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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大家谈 | 如何做好跨周期调节

经济大家谈

作者:中央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导 马海涛

2021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提出,要做好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跨周期调节将是未来很长时间中我国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主基调。在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国际背景和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国内背景下,做好跨周期调节是应对国内外复杂变局,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要举措,需要把握好以下四个关键。

一是强化跨周期调节的系统思维。一方面,在我国经济运行面临诸多挑战的背景下,跨周期调节实施的重点应聚焦于顶层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遵循系统化原则,强调自主性、灵活性和政策工具协调性的战略布局。在逆周期调节的基础上,跨周期调节更加强调中长期对逆周期调节短时失效的“跨越”,其核心是将顺周期调控与逆周期调控的工作成果转化为指导未来工作的战略眼光。针对当前着力长远,从宏观政策的自主性、可控性、独立性入手,注重其短期和长期效应,侧重使用符合中长期政策目标的结构性工具,做到宏观调控周期上的衔接、经济战略实施和短期政策操作上的平衡、稳步增长与抗风险的平衡,从而保障经济、行业、企业的稳健运行,实现经济中长期可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在当前宏观政策体系下,单纯对财政政策进行短期局部的效果评价早已无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阶段,因此,跨周期调节需要把握好窗口期,精准实施宏观调控,关注“多元联动”的政策组合,特别是注重宏观政策的有机衔接和相互配套,在政策实力上发挥最大组合效益,消除政策传导中的信息衰减、效率衰减和体制衰减,构架科学合理的政策搭配和协调模式。发挥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的平抑作用,强调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中长期战略规划、区域和产业等政策间的协调配合,将这种结构性、趋势性的调节和短期的促进结合起来,从而促进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且保持“稳中求进”的总体态势,以应对短期周期性波动和经济下行压力。此外,也要平衡政策规则和“相机决策”的成分:财政政策方面提高政策效能,对不同主体进行精准施策,并时刻把握国际国内双循环大背景;货币政策方面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增强宏观政策的自主性。

二是把握跨周期调节的服务对象。理顺政策的预期传导机制、降低不确定性,是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的优势所在。通过稳住并引导微观主体和市场主体的预期,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以便将政策意图清晰传递给市场主体,通过财政的预期传导,保障宏观政策的可持续性,从而降低发展不确定性。因此,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需要注重宏观政策和微观基础的紧密结合,重点以微观主体或市场主体作为服务对象。从中长期视角来看,加强公众沟通和预期管理,着力稳定市场预期,给予企业及微观主体更大的主动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以增强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信心和热情。同时,持续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协调作用,聚焦于实体经济发展。第一,财政政策方面,采取精准扶持应对措施,不“大水漫灌”。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财政资金要以引导、撬动为主,帮助市场主体防范风险,而不是直接全面介入。根据国际环境变化和发展实体经济需要,加强政策储备,研究和适时出台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就业稳定。在用好已出台惠企政策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稳住市场主体、稳住就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第二,货币政策方面,运用信贷政策、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以及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等方式,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增强前瞻性和实效性。货币政策在确保应有信贷规模和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情况下,助力中小企业和困难行业持续恢复,助力稳定就业。未来应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定位,严防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有序推动金融业向实体经济让利,实现实体经济与金融业的良性循环。

三是压实跨周期调节的政策效能。统筹做好财政政策衔接,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首先,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跨周期预算绩效评价。在跨周期的宏观政策体系下,财政政策的绩效评价应更多具备长期性、全面性特征,将财政行为活动内嵌于宏观经济周期中的若干小周期内,并结合经济周期的波动趋势进行全面有效的预算绩效评价,从而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我国经济发展中长期目标的实现。其次,关注财政支出中长期结构性问题,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和基建投资,以保障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在“兜牢基层‘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的基础上,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完善生育、养育、教育等政策配套措施。通过财政手段兜底保障民生,最大限度消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能够进一步扩大内需增长潜力,激发消费驱动的强劲经济增长动能,更加有利于构建财政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有利于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繁荣。最后,优化收入分配结构。跨周期调节的实施应加强收入分配调节,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度,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

四是做好跨周期调节的风险管理,将稳增长与防风险作为统一目标,实现二者长期动态均衡。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不仅需要储备政策,财政方面还要提高对存量隐性债务风险的重视程度,以积极应对改革中的中长期问题。综合考虑财政空间和财政风险,在专项债发行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积聚,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在不突破债务限额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政府自身财政现金流动态变化,保障国家财政可持续性发展。另外,防范基层“三保”风险。中央层面,重点关注地方“三保”支出预算安排、直达资金使用、债券还本付息、库款管理等方面,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政策评估、预算审核和考核评价机制等措施,督促地方政府层层落实负好责任,有效防范风险,兜牢“三保”底线。地方层面,确保“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地位,对“三保”支出保障不到位的地区,及时调整地方预算投资予以补足。在执行过程中,要加强监测并结合直达资金管理,时刻掌握基层执行情况。同时地方政府要及时发现处置风险,严格实行债务预警提示和隐性债务风险等级通报制度,确保按期偿还到期债权本金和利息。

[责任编辑:曲统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