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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党建】伟大复兴进程中民族企业的责任担当

国企党建

作者:颜爱民 中南大学教授、博导,中南大学人力资源研究中心(CTTI源智库)主任、首席专家

编者按:“2021年,面对各种风险挑战,中央企业迎难而上、积极作为,经营效益持续增长、再创新高。”在1月19日举办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全面介绍了2021年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民族企业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要微观经济基础和主要生力军。其中,中国国有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民营企业是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民族企业的崛起可以为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提供有力支持,亦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民族企业,是指由该国公民所控制、国家能够有效影响和掌控、其行为能够始终服从国家整体利益的企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要微观经济基础和主要生力军就是民族企业,它们在此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特殊作用。

中国笃定要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走和平崛起的民族复兴道路,中国民族企业主要承担的责任和压力可以说是史无前例,它们不仅要承担企业必须具有的经济职能,而且要有更高的格局、更长远的眼光,要能忍辱负重,必要时能充分理解和体现国家意志;因为民族复兴的伟大进程中阻力和波折在所难免,我们民族企业在此过程中需要闯出一条中国特色、世界独有的发展道路,高度的责任担当实在必须。

国有企业在民族复兴中的责任担当具有天然优势

当前,中国的民族企业分为国有和民营两大类别。分别解析它们在民族复兴过程中的行为特质和内在机理,为中华民族复兴进程中民族企业应有的担当、责任和国家宏观政策导向提供政策依据十分必要。所谓国有企业就是指“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简言之,国有企业就是国家拥有和控制的企业。从结构上看,中国国有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在基础性行业处于绝对控制地位,更是国际竞争的主力军。

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政府对企业的监管不外乎直接干预市场配置机制(价格、产权和签约规则等)、通过税收和补贴等影响市场均衡以及产品质量环境管控等影响企业决策三种方式,而国有企业实质上是产权国有化,由国家通过对市场主体直接行使财产权利,这是政府最为彻底和有力的监管方式,也可视为对市场管制的一种替代。国有企业其产权属性实质上是归全民所有,由政府代表公民行使所有权和控制权,与民营企业(私有产权)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的内驱机制相比较,国有企业会更自然、更有效地服从国家意志,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好地兼顾社会目标和政治目标,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国家治理、服务公共利益、履行社会责任的功能。

按照利益相关者理论,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是国家,是人民,为股东谋利益就是为国家、为人民谋利益,其产权属性已经大大地消解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矛盾,企业为社会、为大众谋利益,成为有“义”的企业是其内生机制应有之义。企业作为一个市场主体,追求利益是其本能,无可厚非,然而“义”和“利”的矛盾永远存在,尤其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要实现和平崛起,在国家宏观层面很多正确的决策和行为相对企业微观层面未必合乎其利益诉求,此时企业为大局牺牲局部利益或短期利益势在必行,国有企业的产权属性和责任担当优势将发挥重要作用。国家通过国有企业在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领域保持了强势的控制力,使中国的国家能力在同样的物质基础和经济资源条件下保持绝对的高水平,这是我国的重要国家优势,其基础就是强大的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责任担当是关注和优化的重点

民营企业是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为国家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和80%的城镇劳动就业,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经济崛起过程中同样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企业同样予以高度肯定:“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在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民营企业的责任担当精神和运行机制应被给予足够的重视。

按照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民营企业是典型的基于股东利益至上逻辑的市场主体,趋利避害是其本能,而关注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乃至国家利益需要制度引导和机制创新。笔者认为,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由国家通过强制手段制定系统的企业社会责任约束规则,尤其是针对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对于民营企业十分必要;国家可以更好地运用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有效工具,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设置针对性更强、更为严格的企业社会责任规制,从机制和制度层面提升其责任担当水平,不仅符合国际规则,而且十分有效。

中华民族复兴与民族企业的崛起同向同行

中华民族的精神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融合创造、奋斗、团结与梦想的精神体系,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延续至今的璀璨结晶。也正是这种精神,铸就了中华民族的勤劳勇敢和生生不息,更为中国企业崛起提供了强大的力量源泉。只有强大的民族精神、厚积的综合国力,才能为民族企业的崛起提供内生的发展动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安定的发展氛围。

同时,自强不仅是对争取国富民强的简单理解,更是在工业、科技、金融、军事、文化五个方面对世界先进水平的全面赶超。纵观历史的变迁,国家和民族的强大,总也绕不过这五个方面,而在这瞬息万变的国际形势中,企业之间的竞争就成为了国家之间竞争结果的直接表现,企业是代表国家“出征”的排头兵。可以说,企业对国家对民族应具备基本的责任和担当,与国家同呼吸、共命运,企业的兴衰成败可以被看作社会稳定发展、国家经济繁荣昌盛的“硬指标”。民族企业崛起可以为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提供有力支持,亦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责任编辑:王博]
标签: 民族企业   民族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