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推动形成了中国式民主的全过程协商民主
群众路线的贯彻落实主体是党员领导干部,群众路线贯彻落实过程对于人民群众来说是广泛参与的过程,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则是与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协商的过程。群众路线实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式,与协商民主的精髓和要义完全一致,群众路线揭示和反映了协商民主的实质和过程。正是因为群众路线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深入群众之中进行广泛协商,才推动产生了协商民主这个中国式民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15]协商民主是群众路线的体现,贯彻落实群众路线也是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协商过程,是一个用协商来体现和实现群众利益的过程。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群众路线不仅要充分体现协商民主的价值理念,而且要贯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所有环节和过程,同时也是全过程贯彻实施协商民主的过程。
群众路线要求全过程进行广泛协商的优良传统和良好作风,对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后一贯倡导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16]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更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领导干部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广泛开展各类协商,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机制。逐步形成了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群团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七种协商渠道,以及程序上包括明确协商主题和内容、注重协商成果运用反馈等在内的五大环节,构建形成了主体完备、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推动了我国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群众路线从参与角度说是一种逆向参与,从协商角度说则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主动协商。按照群众路线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主动深入到人民群众之中并需要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才能进行高质量的协商。人民群众是协商民主的对象和重点,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在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同人民群众进行协商。
贯彻群众路线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全过程协商的过程,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运用推动产生形成了协商民主。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一起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17]。协商民主改善了党和国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优化了权力运行,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与执行的有效性,成为中国式民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由此可见,群众路线对全过程协商民主的形成发挥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群众路线推动形成了中国式民主的全过程政策民主
群众路线推动人民群众全过程广泛参与的参与民主,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深入人民群众之中全过程深度协商的协商民主,两者的交汇点和共同成果体现为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全过程政策民主。从群众路线的完整规范表述来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体现出政策制定和执行是为了人民群众,政策制定和执行也要依靠人民群众。群众路线贯彻过程就是公共政策的所有环节实施政策民主的过程,群众路线的价值理念与操作路径共同推动形成了全过程的政策民主。
从政策认识基础看,群众路线内含的认识论认为正确的领导意见只能是来自于人民群众的实践,党和政府的所有政策都应该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依靠人民群众的实践检验其是否正确,并依靠群众的进一步实践使其丰富、完善和发展。从政策价值导向上看,群众路线要求党和政府各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当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政策的各个环节也必须依靠人民群众,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到政策的所有环节和过程中来。
从政策制定来看,群众路线认为正确的政策只能“从群众中来”,倡导鼓励、组织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政策制定过程。在鼓励人民群众参与的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要用民主的方式向人民群众学习并认真协商,对来自群众的分散的不系统的意见进行正确集中,民主是正确制定政策的基础。“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正确地总结经验。没有民主,意见不是从群众中来,就不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18]群众的意见是正确制定政策的“原材料”,领导机关要进行正确的意见集中和决策制定,就必须采取民主的办法到群众中去收集意见,“如果没有民主,不了解下情,情况不明,不充分搜集各方面的意见,不使上下通气,只由上级领导机关凭着片面的或者不真实的材料决定问题,那就难免不是主观主义的,也就不可能达到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不可能实现真正的集中”[19]。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和深度协商基础上的政策民主过程,是政策制定科学性的重要保障。
从政策执行来看,“从群众中来”的决策还要“到群众中去”执行。群众路线的政策执行不是脱离人民群众单纯的自上而下的执行,政策执行要通过宣传引导把政策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政策执行的合力。群众路线的政策执行不仅能够形成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执行合力,还把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连接起来并形成政策制定执行的动态循环。
基于群众路线的政策过程每一次既是落实政策的过程,也是进一步检验政策是否正确并在执行中修改完善的新一轮政策制定过程,在政策过程的无限循环中实现政策的不断进步和完善。“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20]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过程,就是集中民意、凝聚民心、汇聚民智、发挥民力的过程,也是人民群众全过程参与的政策动态循环过程。
群众路线推动实现了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的全过程政策民主,有效应对了决策价值导向、决策质量、决策接受度以及执行效果等公共政策的所有关键问题,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并使政策过程融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充分参与、高效执行为一体。
结语:中国式民主与群众路线的双向推动和互相促进
虽然群众路线在中国式民主的建构形成和健康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但并不能把群众路线简单等同于民主,把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等同于中国式民主建设。要充分发挥群众路线对中国式民主的积极推动作用,但是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群众路线并不能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其他制度化的民主形式。在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同时,要坚定不移地加强中国式民主的各项制度化建设。中国式民主的健全完善,反过来也有助于推动群众路线在新时代的贯彻落实。
群众路线作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并没有始终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脱离群众这个最大危险时时刻刻存在着,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群众路线能否得到切实贯彻主要依赖党员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意愿,缺乏健全完善的制度保障。随着群众路线在国家工作中的贯彻落实,尤其是中国式民主建设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民主制度的健全完善,恰好为群众路线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制度化保障和有效支撑。群众路线与中国式民主建设之间形成双向推动和互相促进的独特共生关系。
不认真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无法高度统一,就不可能有中国式民主的健康发展;不扎实推进中国式民主建设,缺乏民主意识,贯彻群众路线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贯彻群众路线和中国式民主建设,在实践中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二者良性互动、彼此促进。由此可见,认真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有助于加快中国式民主建设;加快中国式民主建设,则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群众路线。二者的内在关系意味着今后要把推动中国式民主健全完善与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充分结合起来。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和发展中国式民主所形成的合力,不但能够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有助于推动实现中国式民主的新发展。
(本文系山东省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重大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中国共产党领导力研究”首席专家项目及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专项课题重大项目“伟大建党精神的时代价值和现实进路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分别为:SDQDSKL、21LLZZA072)