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在短时间内能够取得较大的成就,不仅有以国家层面的制度安排及智慧城市建设良好生态系统的构建等为代表的表层原因,更为重要的是有以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优势及中国人民认同整体利益置于首位的制度优势为代表的深层原因。
【关键词】智慧城市建设 企业 政府
【中图分类号】F299.1 【文献标识码】A
近二十年来,中国城市化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为中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在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也出现了诸如公共资源不足、交通堵塞等“城市病”问题,城市治理也日趋复杂化,城市治理模式亟需转换。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为城市的智慧治理提供了现实可能。从世界范围内来看,针对智慧城市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各个国家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历程也呈现出多样性。中国在2014年将智慧城市建设提高至国家战略高度,并于2016年提出要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目前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在数量、规模方面已跃居全球首位。同时,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融合化、协同化方面,中国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中国智慧城市建设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较大成就,其背后蕴含着“智慧城市建设的中国故事”。
中国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历程
随着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有效节约能源的课题已成为全球共识。利用物联网、移动通信、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节能的紧迫性不断增强,在此背景下,智慧城市概念应运而生。在人口快速增长的推动下,我国在“十一五”规划中就提出,“十一五”时期要努力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自此中国城市治理模式朝着节能方向转变进行了初步探索,中国智慧城市建设进入了萌芽期。
武汉市作为中国首批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开启了中国智慧城市建设的稳步发展模式。2011年武汉市在公布的“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提升城市功能,建设智慧城市”的措施。2012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意味着智慧城市建设开始了国家层面的探索。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方面,强调要“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为了提升对智慧城市建设管理的高度,更加健全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体系,2014年10月,成立了“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际协调工作组”。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同年,随着智慧城市评价等文件的相继出台,中国智慧城市建设进入了“三融五跨”的新发展模式,中国智慧城市建设经历了参与主体缺失的独角戏阶段逐渐向导向纠偏、标准完备转化,从此中国进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阶段。2020年以来,以数字孪生为驱动,在“新基建”的加持下,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正呈现新的态势。
总体而言,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在最初的探索阶段虽然具有缺乏顶层设计的特点,但从国家层面协调工作组的成立以及新型智慧城市概念被提出以后,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很快就上升到国家高度,这为中国智慧城市的发展明确了目标,并提供了有力保障。
从融合化、协同化的视角分析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取得的成就
究其本质,智慧城市建设就是收集城市各方面信息,并将其各类信息融合化、协同化地运用于城市治理过程中,进而提高城市治理的精细化、现代化水平。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国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化、协同化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以日本智慧城市建设在融合化、协同化方面的现状为参照进行分析。
日本智慧城市建设早于中国,有关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达程度也高于中国,因此在能源、交通、物流、医疗等单个领域的智慧化程度要高于中国。但正是由于日本各个单一领域的系统已经取得了高度化发展,反而给城市各类业务的融合化、协同化增加了难度。对于日本而言,城市运营的各类基础设施已达到了较高程度的智慧化,智慧城市建设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其运营效率。由于日本智慧城市建设所采取的模式与中国不同,在2014年,日本内阁府在开始启动“战略性创新创造项目”之前,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基本上是“个别领域特化型”,而类似于会津若松市的“复数领域横断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屈指可数。2019年8月,日本政府成立了“智慧城市官民连携平台”,致力于“复数领域横断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但尽管如此,“复数领域横断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占比仍然不理想。截至2021年2月,日本在“智慧城市官民连携平台”登记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中,“个别领域特化型”项目占比为50%,横跨4个分类项目以下的占比接近90%,横跨5个以上分类项目的“复数领域横断型”项目仍占少数。总体而言,日本智慧城市建设在融合化、协同化方面要落后于中国。
