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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的历史文脉及其保护路径

核心提示: 历史地名文化是“四史”学习的重要载体,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历史地名文化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旧城改造中历史地名破坏严重、不合理的地名更名,以及“县”作为政区通名面临消失的风险等方面。做好历史地名文化保护,可以从优化顶层设计、完善管理模式等方面入手,逐步开展地名整理,并赋予旧名新生,同时各级部门应加强宣传力度,推动全民参与保护。

【摘要】历史地名文化是“四史”学习的重要载体,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历史地名文化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旧城改造中历史地名破坏严重、不合理的地名更名,以及“县”作为政区通名面临消失的风险等方面。做好历史地名文化保护,可以从优化顶层设计、完善管理模式等方面入手,逐步开展地名整理,并赋予旧名新生,同时各级部门应加强宣传力度,推动全民参与保护。

【关键词】地名文化 地名保护 地名管理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A

地名是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其中蕴藏的文化内涵十分丰富。历史地名是重大历史事件的遗存,是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人类活动的结果,也是自然环境变迁的见证。其不仅传达着重要的地理信息,也承载着历史人文的形象记忆,常见于各种诗词歌赋、成语典故之中。唐朝诗人李白的《早发白帝城》中脍炙人口的诗句“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当今湖北仍有江陵县;宋代词人柳永在《望海潮·东南形胜》中写道:“杭州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其中杭州作为市名仍在使用,而2021年初杭州市设立“钱塘区”,“钱塘”作为政区名称又恢复使用。洛阳纸贵、杞人忧天、邯郸学步、逼上梁山、蓝田生玉、暗度陈仓、合浦珠还等成语中的历史地名仍作为政区专名使用至今。可以说,历史地名是中华五千年文明的重要见证和文化传承的载体。

历史地名文化是“四史”学习的重要载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明确提出党员干部要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而历史地名正是中华文明发展中产生的璀璨文化,也是中国共产党、新中国发展历程的重要见证,如井冈山、瑞金、遵义、延安等大地名和安源、三湾、黄洋界、大柏地、古田村、杨家岭、南泥湾、西柏坡等小地名,都记载着中国共产党光辉的奋斗历程,见证了中华民族生死攸关的时刻。20世纪30—50年代,为纪念革命烈士和民族英雄,以他们的名字命名了一些县名。例如,1942年5月25日,日军对太行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左权将军为掩护八路军总部机关而在山西辽县麻田的十字岭战斗中壮烈殉国,为纪念左权将军,该年9月将辽县改名为左权县。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沦陷,杨靖宇领导抗日武装队伍奋勇杀敌,1940年2月23日在濛江县三道崴子牺牲,为纪念其英勇事迹,1946年将濛江县改名为靖宇县。在安徽肥西县,有一条道路名为“延乔路”,是为了纪念革命烈士陈延年、陈乔年。这些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地名,是“四史”学习的重要载体,理应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保护。

历史地名文化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历史地名作为民族发展的共同记忆,在文化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奋斗中的文化成果,反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加强对历史地名文化的保护,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新时代增强文化自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文化自信离不开对中华民族历史的认知和运用,地名能够反映当地历史与文化特征,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如何留住老地名、保护历史记忆,是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对地名文化的保护和使用,有助于保留人民群众对历史文化的情感与记忆,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历史风貌的完整性、社会生活的延续性,保持历史文化底蕴,促进优秀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融合。

目前历史地名文化保护中存在的几点问题

第一,旧城改造中历史地名遭到较为严重的破坏。目前,随着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发展,旧城改造项目有序推进,但有些设计规划者对于保护和传承地名文化的理念较为单薄,未能意识到地名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因而忽视对原有地名的保护和重新利用,导致一些城市中含有历史文化信息的老地名“退位”现象较为突出。旧城改造中一些实体建筑消失的同时,伴随着的是与其紧密相关的地名的消弭,这种问题在古城保护与推进现代化城市建设的矛盾中较为常见,这无疑是不利于城市历史文化建设的。

第二,不合理的地名更名现象时有存在。有些地名的更换,舍弃了带有文化内涵和历史意义的地名,造成优秀历史地名文化传承的中断。例如自宋代就作为州名的徽州,元代为徽州路,明清为徽州府,安徽省的“徽”字就是来源于徽州。这一地名承载着徽商、徽派建筑等一脉相承的精神文化内涵。而上世纪八十年代,徽州地区被撤销,成立地级黄山市,使用了800余年的徽州之名黯然退场。此外,将历史地名更改为辖境内风景名胜名称的情况亦不少见。其中,作为一座名山的黄山原位于明清徽州、池州两府的府界上,以“黄山”为县级政区名称始于1983年改太平县为黄山区,而如今以点状的景观来命名包括3区4县的地级市,显然存在不合理因素,而且黄山市、黄山区、黄山风景区等不同实体均以“黄山”为名,容易造成指向性的混乱。同样,武夷山作为江西与福建的界山,其地理位置并不完全在原崇安县内,依此推理,武夷山周边的县都可改为“武夷山市”。因此,“不以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围的地理实体名称作为政区专名”的规定亟需出台。诚然,这样的更名短期内提升了地方知名度,但却使得当地的文化脉络断流,也造成了因更名所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地名应保持相对稳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此外,有些地名的命名、更名缺少深入研究和讨论,并不能代表这一区域的精神文化和历史底蕴,又或是地名专名内涵存在歧义,有待加强论证调研。例如甘肃原先的安西县于2006年更名为瓜州县,虽然在历史上此地曾置瓜州,然而大众所熟知的仍是扬州“京口瓜洲一水间”的瓜洲古镇,容易产生歧义。同时,分布在全国的“张北”“启东”“定南”“安西”这些地名都隐含着当时的国家战略。

