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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国家”的迷思与现代中国的形成

【摘要】基于西方历史经验的民族国家形成路径,远非普遍适用于世界各国历史的认知范式,尤其不能简单适用于数世纪以来现代中国的形成过程。现代中国规模之“大”,既有清朝以前的历史和人口作基础,也是清朝国家对边疆的整合和有效治理的结果,而现代中国结构之“强”,是18世纪以来中央与地方之间权力关系辩证运动的历史产物,其产生路径迥异于西方所谓“从帝国到民族国家”的过程。

【关键词】国家形成  民族国家  现代中国  欧洲中心论

【中图分类号】 K02/D6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2.02.003

李怀印,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特任教授,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历史系教授,东亚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近现代中国经济、社会与政治问题。主要著作有《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Chinese State, 1600-1950》、《Reinventing Modern China: Imagination and Authenticity in Chinese Historical Writing》(中文版《重构近代中国:中国历史写作中的想象与真实》)、《Village China under Socialism and Reform: A Micro-History, 1948-2008》(中文版《乡村中国纪事:集体化和改革的微观历程》)、《Village Governance in North China, 1875-1936》(中文版《华北村治:晚清和民国时期的国家与乡村》)等。

 

1949年以后的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现代主权国家,经历了一个积累性的、漫长的形成过程。这一宏观历史过程,涉及疆域、族群、主权和政权诸方面。仅就疆域与族群构成而言,此一过程至少可以追溯到清朝前期。表面上看,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清朝的形成过程与其在17、18世纪从关外到关内再到塞外的一连串用兵紧密相连。正因如此,人们往往不假思索地把一个如此建立和巩固起来的王朝,与世界历史上屡见不鲜的致力于征服和扩张的军事帝国等而视之,进而把19、20世纪中国从清朝到民国以及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连串变革,等同于“从帝国到民族国家”的转型过程。与此同时,一部分人又往往对一个如此形成的“民族国家”感到困惑:今天的中国就其疆域和族群构成而言,似乎是世界上唯一建立在昔日“帝国”基础之上的国家,与世界其他地区帝国瓦解之后民族自决的结局相去甚远;不仅如此,中国还是所有大国之中,唯一一个拒绝西式代议制民主体制的国家,似乎不能体现作为现代民族国家核心特征的“主权在民”原则;由此形成的现代中国,是否具有民族国家应有的合法性和生命力,在一些人看来似乎也颇成疑问。

解决困惑,需要以清晰、正确地认识现代中国的国家形成问题为基础,而最好的办法是双管齐下:一方面,抛开制约人们认知过程的固有逻辑,回到历史之中真正认识事实的真相;另一方面,要了解这套固有逻辑本身是如何被建构的,又是如何用来建构历史的。只有回到历史过程之中,掌握真相,我们才能解构被既往的逻辑所建构的历史,并把自己从固有逻辑的束缚中解放出来。[1]

欧洲中心论视角下的“民族国家”

