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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三重逻辑

【摘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着悠久的历史逻辑、清晰的现实逻辑和严密的理论逻辑。三重逻辑既提供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要性重要性阐释,又提供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要内容和努力方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进中华民族文化融合发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提升治理效能,铸牢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根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保证。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  共同体认同  文化融合  共同利益

【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2.03.011

褚松燕,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导。研究方向为政府创新与公众参与、社会组织政策、互联网与协作治理。主要著作有《在国家和社会之间——中国政治社会团体功能研究》《个体与共同体》《中外非政府组织管理体制比较》等。

 

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尤其是1840年以后,每个中国人自身的安危就与国家和民族安危前所未有地紧密联系在一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为中国人民孜孜以求的目标。中国共产党诞生后,扛起为中华民族求独立求复兴的大旗,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由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迎来了中国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而今,我们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要更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国家的认同向心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到本世纪中叶将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下坚实的基础。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逻辑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这既是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经验,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实需要。

历史逻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进而到自信的历史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1]我国五千年不间断的文明史中,国家都城、帝王陵墓、礼器、文字等作为最具代表性的物化载体,维系着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历史发展进程,显示着不同时期、不同族属建立的不同王朝延续不断的共同的国家认同——家国情怀。[2]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各民族通过物质和精神层面的交往交流交融,逐渐结合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统一而不能分割的“高层次的共同体”[3]——中华民族,与之相应的中华民族意识是自在的,有学者将与这种自在的中华民族意识相应的国家模式称为只有统治权顺位而没有边界区划的“天下国家”模式。[4]

1840年之后,这种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经历了半封建半殖民地屈辱和磨难的洗礼而逐渐走向自觉。在“中国民族”的基础上,梁启超于1902年正式提出了“中华民族”一词,之后又从历史演变的角度分析了中国民族的多元性和混合性,既而得出结论:“现今之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5]在鸦片战争之后的一系列反侵略战争中,中国人民整体上表现出了一致对外的决心与信心。辛亥革命后的中华民国时期,特别是在抗日战争时期,救亡图存的“中国人炼铸了强烈的国族意识”[6],1935年诞生的《义勇军进行曲》所发出的“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即是印证,顾颉刚所疾呼之“中华民族是一个”自此占据了社会和学术界的主流思路,[7]实现了中华民族与中国在政治意义上的重合。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浴血奋战,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后,牢牢把握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并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对这一事实进行了制度确认,即“我国各民族已经团结成为一个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在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各族人民在共同建设、共同治理国家的过程中进一步加深了交往交流交融。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创造性传承家国情怀,在经济腾飞、消除贫困、民生改善的基础上,形成了多元统摄于“一体”的家国同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自信以及与之相连的国家文化自信,走向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自信自强。

现实逻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我国安全发展和提升治理效能的现实选择。目前,我国正处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历史交汇期,我们取得的所有成就是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结果。把目光投向世界,不难发现,“世界上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500多个民族和多种宗教”[8],实际上几乎所有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正如恩格斯在评价路易·波拿巴的“民族原则”(Principle of nationalities)时指出,“欧洲没有一个国家不是一个政府管辖好几个不同的民族(nationalities)”,且“没有一条国家分界线是与民族(nationalities)的自然分界线,即语言的分界线相吻合的”[9]。既然大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某种共同体意识就是国家得以存在的一个重要因素。对此,西方学者认为,不将领土主权国家与民族放在一起讨论,所谓的民族国家将会变得毫无意义[10];我国学者马戎认为,“民族(nation)是兼有‘国家’内涵的领土、法制因素和‘族群’内涵的文化、血缘因素的一个共同体”[11]。可见,一个国家如果缺乏由各民族达成共识所形成的国家共同体意识的持续不断的支撑,就容易陷入内部动荡甚至分裂;而有了各民族共有的共同体意识,国家和人民才能够团结起来共渡难关,既而实现国力强盛,达成强国目标。

恩格斯指出,“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12],我国五千年延绵不断的文明史也说明,共同体意识强则国富民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自在、自觉到自信的发展,已经融入中华民族生命力极强的家国一体共同体的认同基因。这一基因将为我们凝聚全国人民力量来应对大变局、驾驭战略全局,坚定不移地朝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前行提供强大精神支持。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将其写入了党章。经过70多年的探索,“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13]已经成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把这一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得以实现的有力保证。

