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高质量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主题。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有助于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但当前,我国仍面临着发展动能不足、收入差距较大、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问题。为此,需要增加财政投入、深化税制改革、优化支出结构等,助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共同富裕 高质量发展 财税政策
【中图分类号】F812.4 【文献标识码】A
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但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旧存在,要想切实解决社会主要矛盾,需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共同富裕稳步实现。作为促进经济发展、调节收入分配、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柱,财税政策能够有效助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深刻内涵
共同富裕这一概念包含着“共同”和“富裕”的双重含义,“共同”指公平,“富裕”指效率,即要想实现共同富裕,就要促进效率与公平的有机协调,达到效率与公平的内在统一。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必须深入理解共同富裕的多层内涵,准确把握短期、长期发展目标。
从途径上看,要通过高质量发展实现富裕。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首先,高质量发展是新发展阶段的重要主题,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要求,是必须长期遵守的准则。其次,高质量发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人是经济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既是消费的主体,又是生产和创新的主体。经济的发展与技术的创新离不开人力资本的投入,高质量发展就是要实现最大多数人的社会效用最大化。再次,高质量发展是以创新为第一动力的发展。高质量发展要求必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激发创新活力。最后,高质量发展是以共享为根本目的的发展。必须不断完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共享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实现。
从内容上看,要实现全面多维的富裕。共同富裕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全面协调发展,是全方位、多维度、高质量的富裕。首先,高质量发展中的共同富裕立足于人的全面发展,既注重物质层面的富有,也关注精神层面的富足,还包括发展环境(如教育、就业、医疗以及生态等)的不断改善。其次,共同富裕的实现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收入水平的提高,以物质条件作为共同富裕的量化标准会忽略共同富裕的丰富内涵,无法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最后,高质量发展中的共同富裕要回归主体本身,即人的教育、文化及健康等多领域的发展,促进人力资本质量的不断提高,进而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
从过程上看,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微观层面上表现为收入差距以及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差别待遇,在宏观层面上表现为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均衡。共同富裕的实现不是朝夕之间的成果,而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积累的过程。短期来看,促进共同富裕要解决收入分配差距问题,不断完善收入分配体系,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同时,要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更高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长期来看,促进共同富裕要逐渐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不断提升人民的幸福感。
影响共同富裕实现的几点因素
高质量发展动能不足,科技创新活力有待提升。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必须充分发挥自主创新能力。目前,虽然我国在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等领域迅猛发展,正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全力迈进,但从整体来看,科技创新水平仍无法满足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第一,关键技术存在“卡脖子”现象,核心技术发展受制于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信息通信等领域取得重大进步,但在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竞争中,也暴露出高端芯片等核心技术存在短板等问题。第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以及跟随型技术进步的积累,目前很多领域已经进入研究“无人区”,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越来越多依赖于自主创新与研发。第三,国际形势风云变幻阻碍人才交流,高端人才海外留学受阻。创新驱动究其本质是人才驱动,缺乏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不仅不利于人力资本与人才资源优势的发挥,也将阻碍自主创新与技术研发水平的提升。
收入差距较大,收入分配体系尚不完善。第一,城乡和区域间收入差距较大。近年来,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发展,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156美元提升至2021年的突破1.2万美元。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贫富差距扩大的现象。2012年,我国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74;2008年,基尼系数达到最高值0.491,随后开始逐步回落;但至今,我国基尼系数仍高于0.4。此外,2021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41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931元,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第二,收入分配体系尚不完善,税收体制改革有待推进。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而我国的税收体制整体来看存在着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比重较低、增值税等间接税比重较高等问题。间接税的可转嫁性和累退性会加剧收入分配差距,不利于促进收入公平分配。所得税方面,我国存在中高收入群体税收缴纳占比较低等问题。我国个人所得税大部分来自于工薪阶层,而高收入群体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资本、财产等透明度较低的非劳动所得,导致个人所得税对其调节作用相对较弱,阻碍了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的形成。商品税方面,我国重点发挥以增值税、消费税为主体的商品税制度聚集财政收入的功能,未能充分关注其收入分配调节的职能。一方面,增值税税率结构复杂,影响征收效率。目前我国着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必须保持各个领域内各个产业部门的充分联通协作。而增值税多档税率并存,容易导致同一行业产生不同政策,不利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另一方面,消费税改革滞后于居民消费习惯转变。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消费习惯也发生改变,导致现行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率等对于收入分配调节乏力。财产税方面,我国现行财产税体系尚不完善,税种缺位、税制设计欠科学等问题的存在导致其难以有效保障社会公平。我国财产税存在“重流转、轻保有”的特征,不利于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调节。
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二元经济结构问题明显。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但在新发展格局下仍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与挑战。第一,养老和生态治理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充分。养老服务供给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604万人,占总人口的13.5%。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养老服务供给数量、质量皆有待提高。生态治理方面,自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愿景提出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在此背景下,我国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部分依靠重工业发展的地区环境污染依然较为严重。
第二,医疗和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在区域和城乡间发展不均衡。医疗服务供给方面,人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特别是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但目前我国医疗资源分配仍存在不均衡问题,农村及较落后区域的人民健康无法获得充分保障。教育服务供给方面,我国城乡和区域间师资力量及教学设施供给存在明显差距,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学龄人口不断减少、教师队伍不稳定、基础设施不健全等问题逐渐凸显,导致农村教育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科学合理的财税政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和制度保障