事实上,今天已经普遍存在于非西方世界并被人们视为理所当然的所谓民族国家,其实是20世纪的“发明”,更准确地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殖民帝国土崩瓦解、非西方世界各地民族主义运动蓬勃发展的结果。在此之前,很少有西方国家愿意在国际法下把亚洲、非洲各地的人民和他们的国家视为平等伙伴。从16、17世纪起,欧洲各国次第加入对非西方各国殖民地的争夺和瓜分,并在19世纪后期走向高潮,到20世纪中叶这些欧洲殖民帝国纷纷崩溃,西方世界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点,即西方创造了真正的“文明”。该观点认为西方人具有发明、科学、自律、自控、实际、前瞻、独立、博爱等精神,而西方之外的所有人则构成了“另类”,只具有模仿、被动、迷信、懒惰、怪异、走极端、情绪化、听天由命等特性。在18、19世纪的欧洲尤其是英国,一种流行的做法是把全世界分成三等,白种人的西方尤其是英国和西欧国家属于头等“文明”(civilized)世界,组成了边界分明的主权国家,代表了进步,在这里人民享有自由民主并具有理性精神;黄种人的亚洲各国处于专制政权之下,人民缺乏理性,国家没有疆界和主权,或者在其他帝国的间接统治之下,属于次等的“野蛮”(barbaric)世界;黑种人的非洲土著只有部落组织,没有政府,没有进步,处于时间凝固状态,属于最底层的“蛮荒”(savage)世界。[2]此观点认为无论是半开化的亚洲专制国家,还是未开化的非洲或大洋洲群岛部落,都不配享有西方文明国家所拥有的主权,更不适合在国际法下行使主权;它们须由西方引导、控制、界定乃至瓜分,在与西方打交道时,要么必须妥协退让,予以种种特权;要么需听由西方征服、殖民,此亦即所谓“白人的负担”,这是当时的西方帝国主义或殖民主义者唯一认可的“逻辑”。[3]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这种赤裸裸的欧洲中心主义(manifest Eurocentrism)和白人至上论调有所收敛,主要原因是纳粹德国以种族优越论为支撑的大屠杀早已失去了道义高地,同时非西方国家的民族主义运动风起云涌,对西方的殖民统治和种族主义构成前所未有的冲击。但是,欧洲中心论并没有消逝,而是以一种新的学术包装继续影响西方对近世以来世界各国历史的解读,也深刻影响了非西方社会政治及知识精英的自我认知。这种新的欧洲中心论视欧美国家的建国和成长经历为具有典范意义的可普遍适用的路径范式。其与二战前旧的欧洲中心论的最大不同在于,旧论认为只有欧洲人或者他们在欧洲之外的分支才有能力创造文明,并享有主权国家所应有的一切;新论则断称,欧美国家走过的路和代表的进步方向,适用于一切非西方国家——此即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盛行一时的“现代化理论”(modernization theory)。按照这种理论,世界各国,无论是欧美的“先来者”,还是亚非拉的“后来者”,迟早都会经历从糊口经济(subsistence economy)到科技密集的工业化经济、从威权主义统治到民众广泛参与的民主政治、从受宗教支配的价值观到科学理性的世俗主义的“现代化”转变,而现代化的前提是民族国家的建立,只有在建立民族国家后,才有可能实现经济起飞,政治参与扩大和社会整合才有可能。这种理论之所以是欧洲中心论的改头换面,因为它把战后欧美国家尤其是美国所流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视为世界其他国家都应该效仿的样板。事实上,现代化理论不仅是一种对社会科学各个领域影响至深的学术表述,更是服务于美国在冷战期间在全球范围与社会主义阵营对抗、争夺对第三世界新兴国家影响力的一种意识形态。[4]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种“直白的”欧洲中心主义重新浮出水面。一方面,这是由于冷战结束,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全面溃退,似乎印证了欧美国家所代表的自由主义价值、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代议制民主政治的优越性和最终胜利。[5]由此产生一种颇有影响的预测,即在后冷战时代,原先东西方之间的不同制度之争,将让位于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其中主要是西方基督教国家与中东伊斯兰国家之间的对抗,而代表儒家文明的中国,据称将有可能与伊斯兰教国家联手,共同对抗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文明。[6]另一方面,来自伊斯兰极端分子的恐怖袭击,尤其是2001年美国“9·11”事件,以及随后美国在中东的反恐战争,似乎印证了文明冲突论。反恐战争本身被表述为美国所代表的“整个文明世界”与“未开化的”“野蛮的”原教旨主义恐怖势力及其同情者之间的对抗;全世界所有国家必须在这两者之中“选边站”,要么站在美国一方,和整个文明世界一道反恐,要么成为支持或同情恐怖分子的势力,从而构成“邪恶轴心”的一部分。[7]这种后冷战时代再度流行且经由反恐战争得到强化的文明对抗论及其背后的欧洲中心主义宏大叙事,与20世纪晚期以来愈演愈烈的“全球化”浪潮一起,大大挤压了非西方世界民族国家的主权空间,使世界各国的主权呈两极化发展,即西方各大国尤其是美国借助反恐和全球化大大增强的主权能力,形成所谓“超级主权”(hyper-sovereignty),以及其他各国的国家主权的缩减和退让,导致“有条件的主权”(conditional sovereignty)。[8]

综上所述,欧洲中心主义一直在变化,如果说它在二战之前是一种赤裸裸的种族决定论,强调不同种族之间的反差,并据此为西方的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背书”的话,冷战时期则体现为一种制度决定论,强调两大阵营之间的不同政治经济制度和价值观之间的对垒,而在后冷战和全球化时代,种族决定论改头换面,以文明决定论的形式大行其道,其旨归从19世纪西方白种人国家对非白种人的国家或群落的单向征服,变为20世纪西方主导的“文明”世界与“非文明”势力之间的双向对抗。

现代中国之成为“问题”

中国从18世纪到20世纪所经历的国家转型,正是在由那些所谓文明国家——19世纪的英国和法国、清末民初的日本和俄国以及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和苏联——所界定的地缘政治格局及其所建构的国际政治宏大叙事下展开的。在整个19世纪和20世纪上半期,西方列强一直视中国为亚洲“半开化”国家的一员;晚清的颟顸、落后与民国的贫穷、内乱和腐败,主导了西方政治和知识精英对同时代中国的想象。中国理所当然地被排斥在“文明”国体系之外,不仅无法在国际法下享有与那些“文明”国同等的权利,而且反而成为后者追逐商业利益、争夺“势力范围”乃至进行侵略和扩张的对象。帝国主义列强本可像对待其他亚非国家一样,对中国进行征服、瓜分和殖民统治,无奈其在19世纪遭遇的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庞大、政府体系复杂且能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控的对手,这使任何帝国主义国家都无法单独对其进行征服和侵吞。因此,列强的基本策略是对华进行局部战争和领土蚕食,通过战争胁迫清政府屈服,除了让其割地赔款之外,还可从中获得种种在华特权,包括固定关税、最惠国待遇以及最为重要的治外法权。

