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 丁元竹
【摘要】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总是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发展环境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提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凝心聚力,带领人民为之奋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党坚持底线思维解决民生问题,处理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党实现共同富裕战略思想的基本内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历史,就是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历史。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历史,也是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中国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 21 世纪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历史。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共同富裕 公平正义 民生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2.05.001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中指出:“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党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在收入分配、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党总是在不同历史时期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发展环境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提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凝心聚力,带领人民为之奋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党坚持底线思维保障和改善民生、处理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党实现共同富裕战略思想的基本内容。
党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初衷和政策逻辑
从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出发,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21世纪初,人民群众面临住房难、看病难、上学难等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同时,这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越来越大区域、城乡、群体等差距。面对上述情况,基于公平正义原则,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不失时机地提出了通过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
党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认识经历了不断深化、不断全面的过程。从最初提出战略构想到战略实施,党经历了厘清基本公共服务的内涵,界定国家法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内容,明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以及建立与公共服务体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等一系列探索。党总是基于制定和实施政策的相关历史经验,先提出战略构想,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试验示范,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经验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推进全局工作。
把政策重点聚焦在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关的体制机制上。一是聚焦区域差距。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通过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实施,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制,缩小区域差距。《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加大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这是在党的文献中首次提出均等化这一重要理念,不仅强调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把均等化聚焦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还强调了均等化对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要意义,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和潜力,按照发挥比较优势、加强薄弱环节、享受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逐步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东中西良性互动,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趋向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3]。
这个时期的均等化战略主要聚焦区域差别和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针对区域差别和主体功能区战略,将均等化延伸到财政体制改革创新上,要求“财政政策,要增加对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逐步使当地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4]。为此必须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制的同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5]。“根据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按照公共财政配置的重点要转到为全体人民提供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的方向,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合理界定财政支出范围。”[6]这样,党在“十一五”规划中把均等化延伸到了财政体制改革、转移支付制度和行政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重点问题上。这个时期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思路是当时所处发展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体制改革实践在政策和战略上的具体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