第三,带有难写难读字词的地名改名。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规定,对于不少地名中带有所谓难认难写的字使用同音或近音字替代。例如1964年,因沔水(今汉江的古称)得名的沔县被改作勉县,因汧水得名的汧阳县改名为千阳县,栒邑县改旬邑县,葭县改佳县,鄠县改户县,鄜县改富县,郿县改眉县,盩厔县改周至县,醴泉县改礼泉县,邠县改彬县等。这些地名原先用字历史悠久,承载着深厚文化内涵及先人对此地的地理认知和情感,如“盩厔县”一名,唐代政治家、地理学家李吉甫解释为:“山曲曰盩,水曲曰厔。”盩厔县名沿用2000余年,是陕西省最悠久的县名之一。“醴泉县”之名起于隋代,一直沿用到上世纪六十年代,湖南省至今仍有“醴陵市”,但陕西“醴泉县”的“醴”却因被当做生僻字而更名,如此改动使得当地一脉相承的历史文化被迫中断。随着教育的普及与发展,其中一些字对于大众并不陌生,更不是“生僻字”,是完全可以保持或恢复的古地名用字,例如江西的“波阳县”已于2003年改回原名“鄱阳县”,又如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镇于2015年恢复曾用名“瑷珲镇”,晚清中俄不平等的《瑷珲条约》以此为名,在保留历史地名的同时,为展开相应爱国教育提供了样本。

第四,“县”作为政区通名面临消失的可能。目前“设市热”“设区热”的现象使得“县”作为通名的数量持续下降。1978年至2020年底,全国“县”的数量由2011个急速下降到1429个,平均每年减少13.8个。当然,经过科学、深入论证的撤县设市、撤县设区具有一定必要性,但在此过程中因盲目跟风、不合理更名而导致地名文化内涵流失的现象,也是有目共睹的,如曾存在了两千多年的“吴县”被废,存在了一千多年的蒲圻县被改成赤壁市,1986年被评定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商丘县也于1997年被废(辖地被划属睢阳区、梁园区)。

加强历史地名文化保护的实践思考

首先,优化顶层设计,完善管理模式。地名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加强监管工作,整治地名乱象,规范地名管理,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依法管理的基础上,应完善领导机制,强化组织建设,全方位推动地名文化的发掘、研究和宣传。可由民政部门牵头,集合文旅、交通、规划、测绘等有关单位力量,成立统揽全局、机构清晰的历史地名保护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的历史地名进行常态化管理。地名管理机构应重视历史地名材料的搜集与基础研究,同时加强同高校、科研院所,尤其是非遗研究部门的合作,编制科学、合理的历史地名管理法规和地名文化保护总体规划,并将规划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应从全局出发,完善总体性规划。对于一地的历史文化景观,如果说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巷是硬件,那么历史地名就是软件。应将“历史地名保护”列为各地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将历史地名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其他历史文化保护对象协同保护。

其次,开展地名整理,赋予旧名新生。对于历史地名,最好的保护方式是使用。加强地名规划工作,在保护和传承历史地名文化的基础上,科学规范地进行地名的命名、更名,并让历史地名在今天发挥新的作用,是地名文化保护的重要途径。地名管理部门可通过查阅文史资料、寻访当地人士等方式,结合实际,界定历史地名的概念范围,对历史地名进行全面普查,确切掌握历史地名和地名专用字的数量,汇总整理后建立历史地名资料库或编纂地名录,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地名查询系统和地名申报系统。在此基础上,可依据地名的历史性、知名度、文化内涵、文化独特性及传承价值,经各级部门筛选审核、专家评定,分批次颁布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目前在江苏、湖南、重庆等省市,已有不少地方颁布了第一批、第二批历史地名保护名录,此做法值得推广。名录颁布后,应对列入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的地名实施分级分类保护,例如仍在使用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未在使用的地名,按照有利于保护传承、地域就近的原则优先启用;确实不能启用的,应采取设立纪念性标识物、立碑等措施加以保护;同时,被列入保护名录的地名不得被有偿冠名。

我国具有上千年历史的古县地名达800多个(其中99个被评为“千年古县”)。对于这些历史悠久的县名,即使撤县设区、撤县设市,也要想方设法保留其专名。在一般聚落地名、山川地名中,不乏集中反映当地历史文化信息的地名。这些地名若仍在使用中,应优先考虑保留,若未在使用中但具有较大历史意义,应重新启用。若出现因旧城改造、经济规划等引发的地名更名需要,应充分尊重当地历史文化面貌,在保护、丰富历史文化景观的前提下创造性地进行设计,将历史与现实有机结合。历史地名也可被用于新地点的命名,以历史地名命名新建的街道、小区、道路、公交车站等地点,让历史地名真正融入市民生活之中,植根于百姓心中。

最后,加强宣传力度,推动全民参与保护。大力弘扬地名中蕴涵的历史文化与精神,提高全社会的历史地名文化保护意识,是推动地名文化保护的应行之举。例如,2019年到2021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民政部联合摄制了《中国地名大会》第一季和第二季。该节目以别开生面的地名知识竞赛,既为地名爱好者们提供了一显身手、互相交流的机会,又带领观众领略了地名背后的历史文化、大好河山和精神理念,这个模式值得推广。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导;博士研究生胡存璐、江震,硕士研究生钟丹丹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清代驿站史研究”(项目编号:19ZDA207)阶段性成果】

责编/邓楚韵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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