驱动中国国家转型的,正是在这样一种地缘政治背景下国内政治和知识精英所形成的共同诉求,即中国必须仿照西方国家的模样,重新打造自己,首先是在枪炮、舰队以及制造和交通上向西方学习,继而在法律、外交以至整个政府体系方面全面西化,以便使中国在国际法下得到列强的平等相待,成为由主权国家所组成的国家体系中的一员。经过数代人的奋斗,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中国似乎已经接近这个目标,不仅废除了晚清政府与列强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甚至还和其他主要盟国一道,成为联合国的创始成员国和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1949年,中国共产党革命成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进一步终结了国内的长期政治分裂和动荡;经过持续不断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快速的经济增长,到21世纪最初十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具活力和最大规模的经济体之一,其在国际政治上的影响力,也远非一般国家可比。尽管如此,中国是否能够成为一个富有生命力、与西方大国并驾齐驱的大国,在不少西方主流政治和知识精英看来,依然充满了不确定性;西方关于中国即将崩溃的预测,我们也时有耳闻。[9]

西方的这种质疑态度,不仅与改革时期中国本身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宗教等领域面临层出不穷的挑战有关,而且深深扎根于西方数世纪以来的欧洲中心主义态度。无论是19世纪的种族决定论,还是冷战时期的制度决定论和后冷战时期的文明决定论,都在影响和支配西方主流知识和政治精英对当代中国的认知。对非白人种族以及对其文明创造力的怀疑,使有关亚洲国家(包括中国)只会在科技上依赖和模仿西方、不具创新能力的成见,在西方乃至非西方国家广泛存在。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竭力使自己的市场规则与国际接轨,但中国在国家金融调控和市场准入方面的政策,以及众多企业自身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滞后,被西方主要经济体作为借口以拒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而事实上同样的问题也曾经并且多少依然存在于那些“标准的”市场经济国家当中。对现代中国最根本的质疑,集中在一些构成中国国家本身的最基本要素,包括其疆域、族群构成和治理体系。这种质疑,不同于冷战时期东西方之间的意识形态对抗。冷战时期研究中国的焦点是中国各项制度的起源、性质及其有效性;在后冷战时期,这些问题似乎已经有了明确的结论。因此,其质疑的焦点不再是中国内部各项具体的制度,而在于国家本身的历史正当性、统治能力及生命力。这种质疑背后的一个基本的假设是欧美国家所经历的国家构建过程是现代国家形成的唯一正确路径,只有按照这种路径所建立的民族国家,才是具有合法性和生命力的现代主权国家,而中国在19和20世纪所走过的建国道路,与此相去甚远。有关中国即将崩溃的种种论调因此层出不穷。这些预测已经被事实证明并不正确,但无疑类似的预测今后还会继续出现。

这里所要强调的是,要理解现代中国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必须摒除源自欧美国家历史经验的种种理论预设和概念架构,回到中国历史之中,把中国的现代国家形成过程放到中国从17世纪到20世纪漫长的国家转型过程中加以理解,而正是这一过程所独有的动力和演进形态,使得当代中国呈现出不同于欧美国家的基本特征。更为重要的是,这一过程至今依然在进行之中,因此中国的现代国家转型,应该被理解为一个尚未完成的、终端开放的历史过程。为了说明现代中国为什么具有不同于西方所谓“规范的”民族国家的两个最基本特质,即规模之“大”和结构之“强”,有必要对影响中国国家形成的各项因素进行讨论。

中国何以如此之“大”

现代中国之所以呈现出超大规模的疆域和多族群的人口构成,至少可以归因于以下四个因素。

其一,清朝以前“原初中国”的形成,为清朝国家的疆域整合和多族群国家的建立,奠定了牢固的基础。构成历史中国人口主体的华夏族群,经过数千年的繁衍和同化,到明朝已经建立了欧亚大陆东部人口最多、疆域最辽阔、经济最富足的大国;清朝从明朝承袭了最基本的要素,包括以职业官僚为主体的高度集权的行政管理体系,以儒家说教为唯一正统的国家意识形态,以及最为重要的统治“中国”的合法王朝地位和内地十八省所提供的中央集权所需全部财源。

