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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大家谈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初见成效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系列专家解读之七

经济大家谈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系列专家解读之七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王晓毅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近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僧念镇段村,考察当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基层党建等情况。习近平对乡亲们说,“我们如期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现在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建设现代化国家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要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让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越走越有奔头。”

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是“十四五”期间农村工作特别是脱贫地区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为此,党中央决定,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过去的一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5年过渡期的第一年,在这一年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重大进展。防止返贫的措施初见成效,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衔接乡村振兴的机制初步形成,脱贫地区的社会经济取得新的发展;乡村建设有序展开,生态宜居、乡风文明和治理有效的理念在乡村发展中得到普及。

稳定的政策保障脱贫不返贫

保持政策稳定,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是过去一年脱贫地区的核心任务。在防返贫中坚持了精准的原则,精准识别出那些有可能返贫的家庭,有针对性地采取干预措施,防止其返贫。早在2020年3月,脱贫攻坚进入最关键时期,国家就出台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对于那些“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进行监测,并对监测对象提供及时帮扶。2021年5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监测对象范围,优化监测方式程序,完善帮扶政策举措,提出防止规模性返贫新要求。在《意见》中,明确了监测对象是所有农村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为了及时掌握监测户的情况,各地采取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和农户自主申报的组合方式;同时,一些地区通过多个部门的数据整合和部门协商,利用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潜在返贫风险,将风险农户纳入帮扶对象。在确定监测户的基础上,对于监测户要进行及时和有针对性的帮扶。同时针对农户面临的具体风险,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过渡期内保持领导力度和帮扶力度不减弱。首先,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仍然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体制。从中央到地方,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部门和乡村振兴局共同构成了强有力的领导力量;其次,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对过渡期政策作出部署,保持脱贫地区的政策稳定,财政资金投入、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政策在脱贫以后仍然延续并调整,以适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在过渡期内,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确定,使国家以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效的举措、更加有力的工作,加快它们的发展,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鉴于脱贫地区的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将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要求,投入力量,综合发挥产业、就业、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作用,东西协作、定点帮扶、消费扶贫等多种机制综合发力,克服了新冠肺炎疫情和自然灾害等所带来的困难,保障了在精准扶贫任务完成后没有出现规模性返贫,在过渡期的第一年,防返贫工作取得重要成效。

积极探索减贫长效机制

农村低保制度进一步完善。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年平均低保标准达到了6300元/人,超过了2020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分之一,与城市低保标准的差距大大缩小。保险模式助力防返贫长效机制的建立。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各地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通过财政补贴,支持农民购买保险以应对自然和市场风险。

建立常态化的驻村帮扶机制。在过渡期,明确了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不摘”政策。脱贫地区认识到驻村帮扶在过渡期以及乡村振兴全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打造永不离开的工作队的任务,建立常态化的驻村帮扶机制。过去一年,除了向重点村继续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之外,还有部分地区适应城镇化的需求,向乡镇派驻驻村工作队,变驻村帮扶为驻镇帮扶;许多脱贫地区根据村庄发展产业需求,向村派驻科技干部提升农民的科技水平;为了强化村级组织的责任,一些地方积极探索村级干部岗位公职化、管理科学化模式,吸引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成为乡村振兴带头人;一些地方探索建立村级党组织与县以上机关党组织的结对关系,将帮扶渗入到日常工作中。

定点帮扶和东西协作继续巩固。基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中央对新一轮定点帮扶和东西协作关系进行了调整,在脱贫攻坚基础上,赋予了定点帮扶和东西部协作关系新的任务和使命,特别是拓展了帮扶的领域,从聚焦于脱贫的帮扶转向全面提升教育、医疗、人才的发展水平,从单向的帮扶向产业合作、资源互补、劳务对接、人才交流的互惠互利转变,实现帮扶常态化。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形成高质量发展农村产业的经验。提升产业化水平。针对一些脱贫地区存在的品牌影响有限、竞争力不强、销售不畅等问题,对脱贫地区产业进行接续帮扶,补上营销、技术、设施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延长产业链。针对一些农产品加工和储藏能力较弱的现象,拓展精深加工能力,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生产效益;强化农民的合作组织。针对小农户生产和销售中的困难,完善社会化服务,提升农民合作组织素质,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些地方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把发展农业生产合作与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相结合,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的同时强化农村基层治理。

城乡融合的新型城镇化开始初见成效。强调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把进城农民的市民化作为突破口,让进城的农民与城市居民享有同样的公共服务。在脱贫地区,通过新型城镇化巩固易地搬迁扶贫成果,让易地搬迁的居民更好融入城市生活;加快城乡资源的双向流动。在鼓励农民进城的同时,鼓励人才和资本进入乡村,推进乡村发展,城乡资源流动的加快淡化了城乡之间的界限,促进了城乡融合;发展小城镇的公共服务功能,将城镇的功能进一步向乡村延伸。多样性的城乡融合模式为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供了新的路径选择。

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培育文明乡风,实现乡村治理有效。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实现住房、饮水、交通和通讯有保障的基础上,脱贫地区开始按照更高要求改善人居环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在原有3年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规划了今后5年的行动方案,特别集中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方面,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的治理。

提升脱贫地区的内生动力。提升脱贫地区的内生动力,产业振兴是动力,人才振兴是关键。乡村振兴对农村人才提出更高要求,特别是农村发展的带头人、乡村管理人才以及专业人才,为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强调要从人才培养出发,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促进返乡创业,充分发挥乡贤作用,鼓励青年干部和大学生服务乡村振兴。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乡村振兴带头人。总之,过去一年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的目标得以实现,减贫的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帮扶逐渐形成,乡村振兴得到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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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曲统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