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14]。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新疆工作座谈会等会议上多次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中华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15]列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了战略性部署。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动的必然现实选择。

理论逻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国凝聚共同体认同向心力的根本。早在2014年5月的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6];2015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必须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17]。自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容从“四个认同”(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丰富和发展为“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其目的是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人心和力量,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目标奋斗;同时,也展示了中国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国家认同向心力根本的理论逻辑。

中外历史表明,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族群认同尽管先于国家认同,但在政治共同体国家产生之后,族群认同又经由国家塑造成为国家认同的一部分。因此,在“五个认同”中,首先回答的是“我是谁”这个问题。对伟大祖国和中华民族的认同强调的是身份认同,即全体国民不分地域、宗教、民族,均有作为中国和中华民族一员的身份认同。其中,对伟大祖国的认同是个人与国家直接建立联系的表现,用于外部甄别,表现为公民身份或法律意义上的国籍;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则用于内部团结,尽管国家疆域内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们会形成较为紧密的身份联系,但都是国家内部不同组成部分特色的呈现,其前提是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成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以同属中国人和中华民族为最大公约数。以民族关系为例,即“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同属于一个层次,他们互相结合而成中华民族,中华民族是56个民族的多元形成的一体,是高一层次的民族实体”[18]。在这个意义上,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认同重叠为国族身份认同,任何形式的民族分裂主义、宗教分裂主义和地区分裂主义都与之相悖。

其次,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是政治共同体最为深厚的精神源泉。尽管不同地区和不同族群之间具有文化差异性,但都有着共同开拓的辽阔疆域、共同书写的悠久历史、共同创造的灿烂文明、共同培育的伟大精神。作为各地区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中华文化兼收并蓄,包括“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帜”[19]。

最后,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是在身份认同和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对政治发展道路及其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认同,是当代国家认同中最为核心的政治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各地各族人民共同的道路选择,是各地各族人民共同的制度设计,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是各地各族人民以“中国之治”持续推动我国发展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意志。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的团结统一的政治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认同中国共产党是维护和实现各地各族群众最根本利益的基础。因此,中国共产党认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是中国人民政治认同的重要内涵,和国家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一起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向心力的完整内容和理论逻辑。

综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着悠久的历史逻辑、清晰的现实逻辑和严密的理论逻辑,这三重逻辑水乳交融,既提供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要性、重要性阐释,又提供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要内容和努力方向。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三个着力点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能离开中国正处于全面现代化进程这一宏观前提。在这一前提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现路径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进行政治统合,凝聚全体国民的共同体认同向心力,服务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永续发展。具体来说,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下,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以系统思维提升治理能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地区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实现中华民族政治团结和政治安全,继而用国家治理的价值、制度和绩效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三大支柱,为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源源不断的力量源泉。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进中华民族文化融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魄,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20]。对任何国家而言,文化认同都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文化的涵化功能通过引导和塑造共同价值观和经验,形成直接的情感共鸣,从而为共同体意识提供文化动能。“共同的价值观和令人振奋的历史,无疑有益于维持多民族国家的团结”[21],提炼核心价值观并将之附着于符号、建筑、服饰、礼仪、仪式等日常生活中的物化载体,维持共同体的某种不变性和连续性[22]、增强共同体的生命力,已经成为各国维护和提升共同体凝聚力的重要手段。因此,推进中华民族文化融合需要在保持各地区各民族多元文化活力的同时,在“融”为一体上下功夫。一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中国公民身份、中华民族成员身份认同更为紧密地融合起来。将国家、社会和个人层面的表达与中国公民、中华民族成员身份相关的普法宣传有机结合,扎牢以学校为依托的国民教育体系和以社区为依托的社会教育体系相结合的身份认同教育网络,通过日常化、网络化的方式宣传法治典型案例和民族宗教政策,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使全体国民在日常生活中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宗教观,将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美好社会的样态、公民个人的基本道德规范糅合起来,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自豪感,增进社会团结。二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塑造和传播各地各族人民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助力兼容并包的中华文化传承发展。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各地区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既有地区性民族性文化生活的个性,也有各地区各民族人民群众共享中华文化的浓厚情感和自信,由此汇聚的中华文化软实力,形成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支柱。