其二,清朝前期的边陲用兵进一步拓展了国家的有效治理范围,即在内地十八省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满洲、蒙古、新疆和西藏;中国作为国家也被重新定义,从原来以汉人为主体的单一族群国家变成了多族群的疆域国家(territorial state);现代中国赖以形成的地理和人口基础由此定型。但是,我们不能把清朝时期的中国简单比附于欧亚大陆的旧帝国或欧洲殖民帝国,因为清朝用兵的动机跟欧亚诸帝国存在根本的不同:清朝在迁都北京、控制内地十八省之后,并不寻求对外扩张;其陆地版图在此后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也保持大体稳定。17世纪90年代至18世纪50年代,清朝先后将外蒙古、新疆和西藏纳入其有效治理范围,是因为准噶尔部落一度入侵并占领了这些地区,从而对清朝核心地带构成直接威胁。清朝对准噶尔历时半个世纪的征战,先是防御性的,后是预防性的,而清廷用兵边陲的规模和频率则取决于内地十八省提供的财政支撑。[10]但是,清廷用兵准噶尔,并非像欧亚诸帝国那样,为了寻求获得更多的土地、财富,或是为了传播自己的宗教。清廷从未把这些新建立的边疆地区作为自身财源,恰恰相反,清廷还为其提供财政补贴。清朝统治者自身并没有任何正式的宗教信仰,他们之所以庇护流行于西藏和蒙古的喇嘛教,乃出于实用的目的,即以此笼络、控制边疆地区的精英集团。尽管18世纪中叶处在国力鼎盛时期的清廷有充沛的财政和军事资源从事进一步扩张,但是一旦彻底消除准噶尔部落的威胁,清朝在边陲地区便不再有重大的整合举措,这从反面印证了清朝时期的中国与欧亚大陆历史上靠对外扩张维持生存的诸多军事帝国有着根本的不同。

其三,现代中国赖以形成的疆域和人口基础,之所以能够保持惊人的稳定和连续性,关键在于清朝对内地和边疆施行的复杂而有效的治理方式。源自非华夏族群的清朝统治者为了在内地十八省建立王朝的合法性,比以往任何一个汉人王朝都更真诚而切实地尊崇儒家的“仁政”治国理念,在整个清代的绝大部分时间里遵守轻税政策。这一政策之所以能够长久实施,不仅因为内地十八省的庞大人口和经济体量提供了巨大的纳税基础,更因为清朝在内地之外,建立了牢固的边疆,使在汉人王朝历史上危害数千年的源自长城以北游牧人口的“边患”不复存在,从而大大减轻了清朝的军事支出。清朝之所以能够维持边疆的稳定,而不是像欧亚大陆诸军事帝国的“前沿地带”那样不断地随着扩张的成败而前进或后退,是因为其通过一系列措施,建立了对边疆的牢固统治,使边疆成为其有效版图的一部分。这些措施包括:长期驻军边疆地区;控制对边疆世俗和宗教领袖的任免和册封权;给以这些边疆领袖内部事务管理上的高度自主权;通过宗教庇护和联姻手段,笼络边疆宗教或世俗领袖;为了防止边疆宗教领袖势力过大,采取分而治之的策略;鼓励内地汉人移民边疆(包括满洲、蒙古和新疆),并使边疆行省化,与内地在经济和行政上走向整合。

其四,现代中国超大规模和多族群的疆域,还得益于晚清和民国政权在向近代主权国家转型过程中,大体上有能力捍卫领土的完整性和连续性,而这又应进一步归因于如下三个因素。首先,19世纪后半期中国财政军事体制上形成“地方化集中主义”(localized centralism)机制,即在确保清朝中央通过正式渠道对地方行政体系和各项资源进行有效调控的前提下,允许地方督抚保留一定程度的自主权,例如通过非正式渠道掌控其所在辖区内的部分财政、军事和行政资源。不管这种资源抽取和调控机制多么低效和不合理,这一机制使晚清得以充分利用中国内地的巨大经济体量,产生足够的财源,在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前的数十年间,推进国防、制造业、交通运输、教育和外交的现代化,从而出现了“中兴”局面,并且在义和团运动之后以“新政”的名义展开新一轮的全面现代化进程。其次,清廷对边疆的有效治理以及由此所带来的边疆长期稳定和巩固,使得世世代代居于其内的各个族群(尤其是他们之中的精英阶层)对朝廷产生效忠和认同。这对于中国疆域在清朝鼎革与民国肇建之际的顺利传承至关紧要。民国时期,在内地战乱不断、中央政权和地方势力无暇他顾之际,之所以能够避免满洲、内蒙、新疆和西藏的分离或独立,全赖清廷治边所留下的各项遗产,以及内地汉人对其赖以生息的国土的认同。这种内在的共识,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国土遭受外来侵略后,可以克服不同政治势力和不同地域之间的隔阂,转化为共同的民族主义理念。再次,中国之所以能够作为一个独立、完整的国家幸存于19世纪帝国主义侵略危机之中,还有一个地缘政治的因素。虽然晚清政权屡被欧洲列强和日本打败,战后割地赔款,主权受到严重侵害,但是,列强在中国竞相争夺商业和政治利益,也导致它们彼此之间产生均势,使得其中任何一方都无法排除其他竞争者而独自树立在华主导地位。中国疆域之幅员辽阔,内地人口之高度同质,政府体制之高度整合,使得任何列强皆无法在华施展其在其他亚非殖民地屡试不爽的分而治之的策略。