财政投入支持做大做好蛋糕,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第一,增加财政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支出总量,发挥科技创新的溢出效应。财税政策应该大力支持核心技术开发与研究,着力解决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同时,应关注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新兴领域的研究,充分利用科技创新的溢出效应,将新技术应用到更加广泛的领域中。第二,健全高端技术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本在创新驱动发展阶段的关键作用。注重高端人才培养、以税收优惠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是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同时,企业是创新的重要主体,政府应给予相应的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以推动其积极进行研发投入。第三,为避免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应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流程,优化科研经费的使用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财政资源的最优配置。
税制改革促进合理分好蛋糕,逐步推动共同富裕实现。在所得税制度方面,应深化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一方面,扩大所得税征收覆盖范围,对网红、主播等新型收入的个人所得进行严格管控,充分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工薪阶层的税负压力较大,而个人所得税税制对演员、艺人等高收入群体监管不严、调节乏力,损害了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因此,应在劳动所得综合征收的基础上,加强对高收入群体资本所得的征管,加快个人所得税全面综合计征改革。此外,要强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的制度协调联动,着力解决双重征税带来的社会福利损失问题。
在商品税制度方面,应逐步推进增值税和消费税转型。增值税方面,在进一步降低起征点的基础上,适度降低税率,进而降低间接税占比。这不仅能够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也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进行研发创新。同时,应适当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规范增值税优惠政策,避免同一行业不同政策等现象带来效率与公平的损失。消费税方面,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关注居民消费的转型升级,辅以对应的消费税改革。要始终坚持寓禁于征的消费税征收原则,合理把控消费税征收范围、科学设计消费税税率。
在财产税制度方面,适当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流转环节税负,同时积极探索遗产税和赠与税制度设计。房产税方面,一要综合考虑确定征税对象,区分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二要合理设定计税依据。根据国际经验,房产计税依据大体分为房产价值和房屋面积两类,如何选定计税依据需综合考虑征收成本、可操作性、公平性等因素。加快推进房产税制度设计优化,有助于从再分配环节中缩小有房产群体和无房产群体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遗产税和赠与税方面,应尽早开启遗产税、赠与税制度设计,防范贫困代际传递问题。同时,也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最小化遗产税、赠与税开征带来的弊端,避免促进社会公平过程中效率的无谓损失。
财政支出结构调整推进全民共富,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实现全面富裕。第一,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应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数量的基础上提升供给质量,构建完备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从需求端来看,应积极响应公众诉求,合理调配财政资金使用领域,满足各地区人民对于基本公共服务的基本需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公平。从供给端来看,一方面,应提供多样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以满足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地区人民的不同需求,着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匹配。另一方面,应关注城乡和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的相对成本差异,加大对地理位置偏远、气候条件相对恶劣、地形相对复杂等地区的财政支出力度,加快探索互联网、数字化等创新手段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应用,从而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此外,应建立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绩效管理体系,设立相应量化指标反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形成事前了解公众利益诉求、事后服务绩效反馈的透明管理体制。
第二,财政支出从多维度做好老龄化问题应对预案。首先,适当增加养老服务支出,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体的需求。养老财政支出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合理统筹和保障养老财政资金的投入。应适度提升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建立科学的民生保障机制,不断提升财政养老服务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对各地区养老服务的充分供给,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其次,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满足不同特点的老年群体的多样化需求。养老服务既要关注“量”的持续增长,也要注重“质”的稳步提高,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养老服务不再局限于基本生活照料,也产生了对于休闲旅游、养生健身等精神层面的需求,需要扩大财政资金覆盖范围,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最后,加强公共卫生投入,促进健康老龄化。应通过健康行为和生活意识的提升,降低老年人慢性病患病概率,在改善老年人福利水平的同时,缓解医疗服务供给的压力,减轻老龄化趋势对于财政的负担。提升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众健康生活意识,能够从源头上实现健康老龄化。
第三,明确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划分,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生态环境治理的效果紧密依赖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如果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划分不清晰,将导致地方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应进一步理清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确保各级政府财权与责任相匹配,在保障基层政府财政收入的同时,保证其生态环境治理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应明确地方政府环境治理与绿色发展责任,着力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第四,适度提高医疗和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医疗和教育作为人力资本凝结的重要因素,对于共同富裕的实现有着关键作用。在医疗服务供给方面,应将财政医疗资金优先投入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农村及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实施针对性的政策,使医疗卫生资源优先向其倾斜。此外,应稳步推进城乡医保整合,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高质量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有助于降低参保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率,保障农村健康状况较差、收入水平较低群体的基本福利,进而实现城乡医疗服务的均等化。在教育服务供给方面,首先,应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和区域间教育水平差距。应将财政教育资金优先投入到农村及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重点关注不发达地区资金投入方向,保障偏远山区和农村地区基本教育资源的获得,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其次,应不断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平衡把控初等、中等、高等教育经费分配,缩小财政支出在三者间的差距。最后,财政投入支持建立高端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发挥人力资本在创新驱动发展阶段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本科生史芳溪对此文亦有贡献)
【注:本文系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多维贫困视阈下财政支出减贫的作用机制和动态效应研究”(项目编号:19BJY229)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YQ09)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王雄飞、李香菊:《高质量发展动力变革与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化》,《改革》,2018年第6期。
②赵桂芝、李亚杰:《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税收制度完善》,《税务研究》,2021年第4期。
③梁季、陈少波:《完善我国直接税体系的分析与思考》,《国际税收》,2021年第9期。
④陈昌盛、李承健:《我国财政支出结构特征与优化调整方向》,《中国财政》,2020年第20期。
⑤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⑥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新华社,2021年7月1日。
责编/孙渴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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