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21世纪以来,国际移民的规模持续扩大。一般来说,移民的增加会使政治共同体的异质性增加,但事实上,从世界范围内看,现代化进程并未消解以民族和种族为基础的身份认同。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征程上的中国,更需要传承我国优秀治国理政传统,整合社会各方力量以达至社会和谐、国家团结。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得到不断完善,在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下,国家治理体系不断优化,协同高效的国家治理制度优势显著。在此基础上,我们应继续以系统思维推进各领域制度的完善,全面协调推动各领域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的协同提升。以制度建设维护中华民族的团结,一是加强制度供给,维护社会主义秩序共同体。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筑牢坚实法治基础。同时,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努力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切实增强各地各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推进制度和实践创新,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把民主协商纳入社会治理体系,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把科技支撑嵌入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科技优势与制度优势深度融合,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满足各地各族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地区各民族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三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凝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同体。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推动两种力量不断进行动态、有机磨合,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创新政府支持模式,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织密道路网和信息网,使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特色产品和服务有效参与国内国际循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形成更加紧密稳定的经济循环体系,让各地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发展的机遇和成果。

努力提升治理效能,铸牢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根基。共同体意识的建构不仅是基于身份的、情感的,也是基于共同利益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各民族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接在一起,才有前途,才有希望。“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3]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不能丢了农村这一头”“绝不能让一个苏区老区掉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要通过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实现不分地域、不分群体、不分层级、不分民族,不使一人掉队的“全面小康”。减贫是一个历史性难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社会主义中国实现了快速发展和大规模减贫同步,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贫困治理体系,与国家治理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历史性地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展现了强大的治理效能。进一步凝聚共同利益,打造治理合力,一方面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加大力度改善基层城乡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培育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加强技能教育培训,进一步缩小城乡、地区差距,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另一方面有序扩大国家治理参与度,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民主协商,不断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人民群众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形成联结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牢固利益纽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注释

[1][14][20]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9年9月28日,第2版。

[2]刘庆柱:《不断裂的文明史——对中国国家认同的五千年考古学解读》,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20年。

[3][18]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修订本)》,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代序第8~14、13~14页。

[4][6]许倬云:《万古江河——中国历史文化的转折与开展》,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12、478页。

[5]梁启超:《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梁启超全集》第12卷,北京出版社,1999年,第3420页。

[7]马戎:《如何认识“民族”和“中华民族”——回顾1939年关于“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讨论》,《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

[8]《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262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175~176页。

[10][英]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李金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0页。

[11]马戎:《评安东尼·史密斯关于“nation”(民族)的论述》,《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93页。

[1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0页。

[15]《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27页。

[16]《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团结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新疆》,《人民日报》,2014年5月30日,第1版。

[17]《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 加快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人民日报》,2015年8月26日,第1版。

[19]《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36页。

[21][加]威尔·金利卡:《多元文化的公民身份——一种自由主义的少数群体权利理论》,马莉、张昌耀译,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68页。

[22][英]E·霍布斯鲍姆、T·兰格:《传统的发明》,顾航、庞冠群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年,第2~4页。

[23]《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3页。

责 编/张 贝

The Triple Logic for Creating a Strong Sense of Community for the Chinese Nation

Chu Songyan

Abstract: There has been a long-term historical logic, clear realistic logic and rigorous theoretical logic for creating a strong sense of community for the Chinese nation. The triple logic not only provides an explanation of the necessity and importance of creating a strong sense of community for the Chinese nation, but also sets forth its main content and orients the efforts to fulfil it. In detail, we should take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as the guide to promote the integration of Chinese culture; constantly improve the socialist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develop socialist national relations of equality, unity, mutual assistance and harmony; and strive to improve governance efficiency, and lay a firm foundation for the Chinese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so as to provide a strong guarantee for the realization of the great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Keywords: community of the Chinese nation, community identity, cultural integration, common interest

[责任编辑:张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