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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疫情时代食品药品安全伦理风险的多元共治

后疫情时代,人民对生命和健康将更加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之于生命和健康的意义将更加凸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时刻防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伦理风险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为最大限度地增加自身效用而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为。食品药品安全伦理风险的形成源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机会主义倾向,风险的发生不仅影响食品药品市场的正常运行,而且关乎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严重者会侵害消费者的健康,甚至威胁到生命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伦理风险事件一旦发生,就会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消费信心,降低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食品药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刻不容缓。构筑食品药品安全伦理风险共治格局,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共治共享是时代必须。

生产经营者必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主体之责

生产经营者是食品药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食品药品安全与否,生产经营者是第一道关口。生产经营者总是比消费者掌握更多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生产经营者相比,消费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生产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去欺骗消费者,牟取非法暴利是肇始伦理风险的根本诱因。生产经营者作为整个食品药品安全链条的上游和食品药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的前端,必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起质量安全意识,让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让守法尚德成为行业信条和职业操守。生产经营者必须加强和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信息共享制度,增强生产经营各环节的透明度,让食品生产经营在阳光下进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过程控制体系、产品追溯体系、责任落实体系建设,切实做到“谁生产的谁负责,谁销售的谁负责,防止扯皮;谁和消费者直接发生关系,谁就负责。”

政府必须履行食品药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监管之责

政府是食品药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的主导力量,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履行监管责任。根据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安全作为一种纯公共物品应该由政府提供。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基石,具有纯公共物品的属性。政府作为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保卫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是义不容辞之责。政府要按照“一体化、全覆盖、专业化、高效率”要求,健全任务明确、责任明晰、边界清晰、衔接紧密、科学合理的监管部门责任体系,有效形成监管合力。要健全过程化和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同时将监管力量向下沉,构建起监管网络,确保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努力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过程、消除在基层。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和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严惩生产经营者违法败德行为,倒逼生产经营者严把质量安全关,引导消费者规避风险,鼓励消费者参与监督。

消费者必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参与之责

消费者是食品药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的直接参与力量,对食品药品安全与否的感受是最直接的。然而,长期以来,在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中,消费者由于其弱势地位,往往是被动承受多,主动作为少。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需要党和政府的统筹与规划,更需要公民和全社会的参与和贡献。新时代的食品药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需要消费者的积极融入、主动参与。消费者要以身作则,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避免滑入到消费主义泥沼。要支持质量优良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避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推动建立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机制发挥决定作用。要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在遭受到食品药品安全侵害时,要勇于依法维权。政府要对消费者的维权行为进行保护和引导,如在消费者受到食品药品安全侵害时,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开通维权“绿色通道”、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等,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维权信心。

媒体必须负起食品药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舆论之责

媒体是食品药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的重要力量,其舆论监督作用的发挥能够营造扬善惩恶的舆论氛围。媒体是社会公器,对食品药品安全舆论监督要坚持正确导向,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维护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进行客观公正的宣传报道,成为政府食品药品监管的有力补充,消费者理性认识食品药品安全的引导力量。媒体舆论监督要从正反两方面进行,一是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加强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升消费者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识别能力;二是要对诚信经营的质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给予宣传报道,提高品牌声誉,积极传播和弘扬正能量;三是要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进行客观公正报道,勇于揭露食品药品违法败德行径,呈现事件真相。媒体曝光揭露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败德行径能够对所有生产经营者形成一定压力,产生有力震慑,促使生产经营行为在法律框架下和伦理轨道上运行。

(作者:王伟,系南昌工程学院研究生院院长、马克思主义理论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本文为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ZX20101)成果)

[责任编辑: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