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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开创人大财经工作新局面

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全国人大财经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大财经立法监督等工作取得更多实效、呈现全新局面,为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做出积极贡献。

——人大主导立法新实践。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人大财经立法的重要职责。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本届财经委牵头起草和联系审议的法律共有36项。为更好发挥主导作用,创新性建立了立法项目联系机制并实行台账管理,明确人员、任务、时间、责任,按季度或每半年以会议或书面汇报方式了解进展情况,及时更新立法台账,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联系审议的外商投资法等12部法律草案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或进行审议。同时,在立法工作中发挥组成人员作用,加强与地方人大联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梳理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并委托地方人大、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研究,牵头起草的电子商务法、证券法(修改)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已提请常委会二次审议,企业破产法(修改)起草工作正有序推进。

——经济工作监督新标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了规划计划初步审查、重大经济事项监督等方面内容,是监督并促进政府更好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法律规范。在《决定》出台21年后,去年对《决定》进行了修订,由2021年底召开的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决定》从原来的11条扩展为29条,明确常委会开展经济工作监督的指导思想,细化和完善规划计划初步审查及执行监督,标志着人大经济工作监督迈上了新台阶,是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新成果。按季度开展经济形势分析是经济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我们加强了调研、座谈的广度和深度,特别注意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出的一些研判和建议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是相符的、一致的。

——法律实施监督新方式。始终围绕市场主体关切期盼选题,先后开展了统计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创新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通过分析司法判决、网络舆情、搜索指数等海量数据来摸准民生脉搏、弄清法律实施情况。着力打通人大监督和立法工作,将修法涉及的重点问题列入执法检查工作重点,通过执法检查为立法工作深化认识、找准方向,促进修法工作。

——人大财经调研新成效。逐步形成以配合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的专项调研、委员会自选题目的专题调研、组成人员自行调研的三个层级调研结构,特点鲜明、相互转化,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推动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去年,开展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调研,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打下良好基础。调研中注意到交通运输领域缺乏综合性法律、现有法律亟待修订的问题比较突出,遵照常委会领导同志指示,进一步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向常委会提交了交通运输立法修法工作建议,努力推动相关工作进程。

——人大财经工作交流新平台。为加强与地方人大联系交流、共同做好人大财经工作,创新打造两个平台。一个是连续举办13期全国人大财经干部培训班,实现实时网络直播、会后扫码回放收看,去年举办的3期培训讲座广受欢迎,从全国人大到县乡人大的人大代表、人大财经干部等累计通过3.8万余个观看点参加。另一个是在内部刊物上交流各地人大财经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增强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合力。

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人大财经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者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责任编辑:潘旺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