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五项举措全力保障粮食生产,六个方面强化农业基础支撑,多措并举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等等,明确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各级党组织未来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建强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本领过硬的干部队伍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抓紧提高“三农”工作本领,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专家观点】
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
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现代农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博导 崔宁波:
构建粮食安全新发展格局要高度重视政府的引导作用,积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其中关键在于找到政府行为与市场功能的平衡点,避免政府过度干预与市场失灵。一方面,要完善和规范粮食利益补偿制度,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市场的运作机制,强化市场调控以提升粮食安全的风险应对能力,并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粮食产业利益分配制度,构建粮食产业利益共同体。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双向促进推动我国粮食安全模式由被动型转向主动型,保障粮食安全新发展格局行稳致远。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王晓毅:
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仍然是脱贫地区的底线任务,要在完善产业发展、促进乡村就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乡村建设和乡村发展的基础,实现乡村的人居环境、乡风文明和有效治理逐步推进,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省、市、县、乡、村五级要全面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实现工作常态化,逐级压实责任,确保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落实落地、发挥实效。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王晓毅:
随着易地搬迁、村庄合并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原有的村庄治理格局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乡村治理的要求,将行政体系向乡村延伸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行政体系向乡村延伸的目的是能够更及时地提供农民所需要的服务,回应和解决农民的问题。村级组织应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手段,对群众的需求作出快速反应,在落实责任的同时强化干部的服务意识。
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韩鸿:
为适应当前“三农”问题新特点,建设符合实际的乡村治理体系,要以自治、法治、德治为抓手,构建“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新局面,这是当前优化乡村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要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把党组织建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建在乡村各类新型产业链上,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治理的带头作用。在党建引领下,优化自治、法治、德治治理机制,并促使“三治”有机融合,从而提高农民在村庄治理中的参与度,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博导 张利庠:
应加大政府对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做好凝聚乡村人才的“黏合剂”。首先,完善国家人才双向交流制度和政策,实行东西部、城乡之间的人才交流与互派,营造人才双向流动的常规环境。其次,政府要为人才振兴“把脉”,制定科学的人才引进和管理制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政府的环境支持和民主监督力度,在乡村人才具体工作中“精选优育严管”,“三位一体”强化基层带头人队伍;“外引内育重奖”,“三措并举”培养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最后,通过政府与社会各界营造倡导回归乡村的氛围,打好“乡情牌”和“乡愁牌”,念好“招财经”和“引智经”。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乡村振兴研究基地研究员、副主任 于文豪: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层面,乡村振兴关系到国家治理的基础。乡村振兴促进法第41条提出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和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善治乡村。为此要在以下三方面着力。一要强化乡镇的中心地位。要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二要提升基层执法能力。要稳步下放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三要增强村民自治能力。要通过法治乡村建设来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民主能力,使村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参与管理、自我监督。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网、《人民论坛》、《国家治理》周刊、人民论坛网
编辑:王爽
图片: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