对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而言,在智慧城市建设所需要的信号控制系统、医疗信息系统等各类智慧化系统尚未完备的情况下,城市人口规模出现迅速扩大,从而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加快步伐。正所谓一张白纸能更好地描绘出美好蓝图,正如日本高千穂大学商学部准教授永井竜之介所指出的那样,中国在智慧城市融合化、协同化建设方面后来居上,已领先于日本。在中国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化、协同化方面取得一定成就的首推杭州“城市大脑”。杭州于2016年4月推出“城市大脑”,到2020年6月更迭到3.0版,已涵盖公共交通、建筑物、农地等城市全要素,能在交通、应急、医疗、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和场景提供智能而丰富的解决方案,在车流的改善、交通事故发生时的高效应对、公共安全业务效率的提升方面取得了较大成就,为城市的精细化、现代化治理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除此以外,腾讯公司、平安集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也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所开发的系统具有“三融五跨”的特点,在城市治理过程中深度融合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最大限度促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以期让城市治理更聪明、更智慧、更人性化。
中国智慧城市建设稳步发展的表层原因
中国智慧城市建设之所以能取得数量和规模上的成就,从表面来看,主要得益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企业顺畅协作机制的建立,以及企业间相互协作的智慧城市生态系统的构建。
从中央政府制度安排及政策引领来看。国家层面有关智慧城市建设的顶层制度设计及强有力的政策推动为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明确了目标并提供了有力保障。关于智慧城市建设,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引领并推动中国智慧城市的发展。2014年公布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一次对中国智慧城市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际协调工作组”于2014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正式成立,2015年12月,工作组升级为由部级领导同志担任工作组成员的协调工作机制,更名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规范引导,更重要的是为破除行业间、层级间的信息壁垒,逐步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分割,推动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机制保障。
从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顺畅协作实践来看。在国家层面制度安排及政策的推动下,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制定了符合各地具体情况的政策及配套措施,明确各自智慧城市建设的目标及路径,制定相应的经费预算,发布智慧城市建设方案。在地方政府强有力的主导机制下,平安集团、阿里巴巴集团、腾讯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四大企业成为智慧城市开发的主力军。平安集团构建的“1+N”智慧城市完整的平台体系、阿里巴巴集团推出的“城市大脑”、腾讯公司推出的“WeCity未来城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推出的“城市智能体”等城市数据平台,配合地方政府在交通、城市管理、环境等领域实现智慧化管理。实力企业和地方政府在协作机制下,共同推动地方智慧城市快速高效建设,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国智慧城市建设的成果,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技术手段健康码为例,阿里巴巴集团以“城市大脑”为基础开发的健康码APP,通过输入个人身份相关信息,再根据政府相关机构储存的大数据对个人健康状况进行确认并生成健康证明。健康码APP在杭州运用后立即引起了广泛关注,并很快在全国迅速推广,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发挥了重要作用。健康码APP能在全国迅速推广运用,主要得益于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及大数据平台系统的快速导入并得到使用。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中国智慧城市在硬件和大数据平台建设方面所具备的快速反应能力。
从企业间相互协作的智慧城市生态系统的构筑来看。由于政府治理城市涉及到交通、能源、医疗、教育等城市管理的各个领域,仅仅依靠某一个大数据平台无法囊括城市治理的所有方面。同时,在智慧城市建设上,平安集团、阿里巴巴集团、腾讯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各自擅长的领域各不相同,也不会形成完全竞争对立的态势,反而可以通过合作的方式相互补充、共同发展。为此,其他企业可以通过合作方式共享阿里巴巴集团等大型企业的大数据平台,也就是说企业通过某种商业模式成功构筑共建共享的智慧城市建设生态系统。
中国智慧城市建设稳步发展的深层要因
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优势为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中国智慧城市建设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模式,正如日本学界所指出的,在中国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提出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方针。就此而言,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的政策引领成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中国具有整体利益置于首位的制度优势,而中国人民积极认同整体利益置于首位的制度优势为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采集各类信息提供了基础条件。为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需要通过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能源的供给进行有效预测及适时调配,构筑城市网络化管理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前提。在人民群众配合政府采集大数据平台建设所需的信息方面,中国具有得天独厚的“地利”优势。在个人信息保护和整体利益的平衡方面,中国人民认同整体利益置于首位的制度优势,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也认同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这为智慧城市建设的稳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资本主义制度是一种以个人主义为核心原则的社会制度,它强调个人利益高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比如日本虽然于2016年公布了《官民数据活用推进基本法》,但日本国民由于具有回避风险的心理,尤其是不愿意提供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个人信息,因此,日本在构筑大数据平台的过程中信息收集难度较大。
(作者为宜宾学院国际教育学部讲师)
【参考文献】
①李国庆:《日本智慧城市建设特征及对中国的启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7年第6期。
②杨苗:《新基建加持下的“智慧城市”发展趋势解析》,《中国电信业》,2021年第5期。
责编/谢帅 美编/王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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