中国何以如此之“强”

在20世纪前半期,无论是中国国民党政权,还是中国共产党政权,都力图打造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组织凝聚力强大的现代国家。此发展趋势,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解释。

首先,19世纪以前中国国家权力结构和政治文化的影响。在秦汉以后数千年的中国历史上,不存在如同中世纪欧洲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所出现的分权的政府形态,即在君主所代表的权力中心之外,同时还存在自治市镇、贵族和教会,并组成代议机构,对君主的权力起制约作用。[11]相反,从秦汉至明清,中国的国家权力始终集中于皇帝之手,并且在大一统时期,皇权有逐步强化的趋势;分权、代议制政治,从来不是皇权时代中国政治文化的一部分。这当然并不是说,中国古代的皇权不受任何制约。通常情况下,君主必须按照国家正统意识形态(亦即儒家说教)塑造自己的形象,而构成国家主体的职业官僚也按部就班地依照规章行使自己的职责。这种建立在皇帝个人专断与官僚体制常规化运作的巧妙结合基础之上的高度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在19世纪末受到外来政治思想的挑战之前,一直被视为理所当然的国家形态,并在事实上一直延续至20世纪初,直到晚清因清末新政期间倡行地方自治和预备立宪才有所改变。清末代议制政治的初步试验,部分出自中央和地方的政治精英力图节制满人皇族集团的揽权企图,部分源自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在国内知识界的传播,而并无强大的独立于朝廷的社会政治力量作为其支撑;直至清朝覆灭,该试验始终未能成功,远不足以与中国内生的以统治者为中心的权力等级秩序和相关的政治文化相抗衡。这种高度集权的政治传统有一种示范效应:每当旧秩序崩溃之后,那些试图建立新秩序的竞争者所追求的,往往是建立另一个高度集权的统治,而不是心甘情愿地与他人分享权力,或者愿意使自己的权力受到有力的制衡。这在20世纪前,在民主成为中国各方社会政治势力的真正要求之前,尤为如此。

其次,进入民国以后,中国曾有两次践行代议制民主的机会,一次是在民初1912和1913年北京政府时期,一次是在1946年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两次试验均昙花一现,旋即让位于不同政治势力之间的争斗。1913年民主政治的失败,导致袁世凯去世后军阀混战局面的出现以及1927年国民党政权的崛起;而紧随1946年短暂的民主试验之后的,乃是国共内战的爆发,中国革命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导致近代中国民主政治反复中断的最根本原因,乃由于政府体制内部或共享的国家架构内部的制度化了的权力下移,致使各省或各区域的自主力量与中央政权争夺对财政、军事和行政资源的控制;此过程始于晚清,在民国时期进一步加剧。在消除地方离心势力、结束国内政治不稳定之前,民主政治在中国不具备最基本的实现条件。

