动接受者和被同情者。关爱老年人的社会行动,虽然需要深切地关注老年人的生活困境和身心健康问题,但不能以放弃积极老龄化的必要性作为代价。积极推进我国传统积极养老文化和敬老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帮助儿童、青少年从小树立积极老龄观和敬老爱老意识,使敬老爱老之风世代相传。
四、积极开展社会志愿互助服务
目前,上海、南京、青岛、杭州等城市纷纷开展“时间银行”试点,不仅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切实帮助,增强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网络,同时也有利于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成为为老服务的参与者和提供者,催化老人助人助己风尚。这一服务模式的发展中,要特别注意将积极老龄观与志愿互助具体实际相结合,在志愿互助服务活动每一个细节的设置与安排上体现积极老龄观的理念内涵,在日常小事中见微知著,引导活动参与者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积极看待老年生活,深化人们对积极老龄观的认知、认同与习惯养成。
五、畅通老年群体价值实现的渠道
在全社会培育和树立积极老龄观的理念,创造有利于老年群体价值发挥和参与社会的社会支持环境和文化包容氛围,让老年人能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领域开展有益于自身、他人、家庭、社会的活动。
畅通老年人价值的实现渠道需要社会各个部门尤其是基层社区和老年人组织的积极行动,逐步建立完善老龄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机制。一方面引导广大老年群体树立积极老龄观意识,鼓励老年群体参与社会生活实践,为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共同建设美好生活。另一方面建立基层老龄工作的评价机制,积极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建议,完善公众参与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的机制,实现精治、共治、法治,夯实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
(作者:伍小兰,中国老龄科研中心老龄健康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