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洪波 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在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继续强调“两个结合”,并丰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涵: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内涵,这就标示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重要地位。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血脉、灵魂和基因,每一种国家制度都是建基于其文化基础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同样如此,它就是在中国文化的土壤中生根、开花并结出果实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因而,在文化层面的自信就构建起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深层根基。
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没有出现断层的文明,5000多年灿烂悠久的中华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文化基因。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数千年来,中华民族走着一条不同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明发展道路。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是偶然的,是我国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决定的。”在很大程度上,我国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其政治理想、政治情怀和政治境界等必然对中国政治制度的建构和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在中国古代社会历史中,既有国泰民安的盛世之治,也有兵荒马乱的乱世之治。治世的成功经验和乱世的失败教训都以史书记载的方式积淀于中华民族的文化历史中,这为当代中国建构、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文化土壤和基因。
求变革、谋创新的思想。“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诗经》)“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大学》)“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史记·商君列传》)汉代思想家刘雄道:“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太玄·玄莹》)近代学者、革命家梁启超有言:“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变法通议》)可以说,这些革故鼎新思想及治世良言一直成为助推中国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同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重要思想文化资源。
尚和合、求大同思想。“和合”思想较早见之于《国语·郑语》:“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中庸》里说:“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论语》有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应该说,“和合”文化基因的传承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中国最具安全感的一个影响因子。“求大同”思想最早出自《尚书·洪范》,用来描述王、卿士、庶民和天地鬼神同心同德的状态。《礼记·礼运》把“大同”描述成某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即“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克服了家天下制度下包含的亲疏远近等区分,打破人我的界限,以成至公之境,构想和探索着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国家以及民族之间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求大同”文化传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接纳民主、公平和正义等现代价值观,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资源。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可见,历史传承与文化传统在国家治理体系选择与构建中的重要性地位。同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正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它既不是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舶来”,也不是对中国传统政治制度的“复辟”,而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制度的创新性探索,对中国传统政治制度的创造性超越,是把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光辉典范。脱离本国国情和传统文化对国家制度进行选择、建构必然会失去根基、迷失方向。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选择和构建提供了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基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以中国国情和中国历史文化为母体的现代化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