再次,高度集中的国家权力结构在20世纪中国的最终形成,正是在解决国家权力下移的过程中,中央与地方势力之间反复博弈的结果。这一过程是辩证的,因为权力的地方化,既可能有助于国家克服内部或外来危机,为国家权力走向集中铺平道路,但同时又可能成为国家权力集中化的障碍,而为了克服这样的障碍,那些觊觎中央政权的地方势力又不得不致力于自身的更高程度的集中化,从而消除竞争对手,达成真正的全国统一和权力集中。正是太平天国运动以后出现的地方化集中主义,才使清廷有可能平定大规模内乱,致力洋务和边疆防卫,并在义和团运动之后展开全面的新政建设;然而,在清末满汉撕裂、汉人精英对皇室的忠诚不复存在的条件下,权力的地方化造成清朝的致命伤,最终辛亥革命得以成功。民国肇建后,尤其在袁世凯死后,军阀割据日益严重,那些最具企图心的地方势力纷纷致力于内部财政、军事和行政资源的统一集权,这种“集中化地方主义”(centralized localism)既加剧了军阀派系之间的政治分裂和武力竞争,同时又为全国范围的政治统一和集权国家的建立打下了基础。国民党之所以能够在各支地方势力的激烈竞争中胜出,是因为它打造了一个比其他任何竞争对手都更加统一、集中的财政军事组织。[12]但是,在1928年名义上统一全国之后,南京国民政府不仅未能成功地整编各支地方势力,也未能建立一个全国范围的集权、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而且更谈不上把国家权力有效地渗透到城乡社会底层,铺设一个可以满足国家财政收入和社会控制需求的基础结构。相较于中国国民党执政时期国家的“半集中主义”(semi-centralism),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在1946年后的内战中获胜,不仅因为中国的地缘政治格局发生了有利于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变化,更因为在内战前夕和内战期间,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结构、意识形态和财政军事体制走向了“全方位集中主义”(total centralism),而其在1949年推翻国民党统治后所建立的国家政权,就政治统一和权力集中程度而言,超过了此前任何一个政权,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后,20世纪中国的“强国家”(strong state)形态,追根溯源,不得不追溯到18世纪50年代清朝鼎盛时期所形成的地缘格局和财政结构。正是清朝时期中国在与周边国家关系上的独尊地位和军事上无可匹敌的优势,使其从此失去了革新军事装备和提升军队战力的动力,使其正规军事力量——无论是八旗还是绿营——在规模和质量上都处在停滞不前和不断衰退的状态,而这注定了其在19世纪50年代面对大规模内乱时无能为力,必然求助于地方上非正规的军事势力。与此同时,也正是清朝国家的地缘优势和内地同质社会的低治理成本,使中央政权失去了不断提升自身汲取能力以增加税收的动力,财政结构由此出现低度均衡的特征,从而注定了在19世纪中叶国内外危机纷至沓来之际,中央耗尽自身财源之后,不得不转而依靠地方势力筹集资金,以应对内忧外患。假使18世纪的中国,不是居于独大的地位,而是如同整个欧洲一样处在列国竞争、强者生存的局面,其正规军事力量必然经历一场装备和技术上的革命;其财源也必然从依赖固定不变的田赋,过渡到越来越依靠工商业税收,岁入总量也必然不断扩大;19、20世纪中国现代国家形成的轨迹,也将会完全不同。当然,我们对历史的认识不能基于反事实的假设。不过,20世纪中国国家转型的第一个基本事实是,民国初期各地方势力所竭力打造的高度集中统一的区域性财政军事政权,与晚清财政军事权力的地方化一脉相连,乃是确凿无疑的。第二个基本事实是,广东国民党政权之所以能够在各支地方势力的竞争中胜出,靠的是其在广州所打造的一个比所有其他区域性对手更为统一集中的财政军事机器。第三个基本事实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最终推翻国民党政权,是因为其所打造的比国民党政权更为统一集中的政治组织和财政军事机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转型的演进过程因此环环相扣:从清朝鼎盛时期的地缘优势和财政低度均衡,到后期的军备松弛、军事财政权力地方化,到20世纪区域性财政军事政权的兴起,再到国民党和共产党政权的次第崛起,中国的国家政权在此过程中一步步趋于集中化;也只有建造一个比对手或者现存政权更为统一集中的财政军事机器,并且在其内部塑造更高程度的政治认同,新的挑战者才会最终胜出。这便是中国国家转型的最本质的逻辑,也是20世纪中国“强国家”得以形成的最根本原因。

国家转型的连续性

以上对影响中国国家形成的各项因素的讨论,对于我们认识现代中国的特质到底有何含义?

首先,奠定现代中国的疆域和族群构成基础的清朝时期的中国,并不能与欧亚大陆的传统军事帝国等而视之。前面我们已经反复论证,清朝并不依靠持续不断的对外扩张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和统治;恰恰相反,边陲整合在迁都北京后的清朝历史上仅限于17世纪90年代后期至18世纪50年代中期的半个多世纪,是在其自身的核心地缘战略利益受到根本威胁后的被动反应和预防措施;在17世纪90年代之前的半个世纪和18世纪50年代后的其余年份,清朝从未寻求陆地疆域的进一步扩张。一言以蔽之,边陲用兵是1644年以后清朝历史上的例外,而非通则。之所以如此,根本的原因在于,除了准噶尔部落一度构成威胁以外,直至19世纪40年代,清朝周边并不存在任何对其构成致命威胁的竞争对手;而内地十八省所提供的财政收入,已足以满足其日常开支所需,并能产生巨大盈余。清朝将自己定位为一个上承明朝、统治整个中国的正统皇朝,并以内地各省为其全部的财源,而对边疆各地区则以军队驻守,以确保其地缘战略上的安全。因此,17世纪40年代以后的清朝地缘战略取向是守成的,而非外扩的,并且始终能够保持整个版图的大体稳定。清朝与周边邻国的边界,也通过正式谈判或非正式的习惯性划分而得到明确的界定。在其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清朝并不寻求通过战争获得邻国的土地,而是一直保持着和平状态。这与欧亚大陆的所有军事帝国完全相反:后者以扩张为其生存方式,一旦失去扩张能力,便纷纷走向萎缩和四分五裂。所以,我们最好把清朝时期的中国定义为一个“早期近代的疆域国家”(early-modern territorial state):它既不同于靠战争维持自身生命的军事帝国,也不同于前近代世界历史上缺少明确疆域概念的各种形式的政治实体。它拥有固定的边界和稳定的版图,拥有一支庞大的形制完备的常备军,拥有一个高度集权的科层化的行政体制,拥有一个高效的无须依赖外包的税收系统,此外,在各族群精英中间有着通过多种方式凝结而成的共享的国家认同(这当然不同于现代国家的民族认同)。所有这些,都使得清朝时期的中国与早期近代欧洲的主权国家更为接近,虽然它不是一个形成于西方的、由主权国家所构成的近代世界体系的一员。

