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11月后纪检监察制度的跨越发展时期,我们党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探索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成功实践。
形成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机制与方法。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反腐,构建起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立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立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即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立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体制,即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确立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监委负监督责任;确立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方向,即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等。
把纪检监察工作有效融入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之中。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展常态化政治监督,维护党的领导和治理制度权威性;通过严格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扭转了多年形成的“四风”惯性,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发生深刻变化;通过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推动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干事创业;通过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通过将防腐措施与改革举措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推动党和国家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
把握惩治腐败基本规律,完善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这个基本原则,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查处大批贪污腐败分子,产生了巨大的震慑效应,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惩治腐败力度最大的时期。持续扎紧不能腐的笼子,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机制,形成边查处案件、边发现问题、边剖析原因、边提出建议、边督促整改的贯通协同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大对各类监督统筹力度,构建多主体协同监督机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机制、执纪执法贯通机制、监察衔接司法机制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成就和经验启示
一百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领导下,根据形势发展任务,把握管党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内在规律要求,形成了一系列重大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在党章和党内法规中规定了纪律处分的有关种类和相关程序。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坚决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惩治贪污腐败、加强党内监督、依规合理执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强调首先必须搞好党风,从党内抓起,从高级干部抓起;反腐败不搞群众运动,但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构筑起了党统一领导反腐败斗争的体制机制,确立了反腐败工作的原则,形成了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针,构筑了反腐败的法治体系,走出了一条依靠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对腐败、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严惩腐败、依靠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治理腐败的中国道路。
一百年来,纪检监察工作与伟大工程、伟大事业同频共振,通过发挥监督执纪问责、正风肃纪反腐的独特优势,为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纪检监察机关严明党的纪律、清除叛徒分子、清洗贪污腐化分子,为建设一支坚强的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新型人民军队提供了有力保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开展反腐蚀斗争。改革开放初期,针对个别人提出的经济要发展、纪律要“松绑”等错误思想,中央作了澄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打虎”“拍蝇”“猎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快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全面从严治党的保障和引领作用更加彰显。
一百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为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党的团结一致,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实现作出重要贡献。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规定要严格执行“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要求“本党党员须绝对服从之”。党的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四个服从”,明确监察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监督各种党的机关、党的干部及党员的工作与对于党的章程决议之正确执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坚决克服一切破坏党的路线、政策的行为或倾向,保证了全党的集中统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在1980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组织、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一切行动服从上级组织的决定,尤其是必须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坚决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两个维护”放在最突出位置,切实加强政治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百年来,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曾将国民党统治区与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作了比较,指出:“利用抗战发国难财,官吏即商人,贪污成风,廉耻扫地,这是国民党区域的特色之一。艰苦奋斗,以身作则,工作之外,还要生产,奖励廉洁,禁绝贪污,这是中国解放区的特色之一。”⑪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纪检监察机关着力纠正党员干部中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关心群众利益、不倾听群众意见、强迫命令、压制民主等官僚主义、命令主义错误思想和作风,严肃查处贪污浪费等违法乱纪行为和消极腐败现象,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着力纠正损害党群关系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尤其是针对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出现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吃拿卡要、弄权勒索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清理整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百年来,纪检监察机关牢记职责使命,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为保持党的队伍思想纯洁、组织纯洁、作风纯洁发挥了独特作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五大成立的中央监察委员会,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纯洁党的队伍。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一项主要职责,就是检查党的组织、党的干部及党员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受理、审查并决定党的组织及党员违犯纪律的处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执政条件下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教育,清理和纠正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歪风邪气;严肃查处违法乱纪案件,整顿党风、严肃党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监督执纪问责,正风肃纪反腐,严肃查处了大量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保护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作者为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首席专家)
【注: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1ZDA122)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572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13页。
③《毛泽东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04页。
④《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一九二一—一九四九)》(第一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274页。
⑤《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一九二一—一九四九》(第十六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344页。
⑥《李大钊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349页。
⑦《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一九二一—一九四九)》(第二十五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695页。
⑧《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24册),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30—131页。
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文献选编》,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第351页。
⑩《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70页。
⑪《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一九二一—一九四九)》(第二十二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148页。
责编/张忠华 美编/薛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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