其次,晚清和民国的历史显示,19世纪50年代之前的清朝作为一个传统的疆域国家,与此后日渐融入世界国家体系并逐渐形成的现代主权国家,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兼容性和连续性。这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就疆域而言,从清朝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由以汉人为主体的内地各省与以非汉人各族群为主体的边疆地区所构成的格局一直未变。这与欧亚大陆旧帝国在衰亡后裂变为众多主权国家,以及欧洲殖民帝国崩溃后在第三世界诞生众多“新兴国家”形成了鲜明对比。理解这一反差的锁钥,在于清朝国家的形成动力和治理方式与上述诸帝国有根本的不同。清朝与其说是一个帝国,不如说是一个濒临近代主权国家边缘的前近代疆域国家。正是借助这样一个前近代疆域国家所业已具备的各种资源和遗产(固定的疆域、高度集权的官僚体系、巨大的财政资源、对国家的认同,等等),晚清政权才有能力捍卫自己的边疆,逐步向近代主权国家过渡,并且将其版图完整地传承于1912年后的中华民国。其二,就权力结构而言,晚清和民国时期的国家转型,一直是在集中化与非集中化的辩证运动中展开的。权力的非集中化,既推动了国家建设,为更高程度的统一和集中奠定了基础,又可能成为全国范围的统一和集权的最大障碍。从晚清的地方化集中主义,到民初的集中化地方主义,从不完全集中主义,到全方位集中主义,中国的国家转型,正是在克服非集中化的过程中,一步步走向更高程度的统一和集中。

因此,现代中国的形成,最好被视作不同的历史遗产叠层累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内涵是由以下四个各具特色的层次所组成的。在其新近的表层,中国呈现为一个由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20世纪前半期中国革命的直接结果。在此表层之下的第二个层次,中国呈现为一个主权国家,在国际法下与其他所有国家一律平等,并且对于其官方地图所显示的边界之内的所有陆地、领水、领海和领空拥有排他的主权。其出现是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早期中国被逐步纳入世界范围的主权国家体系的结果,并且以丧失部分领土和主权为代价,而在20世纪20年代至20世纪40年代国民党统治期间的建设国家的努力,对于界定现代中国的主权范围起到尤为关键的作用。在第三个层面,中国被表述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在行政划分上包含23个以汉族人口为主的省份,4个直辖市,以及5个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自治区。这一行政和人口的区域划分,源自清朝至18世纪50年代的军事征讨和疆域整合,同时也离不开此后一个半世纪清廷对边疆的用心治理。处在国家历史建构最底层的,是华夏族群在其赖以生息繁衍的土地上所形成的“原初中国”及其所蕴育的延绵不断的文明。它为现代中国人民形塑民族认同、建造现代国家提供了强劲的动力和丰沛的文化资源。中国的国家转型,一言以蔽之,并不是帝国与民族国家之间的断裂,而是上述四个层次由底部到表层不断叠加的结果;每增添一层,中国的国家形态即会有新的变化,并被赋予新的涵义;现代中国孕育于古老的华夏文明,但更是清代以来国家转型的结果。

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是现代中国的国家形成显示了一个与既往欧洲中心主义视角下所形成的“从帝国到民族国家”认识范式完全不同的路径。在“从帝国到民族国家”范式的影响下,人们把西方和非西方国家在帝国崩溃后,由相同族群或文化背景的民众组成单一的“民族国家”视为唯一的“正常”路径,并且理所当然地认为,体现民族国家人民主权原则的唯一合法的政府形式是欧美国家的代议制民主政治。事实上,作为“民族国家”标本且出现最早的那些西欧国家本身,在其形成过程中,亦充满了军事征服,某种程度上与帝国的形成过程并无实质性区别;同时其在彼此竞争的过程中,也在不断地向外扩张,把自己打造成了殖民帝国;这些所谓民族国家,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帝国而已。19世纪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非西方世界纷纷诞生的所谓民族国家,也大多是在原先殖民统治的基础上,在短暂的“民族主义”运动中人为地匆忙产生的,并且大多以欧美的代议制民主为仿效的榜样。然而,它们随后所经历的往往是持续的政治不稳定,不同族群之间的冲突、战争乃至种族灭绝,以及长期的经济停滞和贫穷,形成所谓“政治衰败”(political decay)和“失败国家”(failed states)。[13]中国的国家形成路径与上述“从帝国到民族国家”的认识范式完全不同,其以最接近于近代主权国家的“早期近代疆域国家”为起点,依靠这个疆域国家数百年来积累的行政、财政和文化资源,缓慢、艰难但是稳步地朝着近代主权国家的方向演进,并且最终在20世纪中叶达到主权完整、政治统一、高度集权的阶段性目标。[14]驱动这一演进历程的,归根到底,是中国不断变化的地缘格局和自身各种财政、军事和政治资源的相互作用所构成的原动力,而不是像非西方世界的绝大多数“民族国家”那样,在其形成过程中受外来影响力的决定性支配。中国探索构建现代国家的力量,从晚清的改良和立宪派,到民初的革命党人,以及20世纪20年代后的国民党和共产党政权,都曾一度青睐欧美、日本或苏俄的各种建国模式,但是中国的体量太大,历史惯性太强,使各种移植自国外的理念和模式,最终均不得不让位于植根于中国自身传统和资源的内在动力和逻辑。

注释

[1]本文系据即将出版的《现代中国的形成(1600—1949)》(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年)第十二章部分内容改写而成。

[2]J. M. Hobson, "Civilizing the Global Economy: Racism and the Continuity of Anglo-Saxon Imperialism", in B. Bowden and L. Seabrooke (eds.), Global Standards of Market Civilization, 2006, pp. 60-76. 

[3]参见E. Said, Orientalism, New York: Vintage, 1979; W. Bain, Between Anarchy and Society: Truasteeship and the Obligations of Power,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E. Balibar, "Racism and Nationalism", in E. Balibar and I. Wallerstein (eds.), Race, Nation, Class: Ambiguous Identities, 1991, pp. 37-68; M. Torgovnik, Gone Primitive: Savage Intellects, Modern Live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0。

[4]参见M. Latham, Modernization as Ideology: American Social Science and "Nation Building" in the Kennedy Era, Chapel Hill: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2000; N. Gilman, Mandarins of the Future: Modernization Theory in Cold War America,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2003。

[5]F. Fukuyama, The End of History and the Last Man, New York: Free Press, 1992.

[6]Samuel, P. Huntington, 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s and the Remaking of World Order,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96.

[7]B. Bowden, The Empire of Civilization: the Evolution of an Imperial Idea,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9.

[8]J. M. Hobson, "Decolonizing Sovereignty: Globalization and the Return of Hyper-Sovereignty", in R. Schuett and P. Stirk (eds.), The Concept of the State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hilosophy, Sovereignty, Cosmopolitanism, Edinburgh: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2015, pp. 135-162.

[9]参见G. Chang, The Coming Collapse of China, New York: Random House, 2001; J. Gorrie, The China Crisis: How China's Economic Collapse Will Lead to a Global Depression, Hoboken: Wiley, 2013; D. Shambaugh, "The Coming Chinese Crackup",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March 6, 2015。

[10]李怀印:《全球视野下清朝国家的形成及性质问题——以地缘战略和财政构造为中心》,《历史研究》,2019年第2期。

[11]参见B. Downing, The Military Revolution and Political Change: Origins of Democracy and Autocracy in Early Modern Europe,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2; T. Ertman, Birth of the Leviathan: Building States and Regimes in Medieval and Early Modern Europe, Cambridge,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12]李怀印:《集中化地方主义与近代国家建设——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军阀政治的再认识》,《近代史研究》,2018年第5期。

[13]S. Huntington, Political Order in Changing Societies,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8.

[14]参见李怀印:《中国是怎样成为现代国家的?》,《开放时代》,2017年第2期。

责 编/桂 琰 

The Myth of "Nation-State" and the Formation of Modern China

Li Huaiyin

Abstract: The formation path of nation-state based on Western historical experience is far different from the cognitive paradigm generally applicable to the history of all countries in the world, especially modern China in terms of its formation in recent centuries. The "large size" of modern China is not only based on the history and population before the Qing Dynasty, but also the result of the integration and effective governance of the border regions by the Qing Dynasty. The "strong" structure of modern China is the historical product of the dialectical movement of the power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since the 18th century, and its generation path is very different from the process of the so-called "transition from empire to nation-state" in the West.

Keywords: state formation, nation-state, modern China, Western centrism

[责任编辑:桂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